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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阿拉斯加葫蘆哇

    哪有什麼區別,都是誤傳和炒作罷了!我們正常養的民間都叫狗,官方稱呼為犬,獒是一種類別。 獒是什麼?東漢許慎在《說文解字》中解釋:狗四尺為獒。可見獒就是巨型的犬。

    就拿超過狗狗的人說的話,九狗出一獒,你把9個泰迪或者9吉娃娃關一起,最後廝殺出來的就是獒了? 這不是瞎胡鬧,獒犬就是我們正常所說的大狗,獒犬這一個類別的,或者說是一個級別。

    狗是犬類的統稱。《說文》雲:“狗,犬也。大者為犬,小者為狗。”大的叫犬,小的叫狗。清代訓詁學家郝懿行在《義疏》上說:“狗,大通名。若對文則大者名犬,小者名狗。今亦通名犬為狗矣。”說的很明白了,狗和犬,現在已經基本沒有區隔了。

    狗,自被馴化之後,就和人類的生活息息相關了。因其種類、大小、顏色、功能,產地、性格等,生髮出很多叫法。犬的叫法比狗要早,甲骨文犬的寫法是這樣的:

    孔子曰:“視犬之字如畫狗也。”許慎《說文解字》中對犬的解釋:犬,狗之懸蹄者也,象形。犬有五指,有一指不著地,為之懸蹄,狗小無懸蹄,犬大有之。狗,犬也,大者為犬,小者為狗。

    “伏” 字,從“人”從“犬”, 人類始祖伏羲,就是一個帶犬伏獵的人。

    “狀” 字,狀字的繁體為“狀”。《說文解字》認為:“狀,犬形也。”“狀元”是“犬形也”,告狀的人就是“犬形也”。

    所以基本上沒有太過於複雜,只是簡單的成為罷了!如果真的有區別,那就是獒大一些,凶猛一些吧!

  • 2 # 鷹飛沖天

    狗與犬在古代有區別的。古時因犬的體形大小分為狗,犬獒。有時犬狗混稱,《爾雅》書雲:“狗四尺為獒”《博物志》雲:“犬四尺為獒”,《史記普世家》:“先縱獒狗名獒”,在《說文》中譯“浪”。既放浪不拘的犬為敖(獒與敖通假)通過以上歸納為:凡高大聰明雄健凶猛之犬均可稱獒。藏犬因具有此特性,故將該犬稱之為“西藏獒犬”。簡稱藏獒。《尚書.旅敖》記載:在周朝時期,因藏獒珍貴而稀少,雪域的少數民族就有把獒當作貢品於天子的習慣(“獒”即藏獒),古時統治者把藏獒當作維護自己統治的工具—護衛犬。《春秋公羊傳》就曾記錄了靈公想用獒咬死趙盾,結果反被趙盾殺死。十三世紀初,成吉思汗在鞏固漠北大本營的基礎上派大將多達那波率部從甘肅涼州(今武威)進藏瞭解各派的政治勢力和宗教等情況,議定了西藏地方歸順蒙古事宜,並從西藏組建了一丈三萬頭藏獒組成的隊伍,返回甘肅後浩浩蕩蕩征討大西北,並立下了赫赫戰功,為建立元朝做出了貢獻。後來,這支獒犬隊伍散落到了歐洲的一些國家和地區,成改良當地犬種的祖先。如聖伯那犬,大白熊,馬士提夫,大丹犬,高加索牧羊犬等都有藏獒的血統,因此有“世界種犬”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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