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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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毛線小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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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離W遠點
贍養老人是沒個公民應盡的義務!義務,並不會被法律強制執行,只是作為人應該履行的,不履行也不會收到法律制裁,只會受到道德上和良心上的譴責!你以年滿十八週歲,父母對你的義務已經完成,如果你沒有繼續學習深造,法律上父母沒有繼續撫養你的義務了!他們養了你十八年,等他們老了你贍養他們也是你的義務,所以,一切看良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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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高佔一
這個問題提的很無奈,問題的提出者可能是子女也許是父母。
每一個問題的解決方案都有許多種,就像我們常說的,條條道路通羅馬。
正常的,每個人都會結婚,都會生孩子。相信即使我們不是孕期母親也見過孕期母親。因為一個新生命的孕育,母親的生物鐘全部被打亂,懷孕初期,母親吃飯嘔吐,喝水嘔吐,但還要強忍著吃喝,母親怕寶寶營養不足,即使如此,也要繼續上班或者是下地勞作,因為母親的工作無可替代。懷孕中期,孩子吸收需求量增大,母親只能不斷的吃,母親不顧自己的形象,越來越胖,行動遲緩,但她是開心的,因為,孩子是她的希望。懷孕末期,母親甚至無法翻身,只能一個姿勢躺著,腰部疼痛,腿部浮腫,更有甚者無法入睡,母親沒有怨言。對於一個母親,孕期不是問題,生產時才是最難熬的。陣痛,羊水破了,一條細細的產道,一個大大的孩子,骨頭的開裂,產道的撕裂,以及會陰部的側切,更有甚者無法順利生產,刨腹產,麻藥,有的母親麻藥無效,直接刨……我不想細說,甚至有想哭的衝動。
我們的命是父母給的,我不想計算我們喝了母親多少奶水,我們不想說我們曾多少次的傷過父母的心,就算是父母一天都沒有養我們,父母賦予我們生命,我們該如何報答呢?
沒有父母哪裡會有我們?
配圖是我89歲的母親,感恩母親把我養大
義務不義務其實就是說法上而已。沒感情不想贍養的可以玩失蹤,只要他們完全找不到你,哪怕去法院告你不贍養也沒用的,法院的傳票到達不了。或者失蹤一段時間再出現再失蹤再出現再失蹤,這樣誰都奈何不了你,出現的話就給幾百塊說贍養費意思意思露個臉證明你沒死防止他們申請你死亡(失蹤滿七年毫無音訊)分你固定資產。給了幾百再失蹤,一輩子你失蹤幾次他們都死了信不信,失蹤的理由生病啥的不都隨便你編麼。法律也對這個沒任何辦法,也不能判定你沒盡贍養義務。如果贍養只是被法律束縛沒必要,但是你和誰有感情憑良心照顧一下是必要的。沒感情對方也沒付出啥的可以隨便弄。反正贍養玩意差強人意,扔老人院是贍養,幾年回去看一次也是贍養,像菩薩供著好吃好喝也是贍養,給兩百塊餓不死吃不飽也是贍養,任君挑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