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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君154177930

    己經訂婚了,說明雙方拉扯的時間也不短了,女方突然要退婚,心裡肯定會有不捨的情愫。

    你作為男方只有被動地接受。在還沒有退錢之前,先不要去談錢的事兒,儘量和女方再溝通溝通,看問題是出在哪兒了。

    能緩和的儘量緩和,找人從中間再撮合撮合,調解調解,以最大的誠意去挽回。先不要爭對錯,向女方低低頭,該認錯的時候就認錯,哪裡沒有做到位惹女方生氣了,就道謙,保證改正。

    如果盡了最大努力,也未能挽回退婚的局面,也不要再想不開,盡力了就沒遺憾。

    有些時候婚姻出現不順,也不是無緣無故的,這是人生當中該走的一段崎嶇路,是命理使然,也不必去怨誰。

    也得這樣想,退婚了雖然是不願看到的,但這比結了婚再離婚要好多了,起碼你還是未婚,再找朋友沒有多大損失。若免強結婚了,後來過不到一起又離了,這損失就大了,單單一個二婚的名聲,就夠你難以承受的了。

    退親如同打鐵,打一次會賒一次。雖然你花了不少錢,也難以全部退完。

    但如果女方講良心,那她會給你退完。

    按照法律規定,沒有結婚,男方給付的彩禮是應當退還的。

    平時雙方為了增進友誼互贈的禮物不再退還。

    因為這些事有時花費的根本沒有證據,女方若不承認,也難以退回。

    原則上是算大帳不算小帳,算明帳不算暗賬。

    錢都是小事,事扯清不再絲絞,清靜了才好。錢是人掙的,花了以後再努力去掙。

    只要好好幹,有爭勝心,以後還會有女朋友。說不定下一個會比她強的多。

    別傷心,從陰影裡儘快走出來。振作起來,你一定會有好的未來。

  • 2 # 讀心讀世界

    花了的基本就是打水漂了。只是彩禮得退,大宗商品的錢得退,不過損失會很大,我見過一個還有幾天就結婚。什麼都訂妥了,女方不幹了,好慘啊

  • 3 # 范增的老鄉

    既然結束了就該把遺留下來的問題解決掉!男方給女方花的吃吃喝喝的錢那就算了,如果送了貴重的東西女方還是該還給男方的!如果不給只有透過法律程式,誰家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

  • 4 # 老鄒3589

    雙方正規的訂婚彩禮錢應當退還(包括金銀首飾,大型電器)。對那些雙方在一起吃喝玩樂所花的錢就沒必要了,也說不清,因為雙方在一起玩所用的錢雙方都享受了,就各打五十大板了。

  • 5 # 使用者5449523999821

    定婚不具備法律效力,彩禮三金五金飾品原本就是不光彩的索取財物罪,必須全額無條件的退還。男方有權利起訴女方,婚姻法第三條規定禁止借婚姻之名索取財物罪,罪名一旦成立,女方會面對牢獄之災!

  • 6 # 安居門業7

    男方還是請媒人撮合撮合不要有遺憾,要是女方一味的不同意那就不要勉強了,女方還是要退還彩禮的,男方也不要算的那麼精,禮尚往來就算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過年了,按老習俗應該給長輩跪著磕頭拜年給紅包,但是男兒膝下有黃金,是否應該跪著拜年呢?對此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