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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盜船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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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謝金澎
首先,更正一個觀念,那就是公民持槍自保的說法之荒謬。人類社會發展到現在,都還是以政府這種公權力存在的形式維護著社會穩定和公平正義,而不是無政府主義。
既然有公權力存在,即便是私有制國家,也不需要人民自行擁槍來保障、維護自己的利益。如果人民自由用槍就可以解決社會穩定、國家安全問題,那就根本不需要政府和軍隊了。
再說說如果美國政府無力保障人民的安全的時候人民擁槍自保,連美國政府都無力保證人民安全了,面對制式軍隊的入侵,就靠手上有槍的老百姓就能夠打贏?從來沒有聽說過手上有武器、缺乏組織的個人能夠戰勝制式軍隊。按照這樣的邏輯,冷兵器時代還如何維護官方威嚴、政權穩定?
所以,雖然美國槍支自由化表面來看是維護所謂的公民自由,但是隨著時代的前進,社會的深刻發展和裂變,槍已經成了部分人宣洩情緒的工具,而且這種獨狼式的爆發性行為根本難以預防,對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了嚴重的安全威脅。這種嚴重傷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事件還在不斷髮生而因為擁槍自由難以剎車。
這種明知道癥結所在,卻不採取措施保護公眾安全的所謂捍衛人權其實就是在踐踏人的基本生存權。長此以往,最終就會在公眾自保無望之下促進社會變革,而爆發組織性的武力抗爭。
要知道,即便你擁有核武器,你也防止不了精神有問題或者對生命持消極態度的人有預謀的攻擊。如果不是能夠大規模殺傷的自動武器,即便他要攻擊無辜的人,至少也很難造成嚴重的傷亡和社會危害。
因此,我覺得舉國犧牲公眾安全去維護步槍協會這樣一個集團利益的行為就是在踐踏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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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軍迷威威看世界
孩子沒娘說來話長。美國建國之本,就是權力制衡。政府,最高法院,議會三權分立。一旦發生,三個立法機構,政府和議會之間勾結。最後的這個人民持槍權是,最後的,防備的一個手段。私有制,人民財產的保護,最後的手段是自己,有槍,保護自己的財產,這是最後最後的一個手段。所以只有瞭解到美國立國的這些最初的,設計,才能理解,持槍權對於美國民眾的重要性。因此,美國永遠是不可能禁槍的,違背了它的立國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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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建國之初就立法,允許公民持有槍支,美國是私有制國家,國家保護公民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美國法律規定:當國家也不能保護公民的時候,公民只能持有槍支自保,槍支是公民自我保護的最後一道屏障。所以美國立法允許持有槍支,它的初衷還是保護人權。美國是移民國家,多種族共存,失業人口多,犯罪率高,持有槍支能一定程度上震攝犯罪,美國雖然槍擊事件時有發生,但也有持槍制止犯罪,擊斃歹徒的案例,假如不允許持槍,犯罪分子依然可以透過其它工具行兇傷人,所以允許持槍與踐踏人權沒有必然聯絡。
順便說一下中國,中國是公有制國家,社會治安穩定,人口結構不復雜,同村互助,小區互邦,犯罪率低,所以不允許、也不需要持有槍支!這也是符合中國國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