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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覺得留著前任的微信,聯絡方式,甚至是物品,好嗎?在遇到下一個人的時候,這些是不是要清理呢?還是繼續保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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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花花姑娘62504410

    這個因人而異吧,如果另一半介意就刪了唄,都已經是過去式了,留著幹嘛?不過我自己是留著的,曾經刪過,後面人家申請了我又同意了,但不聯絡,只是安靜的躺在聯絡人名單裡。所以於我而言,沒什麼特別的,有與沒有,沒差別

  • 2 # 寓見韓雨

    我的看法:

    我沒有去過。分手十一年了,我把對方所有的東西都扔掉了。

    兩個失戀博物館:

    最開始的時候,失戀博物館是在四川成都火起來的,它的100多件展品是從全國範圍內徵集過來的。現在在我工作所在的城市,廣州也開了一家。

    坐落於廣州地王廣場的失戀博物館,五一正式開館接待遊客。在這個傳說中的“心碎”博物展,一個個關於前任的愛情故事正靜靜的訴說著曾經的刻骨銘心。

    我沒有去過,但是憑我這麼感性的人,如果真去參觀的話,一定會哭得不能自己。

    戀愛的幻滅

    我的戀愛的幻滅,可以用周董的一首老歌的歌詞來說明:愛情它走得太快,它就像龍捲風,我來不及躲避,我來不及逃。我不能再想,我不能再想,我不能再想你。

    所有的東西都扔掉了

    如果我跟他都不可能在一起,那麼也沒必要保留他的東西。我一氣之下,刪了他的手機號。QQ雖然沒拉黑,但是也不理會。一直是躲避的狀態。他曾送給我的兔子吊墜的銀項鍊,我也扔掉了。那次我跟他第二次見面,在水上游樂園被人潑溼衣服,他給我的他的黑色的班服,我也偷偷地扔掉了。

    東西都扔掉了,但是為什麼他人就扔不掉

    為什麼我會扔掉他的東西?是我很恨他嗎?其實不是的。只是好強的我想扔掉他的東西告誡自己,那些往事都已經隨風了。要及時止損。是逼著自己以最快的速度放下,不要以物空懷人。可是,為什麼他的人我就扔不掉?分手都已經十一年了。按照人的喜新厭舊的本性來說,我應該連他姓什麼都快忘了吧!

    終於明白,有的人只讓自己成熟的

    不去愛,不去恨,不去糾結,感謝他曾經像火焰般閃耀過自己的青春芳華。感謝他讓自己成熟。各自安好,互不打擾。

  • 3 # 幸福一家

    一個火到人們心裡的博物館,如果有機會好想去看看,看看這世界因愛而恨的人們,都是怎樣走出那段刻骨銘心,又撕心累肺的日子的。

    這世界最說不清楚的就是感情,就是過往,我覺得既然大家分開了,哪就為了現任的感受,理智自覺的刪除所有前任的方式,我們都是俗人真沒有可聯絡的必要,如果有哪一定是折磨所以我會刪除所有和他有關的方式,包括他送的東西一併扔掉,我覺得這才是對自己負責,對過往一個交代。希望我們各自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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