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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鰲山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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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相親相愛5882
因為贈予財產需實際交付(公證的除外),否則贈予人可反悔。最妥當的辦法是將房屋交付給你,且如房屋涉及到其他的權益,必須釐清。協議可以辦理見證或者由無厲害關係之人在協議人簽字見證。
因為贈予財產需實際交付(公證的除外),否則贈予人可反悔。最妥當的辦法是將房屋交付給你,且如房屋涉及到其他的權益,必須釐清。協議可以辦理見證或者由無厲害關係之人在協議人簽字見證。
看贈與進行到什麼程度了,一般來說贈與不動產,未辦理過戶時可以反悔。贈予動產,未交付時可以反悔。權利轉移後一般來說除非滿足幾種特殊情況是不能反悔的。
法律依據如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這裡注意“權利轉移之前”這個時間點,不動產是產權過戶之前,動產是交付之前。也就是說在這兩個時間點之前可以撤銷,可以反悔。但是存在例外,就是說這個贈予是社會公益性質的,比如承諾給災區捐贈物資,或者是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即使!權利沒有轉移也是不能反悔的。
所以一般來說,一旦權利轉移之後,我們是不能隨意撤銷贈與了,我覺得題主說的這種情況,大致推測一下是不是已經權利發生轉移了。在這種情況下,只有以下三種情況才可以撤銷反悔:
第一,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要點在於一是受贈人實施的是嚴重侵害行為,而不是輕微的、一般的侵害行為;二是受贈人侵害的是贈與人本人或其近親屬,包括配偶,直系親屬(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等),兄弟姐妹。如果侵害的是其他親友則不在此列。
第二,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要點在於:一是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二是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能力,而不履行對贈與人的扶養義務。如果受贈人沒有扶養能力或者喪失了扶養能力的,不產生贈與人撤銷贈與的權利。
第三,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其要點在於:一是贈與合同約定了受贈人負有一定的義務。二是贈與人已將贈與的財產交付於受贈人。三是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只要具備如上法定事由,不論贈與合同以何種形式訂立以至經過公證證明,不論贈與的財產是否已交付,也不論贈與是否屬於社會公益和道德義務性質,享有撤銷權的人均可以撤銷贈與。
注意,如果滿足上述三種法定撤銷條件,還要注意時效,贈與人行使撤銷權的期間為一年;贈與人的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銷權的期間為六個月,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計算。這一期間屬於除斥期間,即法律對某種權利所預定的行使期間,不存在中止、中斷和延長的問題。撤銷權人如在法律規定的期間內不行使撤銷權的,其撤銷權即歸於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