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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牛頭馬面兩鬼

    嫌犯是承認了殺害了章瑩穎,而他不供述被害人屍首在哪,可能主要是想接受更輕的法律制裁。【嫌犯克里斯滕森】

    美國嫌犯克里在證據之下已經供述了殺害章瑩穎,這和警方調取的監控,FBl的暗中監聽偵查,和嫌犯女友的錄音上得到了證實。可是要最終要給嫌犯量什麼樣的刑責,還得所有犯罪經過,罪證擺在面前,清晰可見才行,當然屍骨也是其中罪證之一,在警方沒有被害者屍骨的任何線索之下,嫌犯也藉機抵奈,拒不供述,達到量輕刑的目的,這就是美國的法律,有一套對犯罪嫌疑人謹慎判刑的保護,對犯罪嫌疑人是謹慎量刑了,誰又能為死者的死得到公平的對待。

    嫌犯的認罪和法院的量刑是兩回事,嫌犯是承認殺害章瑩穎的事實,但法院要的實實在在的整個證據鏈,要量什麼樣的刑,還差被害者的屍骨;這叫活要見人,死要見屍,光聽嫌犯說不行,還得找到實體的證據,嫌犯和律師都是美華人再清楚不過美國的法律了,只要不說出屍骨在哪,找不到屍骨證據就不好完全結案;嫌犯利用這一點,法院也不會往重裡量刑。再個審理嫌犯的伊利諾伊州2011年就廢除了死刑,所以在現在未見屍骨的情況下,判死刑幾乎希望不大。

    嫌犯在作案之前做好許多準備,提前買了作案工具,在網上搜索了許多學習綁架犯罪的常識,其還是美國最大犯罪網的會員之一,並且其心理素質過硬,(殺害章瑩穎之後當晚還參加一個章瑩穎主創的一個校園活動),也是高學歷高智商的犯罪,警方在沒屍首線索之前,嫌犯可能會抵奈下去,法院因此也沒辦法量更重的刑。

    【殺害章瑩穎後嫌犯參加了守夜活動】

  • 2 # 心靈小溪流

    《章瑩穎》

    我們就沒有忘記這個叫做張瑩穎的可憐同胞女孩子。

    嫌犯承認了罪行,但依然為自己做無罪辯護!

    大家不要怪罪那些自媒體出於流量的考慮而對這個案情的描述。

    也別道德批判兇犯的辯護律師,那是律師的職責。

    這個案件案情很典型,最後宣判的結果可以讓我們認識美國,認識美國的法律,世界最強大的國家的法律是什麼樣的。

    對於我們來說呢,“天理不容”適用於全世界,沒有國界,但在不同國家的法律體系下,這是不同民族的價值觀的碰撞。

    “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相比起來“死刑”,哪個更痛苦?

    站在嫌疑犯的角度看待這件事情,顯而易見,只要能活著,這就不算痛苦,惡魔一定存在。

    站在我們華人的價值觀,一命抵一命,殺人必須償命,這是我們能夠接受的唯一結局。

    站在一個國家的角度去考慮案件對於社會公眾的影響又是另外一回事兒。

    我們期盼著審判結果。

    這個可憐的女孩兒,大家沒有忘記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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