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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卿聽我說

    還沒結婚,物件買了車,落戶到你名下該怎麼辦?這該是你的意思。

    第一感覺是你的物件對你比較在意和滿意,想獲得你對婚姻的贊同,所以才提前買了一輛車送給你。這在性質上屬於贈送,法律上為(婚前)贈與。你可以接受贈與,也可以不接受。

    首先要分析:物件為什麼買車送給你。

    兩人還沒結婚,可能因為婚前倆人感情比較好,物件認為你適合他,你是他認定的結婚物件,所以,為了可以快速幫助決定雙方的關係,就用這種方法促使你快速做決定。

    他的這種做法的目的,作為當事人的你可能比任何其他人都清楚,根據你對現在倆人感情的判斷,你覺得他還會有其他的可能動機不純的目的?如果排除了對方動機不良,那麼他這麼做的目的就是想和你結婚,希望你答應他。

    你答應他就收下他的贈禮,如果不想答應他,就推辭掉他贈與的車。

    根據倆人目前的感情,你如果想答應他的求婚,那就接受他的贈與,車已經落戶到你名下,在法律上已經為你的個人財產,你收到車證和鑰匙的那刻就可以自由行使自己的財產權了,比如開車(具備駕駛資格)和把車轉贈他人。

    而,如果你不想答應他,或還想考驗他一段時間,那可以暫時不收或收下,等考驗完再決定接受或拒收他的贈與。

    只想說,在感情上要真誠,在做人上也要厚道,不喜歡他就直說,不要拿到人家的車了再矢口否認,拒絕人家的感情和好意。

    不想跟對方結婚,就直接拒絕,要真誠,不做夫妻的話可以做朋友。

    如果對對方沒感情或不感興趣,就明說,委婉推辭也好,拒絕他的感情和贈與的車。拒絕對方贈與的車,不接車證和鑰匙或者到車管所辦理車輛轉讓手續,把車再還給對方都行。

    不要欺騙,要真誠,即便你不想和對方結婚,即便倆人不能走到一起,因為真誠,倆人還可以做朋友。若是欺騙對方,不但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還很可能連朋友都做不成。

    綜上所述,我的看法是,還沒結婚對方就贈送你一輛車,很明顯是對你比較認可和想跟你結婚,對於你來說,你可以選擇答應接受和不接受。還沒結婚就送你一輛車至少說明他是在乎你的。

  • 2 # 紅寶寶1321

    借名買車,名義所有人與實際所有人簽訂一份協議,約定車輛的出資人是車輛的實際所有人,車輛在車管所登記的所有人非實際所有人,車輛的權利歸實際所有人。協議可以去公證,有法律效力。屬於贈予,有法律效力。但若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帶有彩禮性質,最終未締結婚姻的,男友起訴應當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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