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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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夕陽映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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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菏澤鑫蕾牛得很教育
主要看單位的規章制度來定,請假時間到的又未及時續假一般制度先按曠工處理,超過一定曠工時間再按照單位的規章制度給予開除或自動離職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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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龍博科技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喻期末規視情況而定,而非要開除,而且開除也是需要程式的,法是需要雙方遵守的。所以企業是不可以隨便開除一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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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越努力越幸運Lucky
要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處理,同時也要和員工及時溝通交流,是不是遇到什麼困難,員工確實無故礦工那麼將要接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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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夜伴小烏鴉
直接一點的答案是,尊重企業的規章制度,若員工違反公司制度,並且公司有足夠證據證實員工曠工,即可解僱員工。(切記,企業不要只看制度,要保留證據,否則發展到勞動仲裁的地步,勞動法是不會挺企業的,這個後面會細說。)
❶什麼行為叫作“曠工”?未獲得上級批准,擅自離崗的;請假期滿後仍未續假且未上崗;請假期滿後,續假未被批准的;不服從公司合理安排,拒絕到崗的;❷如何限定曠工天數?勞動法上關於曠工天數的規定比較曖昧,並無明確規定xx天未到崗即可解除合約。但是,幾十年前的舊條例中提到過一些蛛絲馬跡。
工作日連續曠工15日以上的;一年之內累計30日以上的;曠工日不包括休息日和節假日;也便是說,目前沒有明確規定,那麼就等同於要企業來主動制定規範,並要求員工義務履行。
❸怎樣零風險開除曠工員工?不管怎麼說,員工惡意曠工為企業帶來巨大的損失,同時曠工期間若發生安全事故,在如今這個“勞動法傾向勞動者”的時代,企業也承擔著巨大的風險。而且,即便企業按照公司規定,在員工曠工超過上限後,解聘員工,也存在著被惡意曠工者“反殺”的可能。
所以,在曠工解聘這件事上,企業要注意幾點。
在新員工入職後儘快安排規章制度學習;學習之後,務必要求員工簽字遵守規則;規章制度中務必明確曠工的嚴重性;在員工曠工時,要發《曠工通知書》;保留一切能夠證明曠工的證據;作者簡介:科技公司資深專案經理,專注企業資訊化領域解決方案,長期分享職場、科技、網際網路等領域的優質內容,愛交朋友,感興趣的朋友請保持關注。
各個單位都有對勞動紀律的企業規章制度,大一點的企業有專門的假期管理辦法,對公休假、病假、探親假、產假、護理假、婚假、喪假、事假等假都有專章專節規定。假期結束不上班超出單位制度規定的期限,單位有權以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為由,單方解除違規員工的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