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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何徳順

    《土地管理法》[2]規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2]

    中國土地和房屋是分別實行管理的。根據規定宅基地是農民基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於修建住宅的集體建設用地,農民無須交納任何土地費用即可取得,是一種福利性質的,一般來講不能繼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則屬於公民個人財產,可以繼承。

    實踐中,農民宅基地的繼承問題可以分為下列情況:如果繼承人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可以經批准後取得被繼承房屋的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請條件,則可以將房屋賣給本村其他符合申請條件的村民。如果不願出賣,則該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擴建,待處於不可居住狀態時,宅基地由集體經濟組織收回。繼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情形處理。

  • 2 # 18度以南李先森

    我是海南李先森,我來回答!

    宅基地就是農民個人用作住宅而佔有的土地,是集體建設用地的一種,一般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或者建過房屋但已無遮擋物無法居住的土地。

    集體土地就是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是中國土地所有制的一種形式,一般包括農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歸集體所有。

    一句話理解就是宅基地屬於集體土地,只要屬於本集體組織的成員就可合法擁有使用權。

    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中國宅基地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只有本集體組織內的成員才能擁有使用權,但無所有權,一旦涉及徵收拆遷時,農民只能合法獲得宅基地上房屋和附著物的拆遷補償,所以宅基地使用權不是合法財產,不能當做財產被繼承。

    宅基地使用權具有身份性,一般只有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成員才有資格使用,但若組織成員死亡了且沒有繼承人,那宅基地使用權的資格就終止,並由村集體組織收回。

    在農村,宅基地是按戶申請的,且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申請人也只是家裡的代表,所有權歸家庭所有成員使用,若家庭某個成員去世或者戶主去世了,都不能作為財產分割,更不用說繼承,就算繼承也只是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

    宅基地使用權只是表明你能使用這塊宅基地,但並不代表歸你所有,更不能作為遺產繼承,所以若你是非農戶口的話,也不要指望繼承父輩的宅基地,要繼承的也只是宅基地上的房屋,且在拆遷時也只能獲得房屋補償費,就算未被拆遷,若你長期讓房屋閒置,導致倒塌無法使用,那將會被集體組織收回。

    總的來說,宅基地屬於集體土地,農民可享有使用權和承包權,但被繼承人無法繼承使用權,就算繼承也只能繼承上面的房屋,因為宅基地使用權比較特殊,只有本集體組織成員可以使用,且在死亡後宅基地會被集體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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