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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文旅新生活

    消防安全一旦出事,就是一件大事。任何一次事故,輕則被通報批評、做檢查、誠摯道歉、行政或黨內處分,重者甚至直接可能讓你失去自由、吃免費盒飯、墜入階下囚。這不是危言聳聽。

    每一起消防事故案例的背後,都有違章操作的教訓、痛哭流涕的場景、腸子悔青的心情。每一次遇到這種情況,作為調查人員來說,心情非常矛盾——處理的重了,這個人一輩子基本就完了,不管是政治前途還是家庭;處理的輕了,起不到警示、教育其他人的作用。最終,都是按照法律規定,該承擔的還是要承擔。

    做好消防工作,就是在保安全,在一定程度上說,就是保你的人身自由。

    一要認真履行職責。現在,各級各方面每年都簽訂了安全責任書。不出事大家都好,出了事這就可以作為呈堂證供。簽訂安全責任書就是簽字畫押,就是你對安全的鄭重承諾,就是你履職的底線要求。建議單位主要責任人和分管消防安全的分管領導,對照自己的職責,時常看看責任書,你就知道了該幹些啥。

    二、別心存僥倖心理。僥倖心理是,在裝置、場所等本身不安全的狀態下,但個人寄希望於別發生事故。也許,十年八年真不會發生什麼事,也許明天就出安全事故。但,別把自己的安全寄託在微小的希望上。要杜絕“違章不一定出事,出事不一定傷人,傷人不一定傷我”的極端僥倖心理。三、作為商場消防設施要合格、有效。該上的自噴、火警、防排煙等等必須上,該定期檢查的必須定期檢查,該宣傳普及防火、滅火知識的的必須宣傳普及,該員工掌握的“四個”能力必須熟練掌握,消控室必須有資格證的人員上崗。按照《消防法》的規定,人員密集場所使用前、營業前依舊要檢查驗收。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一定不能堵塞。

    也許有人會說,上這些消防設施等這太費錢了,火災又不是經常發生,不值得。話不多言,只提醒一句,這些費用與你失去自由戴著免費“手鐲”親屬哭成淚人相比,哪一個更不值得呢?

    四、嚴格動火、電焊等操作。規章制度不是死的,不是說不讓幹這些事,是說這些操作確實具有一定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章操作——該圍擋的圍擋、該監護的監護、該預備些沙子的提前準備些沙子。當然,電焊等操作也不能請沒有資格證的人來幹,那是違章操作。

    有人會反對說,焊個東西,還要找專門的人來弄,麻煩死了。那麼你看看下圖

    每一個安全事故悲劇的背後,都有一個不重視、不履職、不作為的共性因素,要想安全就必須高度重視、積極履職、主動作為。

    願那些妻離子散、失聲痛苦的場面永遠不要再現。我們每一個人都能自由的呼吸,沐浴著Sunny,享受著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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