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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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瀟灑哥的叄柒貮拾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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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京飄
如果藥店沒有敲門敲鎖,那就是店裡所有的人都懷疑,錢不可會飛,指有報警。
盜竊金額達到一萬的,數額較大的情形,有期徒刑三年以下、還可能拘役和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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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師姐
首先,語焉不詳。
1、藥店現金管理是否有規定,比如多久提交到財務?你有沒有按規定操作
2、這些現金什麼時候失竊的? 一次性被偷竊還是多次?
其次,你作為店長,管理失職是肯定的。你不應該先問承擔哪些責任? 而是首先彙報到上級,同時報警處理。
如果現金被竊時間已久,你還不彙報或報警處理,擺脫不了“投石問路”“監守自盜”的嫌疑。
一萬多元已達到立案偵查的條件了,
不知是何心態!
建議:
1、馬上排查或整頓店內監控裝置,同時完善店內現金管理及報批制度;
2、作為你本人,應該進一步加強從業素質(作為一名管理人員,問出此問題,令人唏噓)
如果該筆款項無法追回,作為店長,你至少要承擔一半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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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北京小妞的快樂生活
我個人認為,應當承擔全責,因為老闆把店交給你了,你是店長,就應該負全部責任,報警啊查詢原因,找不到原因,1 萬現金自己掏腰包
做為店長藥店失竊你竟然不知道自己應該承擔什麼責任?,那就繼續想,先想想自己適不適合做店長,然後再想想自己該負什麼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