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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葬紅顏

    一、他能給自己帶來利益

    比如很多女生喜歡金錢,而自己沒有錢去購買自己所需要的物質,所以就會和一個愛自己,但自己不愛的男人結婚。

    二、談了多年的戀愛,即使沒感覺也捨不得分開,因為那樣會不甘心

    昨天回答了這個問題“戀愛好幾年了,雙方對彼此沒有了激情,分開捨不得,但是他又不說結婚的事,我應該逼婚嗎?”

    是的,很多人戀愛多年,最後沒了感情,但是依舊捨不得分手,因為雙方的青春都用在對方的身上,雙方最好的年華都在對方身上,而且自己苦苦維持了幾年的感情,再加上一些美好的回憶,兩個人哪有這麼容易分手啊!捨不得分手最後都要進入婚姻,說白了如果兩個人既然捨不得分手,多多少少都是對對方有點感情的,只是感情的深淺罷了。相信隨著歲月的流逝,以及生活帶給他們的壓力,兩個人共同面對,他們的感情一定會越來越深,如果不是這樣,最後也大不了是離婚!

    三、他還有利用的價值

    我真的不喜歡我再感情上加上利益,因為那樣會給把高貴的愛情弄骯髒,但是現實的社會並不像我們想的一樣單純,利益、人情、權勢、金錢等無一不在侵蝕我們的愛情。

    有些人結婚不是因為我們之間的感情有多好,而是他的權力有多大。不是因為兩人之間的愛有多深,而是他的錢有多少,總之,是以愛情的名字操控著他做對自己有意義的事情!

    四、生活和現實的壓力,以及世俗的眼光

    這個社會,性對人們越來越開放,而不是談性色變,所以很多女生變有了未婚先孕,但是對一些人來說這些依舊是不能接受的,可能因此要接受世俗的眼光,所以迫於生活以及世俗的壓力,不得不選擇結婚!

  • 2 # 飄雨桐

    很明顯啊,有些人的結婚並未為了愛情。而是,她們所追求的某些東西。或者,金錢。或者,地位。或者,她在乎的一切。既然她能夠透過婚姻得到,那何樂而不為呢?

    所以,感情在婚姻中可能一點兒都不重要。有,當然最好。沒有,也,沒有所謂。

    總之,兩利相權取其重、兩害相權取其輕。只要心智成熟的人,做出的任何決定都不會無緣無故的。可能,她自己明白卻沒有告訴你。可能,她自己不明白——但,潛意識告訴你就要這樣。既然,結婚比不結婚會更好。那麼,結婚也不錯啊。

    吃得鹹魚,必須忍得了口渴。又有可能,這樣的結婚也不錯。到最後,說不定也能有個不錯的結局呢。世事難料,將來還是未知數。那麼,且行且珍惜吧!

    只要你不是完美主義者,結婚總歸是比較幸福的事情。不管,你為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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