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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言勸

    家家都有一本難唸的經,更何況是再婚的家庭,更有扯不斷理還亂的煩心事。就說題主所遇的難題吧。

    二婚,丈夫的前妻總是回來說看孩子,住在家裡幾天都不走,這種事情放在誰身上都難於接受。畢竟前妻已經離婚了,而且你們又組合了新的家庭,她來後看看孩子短時間還說的過去,一住就是好幾天,不顯得尷尬嗎?人家夫妻兩口相親相愛,一家人圍著餐桌吃飯,坐在沙發看電視,雙方走進臥室溫存,前妻看到這些情何以堪呀?這樣對誰都沒有多大好處:一是會影響孩子與後媽的關係;二是會影響現在人家的夫妻關係;三是前妻觸景生情會給自己找不開心。

    如果你能心平氣和地與你丈夫的前妻溝通,那再好不過了,要動之於情,曉之於理,和顏悅色,忠誠勸告。讓她不要再來打擾你的家庭生活,影響你們的夫妻關係;再說了孩子也需要慢慢與你培養感情,她來後只會無形地“離間”你和繼子(女)的關係,很不有利於孩子的健康順利地成長。我相信你丈夫的前妻是會通情達理的,因為孩子是她的唯一。要是你不願與她直接溝通,或者是溝透過對方有牴觸情緒,那你就說服你的丈夫與他前妻直接溝通,但是也要勸說你的丈夫對其前妻要有忍耐性,不要動粗。

    不過,站在另一個角度看問題,離婚後女人到前夫家看孩子也是合情合理合法合規的。無論父母離婚與否,都改變不了與子女的血緣關係,更改變不了與子女的撫養和贍養義務。更何況法律也有規定,夫妻離婚後無論哪一方監護孩子,另一方都有看望孩子的探視權。再說了,母子情深,兒走千里母牽掛,做女人的什麼都能放下,就是不能丟掉自己的孩子,離婚後來看看孩子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作為再婚的妻子,要給予孩子生母探視孩子提供方便,要有一個平和的心態,就當她是我們家的親戚,住上幾日又何妨!(圖片來自網路,與文無關)

  • 2 # 談天說地道東西

    肯定是不容妥協的。

    既然是前妻了,那說明對方與她就沒有什麼關係了,雖然孩子是對方和她親生的,她理所當然的可以來看孩子,但可以將孩子帶出去,更不可能在你們現在的家裡住,涉及到原則底線的問題是不容商量的,問題的關鍵還是得爭取你老公的支援,如果你老公不去縱容她,她也不可能會賴在你家裡不走的感覺,如果你老公不聽的話,那你必須向他表明你的立場,如果你老公還是執迷不悟,你就向他下最後通牒,讓他在你和她前妻之間做出選擇,如果選擇他前妻,自己就退出,成全他們;如果選擇你,那就讓他前妻要看孩子的話,最好還是把孩子帶出去,免得待在你家裡容易產生誤會。

    所以,既然你老公和對方離婚了,對方要看孩子的話,把孩子帶出去看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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