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小偉胡侃
-
2 # 邏格斯
結論:彩禮可以取回,孩子很難要到!
這個問題有三個要素:
1、未領結婚證;
2、孩子不到1歲(從結婚不到1年推測);
3、男方已經支付了26萬的彩禮。
現在雙方關心的是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和男方的彩禮歸屬問題,兩個問題都有比較明確的答案,實際上雙方不存在離婚問題,只存在非婚生子女撫養權歸屬和彩禮返還的問題:
孩子:非婚生子女參照婚生子女,在哺乳期的孩子撫養權通常歸女方鑑於雙方未領取結婚證,因此孩子屬於非婚生子女(我們國家不像西方,舉行儀式也算結婚)。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問題,跟婚生子女差不多,通常分成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稱為哺乳期,通常是2週歲以下的時候,這個時候由於孩子需要吃奶,離不開媽媽,所以通常都判給女方。
第二個階段,稱為幼年期,通常是8週歲以下的孩童,這個時候孩子雖然已經不需要吃奶,但各方面還沒有意識,對結婚什麼的,通常也沒有判斷,這時候法院會根據雙方的經濟條件、工作狀態等多種因素,來判定孩子的歸屬;
第三個階段,成為青少年期,通常是9週歲以上的孩童,這時候已經有了一定的判斷力,法院會首先尊重孩子的意願,孩子想跟誰就跟誰,然後再根據雙方的能力,來進行綜合的判斷。
而在這個案子裡,孩子只有1歲,肯定是給女方的。
彩禮:未領證可以取回目前儘管沒有明說,但我們通常認為,彩禮是一種“附條件的贈與”,只有在條件成就的時候,贈與才是有效的。這個條件通常包括兩個,一個是領取結婚證,一個是共同生活。如果領取了結婚證,但只生活了很短的一段時間,或者根本沒有共同生活就鬧離婚,那麼肯定是可以要回的,而如果連結婚證都沒有領取,那就對不起了,男方可以主張要回彩禮
你想要孩子的難度非常大。但你所說的彩禮應該是可以要回來的。
彩禮說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也就是說,因為女方要跟你結婚,你才會送她彩禮。現在,你們沒有登記,沒有領結婚證,法律上還不承認你們是夫妻,現在也不認同事實婚姻了。所以,彩禮你能要回來,至少能要回來一大部分。如果你們已經領證,離婚後,彩禮就要不回來了。
至於孩子撫養權的問題,法官在判決孩子歸誰撫養時,最重要的依據是誰撫養對孩子成長有利。因為孩子還太小,這麼小的孩子是離不開母親的,除非女方沒有收入,你能證明女方沒有能力撫養孩子,那孩子才有歸你撫養的可能。這個難度很大。你可以和女方協商,看看能不能讓她放棄撫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