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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懂戀愛的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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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劉春見71
那裡都有好人,就算監獄殺人犯,為了生活,老師醫生師傅變質了多少?父母老人變壞了多少,社會環境啊,幾十年前演員藝人是一份正常職業,那時代人有信仰,尊重光榮傳統。
改革開放後,人心思想改變了,一切向錢看,可以不擇手法掙錢,比如上戰場打仗,美國挑起一場場戰爭,不論你那裡人,給錢給綠卡給移民待遇拼命吧,被逼被打的一方也給錢給美女待遇,幫我們打吧?後來雙方打到戰爭地一無所有都跑了,剩下的權力財富能力小點的勢力接著打,多少個年代後國民打累了,大家又開始一條心跟著一群正直領導領袖建國,一切重新迴歸文明的社會。
有錢人,沒錢人,無論生活怎樣過,最終迴歸的是安靜家庭,每個國家都有很多社會各行業精英天才,他們在這個過程中怎樣安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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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風雨夜歸人Huang
夜店?顧名思義,就是專門晚上營業的店鋪。在港澳地區,臺灣地區,夜店的含義是貶義的,專指色情場所,(包括牛郎店)。兩廣人,港澳人稱之為雞鬥。夜店,無論招牌名字起得多麼冠冕堂皇,或打出各種健身,藥物泡澡,洗腳,桑拿,推油按摩,松筋捶骨之類牌號,無一不與色情有染。前廳大堂假裝做正規營業,後面,樓上各種暗間包廂卻幹著實質的鉤當。還有外出炒更服務,提供給各賓館的應召熱線電話,如有需要向客人提供出更服務。
一個已婚女人到夜店上班,她不可能不知道夜店的的情況。也不可能不知道去夜店上班會做什麼。獨善其身的機率幾乎為零。常在河邊走,豈能不溼鞋。縱使人心堅如鐵,槍打不入,水火不侵,也難免遇到霸皇硬上弓,有誰能抵擋得住人民幣的攻擊!
人以類聚,物以群分。在夜店工作的人,去夜店消費的人,按我們的老腦袋,老眼光看待問題,這類人實在不敢認為他們是守本份的人。顧客因玩玩,因嘗試享受新奇服務,或因應酬需要去夜店消費,也自覺不是什麼光彩的爛事。如果一個已婚女人去幹這工作,實在不知她如是想。可能她婚前己吃這門飯。又或者她沒文化,無技無能做不了其它工作,而喜歡做這行來錢瀟灑。總的一句話:行行業業有人做,行行業業有人幫襯。人要活,要吃飯,就必須要掙錢,旁人無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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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要看個人情況的吧,不能一竿子打死一群人的,去夜店上班的原因無外乎幾個。第一自己喜歡夜店那種感覺。第二生活所迫,夜店工資高。結了婚的女人去哪裡上班要麼是覺得家裡生活太單調找刺激。要麼是生活所迫。但是無論什麼原因,都不要帶走有色的眼睛去看待。往往事情真相沒出來前,都不要被自己主觀看法誤導,這樣很危險。還是把原因弄清楚在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