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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清秋豔丫頭

    2019-02-1700

    你好,首先,你要弄清楚,對方不愛你,是否對你有好感?這是兩個概念。也可以說,對方不愛你的原因是什麼?在針對自己看看,有沒有希望,或者說,有沒有可能成為讓對方理想的愛上你?你明白嗎?

    我是說,如果對方對你連一點好感都沒有,那你再繼續無私的奉獻和付出,毫無意義。

    個人看法,僅供參考。

  • 2 # 深夜思考者

    是不是該放棄

    第一取決於你愛他(她)的時間有多長。如果你對他(她)的感情才開始沒多久,半年或者一年以內,那麼我會勸你再堅持堅持。因為要愛上一個人,除非是一見鍾情,否則都需要給對方留出一段熟悉和了解你的緩衝時間。當然如果這個人你愛了三五年,甚至更久,對方都沒有動心的話,我勸你就別在一棵樹上吊死了,你還是趁早死了這個心,你根本不是他(她)心中想要的人。即便你軟磨硬泡讓對方接受了你,也只不過是他(她)暫時找不到合適物件的備胎而已,一旦有了更合適的,你隨時都有出局的可能。

    第二取決於對方的性格。如果你愛上的他(她)是內向且慢熱的性格,那你的追求之路就註定不會太容易,除非對方也對你頗有好感。要走進內向或者慢熱性格的人心中,你就得首先摸準他(她)的心思或喜好,多做些能觸動他(她)內心的事,否則容易事倍功半。追求這類人需要的是耐心,一口吃不成胖子。如果你愛上的他(她)是外向性格,那麼喜不喜歡你就會很明顯地寫在他(她)臉上,而且表現在行動裡。比方說,你發個資訊給對方,他(她)會配合你並有意地製造話題,那麼他(她)對你存在好感,你有機會能深入接觸;如果你發的資訊,他(她)隨意回覆,甚至有打發你的意思,那麼你就應該清楚,他(她)對你並沒什麼意思。當然,這不能完全作為放棄的一項標準,如果後續他(她)發現了你的閃光點,對你燃起了一絲火苗,那麼也有可能會成,這不是不存在的。

    不過說一千道一萬,到底要不要放棄愛的人,要不要吊死在一棵樹上,還是看你對對方堅持了多久,付出了多少。如果覺得自己真的盡力了,那麼放棄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 3 # rayinmedia

    我們不是天生就懂得如何去愛的,相反,這是一門不易上手的藝術。有的人習慣全盤索取,像嬰兒之於母親;有的人可能刻板順從,像孩童之於父親…

    要成為一個有愛的能力的人,是在儲存自己個性的條件下,和他人合二為一,不求施捨,不要剝奪,愛情是給而不是得。

    在我接觸的情侶中,不愛的總是少數,往往是不知道如何去愛。

    表現自我,從不期待回報,但相信自己的愛一定會喚醒對方的愛,唯有如此,愛情才會開花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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