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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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沈勝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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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中國移不動1
如果對方涉及套路貸,違規高利,暴力催收等涉及違法犯罪行為,你可以直接舉報,各地公安經偵局就行!但如果對方在你走投無路借錢給你,無前述違法行為,無論對方是否職業,建議按期償還,畢竟誰家的錢也不是上天掉下來的,讓自己良心有處安放!最後請問:當初為什麼不到國家金融機構或者銀行借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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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橫路靜三
可以反訴對方憑什麼借錢給你,然後法院判你敗訴,必須還錢。你想想為啥借錢???只要是利率合法抓緊時間還錢,要不你還算是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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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十二月的未央
知道對方是職高業放貸人為什麼還要去借錢呢?如果對方利息不超過年化36,沒有任何套路,即使對方是職業放貸人這錢你也要歸還!老賴得嘴臉!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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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思琪的世界
你借對方的錢,你明知人家是職業房貸人還借,如今不想還錢,又要告對方,這明擺著趁火打劫!能借到的錢,都是情分,如今還要告別人,對於你們這樣的老賴,真是深惡痛絕!
關於職業放貸行為,可以從民事和刑事角度來進行分析判斷。
從民事角度來說,同一出借人在一定期間內多次反覆從事有償民間借貸行為的,一般可以認定為是職業放貸人。根據法〔2019〕254號《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第53條規定,未依法取得放貸資格的以民間借貸為業的法人,以及以民間借貸為業的非法人組織或者自然人從事的民間借貸行為,應當依法認定無效。根據《合同法》58條的規定,合同無效後,本金應當返還,約定的利息不能得到支援,但可以支付一定的資金佔用費。
從刑事角度來說,職業放貸行為達到情節嚴重程度,就不再是民事法律行為,而上升為刑事犯罪。
如果職業放貸人未經監管部門批准,或者超越經營範圍,以營利為目的,2年內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單位和個人)以借款或其他名義,以超過36%的實際年利率出借資金10次以上,並符合以下四個條件之一的,構成非法經營罪:
(1)個人非法放貸數額累計在20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放貸數額累計在1000萬元以上的;
(2)個人違法所得數額累計在80萬元以上的,單位違法所得數額累計在400萬元以上的;
(3)個人非法放貸物件累計在50人以上的,單位非法放貸物件累計在150人以上的;
(4)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親屬自殺、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嚴重後果的。
綜上,借貸行為是否構成刑事犯罪,需要結合借款利率,以及放貸人的資質及行為綜合分析。如果借貸行為僅為民事法律行為,出借人起訴後,借款人可以抗辯也可以反訴形式主張借款行為無效,並非必然反訴。如果借貸行為構成犯罪,國家公權力機關就會介入,借款人不能再透過民事程式解決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