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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體趣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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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二來一杯水
我印象最深的是17年總決賽第三場,騎士主場對陣勇士。
最後一分多鐘,騎士領先倆分,詹姆斯持球突進,一對一面對格林,沒有選擇突破上籃,傳給了底角的科沃爾,被庫裡識破,科沃爾受到干擾,沒有投進。然後,杜蘭特持球推進,反過來就是一記三分,最後勇士贏了五分。
我認為詹姆斯應該選擇自己進攻的,相信很多詹密也是這樣想的,那場比賽真的很可惜,最後成就了杜蘭特。
不過每個超巨選擇的打球方式不同,成就也就各不相同。既然可以成為超巨,說明他們選擇的打球方式是正確的,我們又何必因為這些爭吵和自尋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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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不是任何隊的球迷
很多人都是為了黑而黑,試問:打比賽的五個人之間,不停的傳導轉移球是為了什麼?不就是找到最合適合理的出手機會?詹姆斯利用自己的威脅吸引包夾,把球傳給最合適的空位隊友出手,這樣的選擇到底有什麼不對?這樣叫甩鍋?你們懂籃球嗎?曼巴精神嘛?誰不會呢?不就是出手嘛,誰不敢呢?但是隨意出手的意義在哪裡?誰告訴我?難道就為了曼巴精神?就為了有擔當?就要強行出手,就要在不是機會的情況下強行投籃?投籃嘛,誰不會呢?詹姆斯不會投嗎?不敢投嗎?不敢投不會投甩鍋,季後賽絕殺第一怎麼來的?傳出來的?關鍵時刻該投還是該傳,根據場上情況作出最合理的選擇,為了曼巴精神而去曼巴精神?有意義麼?你和這樣的人一個隊,你會高興他你本來是空位不傳給你,而自己去曼巴精神?你喜歡和這樣的人做隊友是吧,沙雕一個一個的,天天曼巴精神,屁都不懂。所有人努力了拼了一整場,就為了你的曼巴精神強行出手打鐵輸掉比賽,大家會怎麼想?隊友在關鍵時刻都不敢出手了,這個時候你站出來接管比賽,無論成敗,該出手就出手,勇於承擔責任,才是真正的曼巴為了曼巴而曼巴,傻逼而已,就像黑子為了黑而黑一樣,傻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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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MRBen168
打籃球的都懂要麼做巔峰奧尼爾隊友,把球給他肆虐殺傷對方內線。要麼做猩猩納什隊友,時刻準備好有機會就出手。千萬別做科比隊友,只能去搶籃板,喜歡科比的都是球盲而且還嘴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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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時刻“甩鍋”,這時詹姆斯在關鍵時刻頻頻出現傳球給隊友把黑鍋甩出去。在18年的時候詹姆斯還在騎士,他們對陣猛龍隊雙方比分一直糾纏到最後一分鐘,比賽進行到還剩30秒的時候騎士僅以125-124領先一分。此時騎士進攻,詹姆斯持球突破到內線如果他選擇自己打的話絕對沒有人能阻擋,但是他突然發現在底角的樂福,此時他毫不猶豫的選擇了傳球,樂福接球手起刀落命中三分,這個三分為比賽的勝利奠定了基礎,這個球也拯救了詹姆斯,最終騎士132-129險勝猛龍。這場比賽堪稱逆天改變,這次的詹姆斯很是比較幸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