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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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汴梁之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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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耳朵慢羊羊
她應該有孩子吧?可能她婆婆只是擔心自己年紀大了不能撫養孫子孫女長大,又擔心她媳婦再嫁將來再生孩子對自己的孫子孫女就會不聞不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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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七懶貓
這個婆婆你有什麼權力,難道你高於法律嗎?誰給你這個權力不讓兒媳在婚,請你"有點常識吧,不要活在法盲自己的世界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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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時日常錄
兒媳婦要不要再嫁,就連孃家媽都沒有決定權,更別說你一個婆婆了,有你兒子你是婆婆,沒你兒子你就是孩子的奶奶,前兒媳婦跟你沒有直系關係,你如果對待媳婦兒好,他不在嫁那是你的福份,如果再嫁那也是她的自由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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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青月疏桐
過分,當然過分!
這個婆婆的理由是什麼呢?就算是她有千萬種理由,不許前兒媳再嫁這個要求也是過分的!
個人的婚姻個人做主,別說是一個婆婆,就是當媽的都沒有權利,沒有任何立場,和原因,要求別人嫁或者是不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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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聆聽花開語
怎麼不過分?你的兒子都不在了,你憑什麼要求兒媳守著家?
兒子不在了,是為不幸,此時婆婆應該靜下心來,把兒媳當成女兒一樣,如果媳婦還算善良,或者婆媳關係好,媳婦自然會把婆婆當成自家長輩孝敬,但是,無論如何,婆婆都不應該限制媳婦的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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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花輕輕地說
當然很過分啦,嫁不嫁是兒媳的權利和自由,婆婆沒有任何權利不許兒媳再嫁。
兒媳自己的人生自己選擇,對任何不合理的要求或逼迫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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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青萍結綠A
毛澤東主席都不這麼幹啊!她誰啊!皇太后啊!她怎麼不讓兒媳婦殉葬呢?莫名其妙啊!如果女孩子愛的不行不行的,願意孤獨終老,無所謂,可以的,如果婆婆逼迫要求,尼瑪夭壽啊!她什麼玩意啊!憑什麼啊!不用管她,如果強制你,去法院唄!我就不信這世界沒王法啊!他兒子是皇帝啊!戴安娜都離婚了,他兒子什麼東西啊!還強迫別人守節,她貞節牌坊啊!就算她,誰稀罕啊!
我覺得本質要求上這個要求是比較過分的用,可是,站在老人家的立場是可以理解的,他可能怕你在家之後,對小孩子以後的成長不利,或是其它因素,但是就你而言,這個要求肯定是很過分的,所以我覺得,你自己覺得無愧於心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