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椎間盤突出"的手術效果,取決於正確的診斷、及時的時機和正確的術式。
但目前"主流"的診斷標準是存在問題的:
人體由骨、神經、血管、肌肉、筋膜,組合成多種器官結構,"椎間盤"只是脊柱的一個零件。
各種組織和結構發生異常都可以引起不適,各有特徵,不可籠統地歸咎於"椎間盤突出"。
如果從骨、神經、血管、肌筋膜各自的結構功能特點以及受損後可能發生的症狀來分析,診斷才可以明確。
酸脹緊牽是肌筋膜張力異常的表現,伴隨炎症時表現為疼痛;在高張區的遠端出現迴圈障礙(多為靜脈迴流的不完全受阻)表現為麻。
只有神經受損時才會發生感覺運動異常,神經受損也只能表現出感覺運動減弱。
所謂的"保守療法"無非是放鬆肌筋膜和消除炎症,不可能改變骨和神經,如果有效,說明治療的其實是軟組織病損,根本不是"椎間盤突出"。
確認有神經症狀,且與影像學異常相對應時才有手術的理由,而且必須抓緊時機,切不可因為"椎間盤突出"有"保守療法"而貽誤治療時機。
在目前接受手術的患者中,一部分是確實屬於椎間盤突出神經受壓的,如及時手術解除壓迫避免神經的進一步損害,預後良好;若寄希望於所謂的"保守療法",發病二週以後手術,神經恢復時間明顯延長,三個月以上再手術的情況更差,甚至不能恢復。
另一部分以疼痛為主要症狀,不存在神經受損表現,多為軟組織病損,針對椎間盤突出的手術其實是無效的,但手術中的麻醉、手術後的絕對臥床休息都可以達到放鬆肌筋膜、減緩無菌性炎症的作用,使疼痛減緩,但由於這些作用的不完全性,症狀在一定條件下會重現,即所謂"復發"。
事實上椎間盤摘除後不可能再生,又怎麼可能復發呢?
所以,面對手術後殘餘或復現的症狀,仍然應該從骨、神經、血管、肌筋膜等方面詳考症狀和體徵的歸屬,明確診斷再作相應的處理。
問題所述束帶樣症狀確為神經受損的表現,術後未能緩解可以從1、術前病程長短,2、手術前後症狀範圍和程度等方面進行分析。
"椎間盤突出"的手術效果,取決於正確的診斷、及時的時機和正確的術式。
但目前"主流"的診斷標準是存在問題的:
人體由骨、神經、血管、肌肉、筋膜,組合成多種器官結構,"椎間盤"只是脊柱的一個零件。
各種組織和結構發生異常都可以引起不適,各有特徵,不可籠統地歸咎於"椎間盤突出"。
如果從骨、神經、血管、肌筋膜各自的結構功能特點以及受損後可能發生的症狀來分析,診斷才可以明確。
酸脹緊牽是肌筋膜張力異常的表現,伴隨炎症時表現為疼痛;在高張區的遠端出現迴圈障礙(多為靜脈迴流的不完全受阻)表現為麻。
只有神經受損時才會發生感覺運動異常,神經受損也只能表現出感覺運動減弱。
所謂的"保守療法"無非是放鬆肌筋膜和消除炎症,不可能改變骨和神經,如果有效,說明治療的其實是軟組織病損,根本不是"椎間盤突出"。
確認有神經症狀,且與影像學異常相對應時才有手術的理由,而且必須抓緊時機,切不可因為"椎間盤突出"有"保守療法"而貽誤治療時機。
在目前接受手術的患者中,一部分是確實屬於椎間盤突出神經受壓的,如及時手術解除壓迫避免神經的進一步損害,預後良好;若寄希望於所謂的"保守療法",發病二週以後手術,神經恢復時間明顯延長,三個月以上再手術的情況更差,甚至不能恢復。
另一部分以疼痛為主要症狀,不存在神經受損表現,多為軟組織病損,針對椎間盤突出的手術其實是無效的,但手術中的麻醉、手術後的絕對臥床休息都可以達到放鬆肌筋膜、減緩無菌性炎症的作用,使疼痛減緩,但由於這些作用的不完全性,症狀在一定條件下會重現,即所謂"復發"。
事實上椎間盤摘除後不可能再生,又怎麼可能復發呢?
所以,面對手術後殘餘或復現的症狀,仍然應該從骨、神經、血管、肌筋膜等方面詳考症狀和體徵的歸屬,明確診斷再作相應的處理。
問題所述束帶樣症狀確為神經受損的表現,術後未能緩解可以從1、術前病程長短,2、手術前後症狀範圍和程度等方面進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