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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業首席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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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手機使用者63789121742
職場拿高薪,拿獎金反而辭職的人,既不是沒有道義,而是認為自己得到的應該更多,理想不能實現,也有一種自我澎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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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流星輝空
請樹立正確的職業道德觀,年終獎是收入的一部分,也是勞動所得,不過支付名目不同而已。我所在公司,即使辭職了,該得的績效考核獎也一併打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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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你算哪塊小豬肉
年終獎是獎勵你之前一年的工作表現,離職是現下的工作選擇,有什麼必然關係嗎?要說臭不要臉,那種扣押年終獎怕員工離職的領導是不是更加白眼狼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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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榮記蕭大叔
不違法,但個人認為不應該這樣做。
老闆發年終獎,雖說是對過往一年的肯定,也是期望員工以後更加努力。
站在員工的立場是沒什麼過錯,站在老闆的立場,這樣的人是不可重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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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第一個水邊的海倫
哪裡沒有良心了?多拿錢少幹活了?
獎金是工作的獎勵,是老闆的認可,也是員工應得的。至於辭職,對工作不滿,就可以辭。說拿了獎金辭職沒良心的,是把年終獎當恩賜了吧?年終獎,顧名思義,拿的去年工作的獎金,不是不幹活白得的,是應得的工作收的一部分。從老闆那邊看可能覺得給的不少了,員工的感受未必如此。有些公司對獎金的發放有依據,根據業績提成,根據工作量工作難度,根據平時表現,或者有績效考核制度,有個計算的方法,但有些就是根據老闆心情。有依據的也未必公平,看老闆心情的更未必。所以,拿到年終獎,員工也未必滿意。大多數公司的規定都是,年終獎會在第二年年初,春節前發放。年終獎發放前離職者,不參與年終獎的發放。想辭職,忍到年終獎發放之後,很容易理解。
拿到年終獎辭職,不存在沒良心的問題。
一,勞資雙方是平等的契約關係,不管是工資還是獎金,雙方都有自己的期望值,不符合期望時就提出結束這種契約關係。只要不違法,雙方隨時都可以提出。
二,年終獎也是工作收入的一部分,是工作,憑本事,憑貢獻,不是要飯。給了就得感恩戴德。更不是搶錢,拿了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按道理說,即使員工離職了,該給的獎金也應該給。那是去年的獎金,不是嗎?這一點上,員工在公司面前已經弱勢了。
給了獎金仍留不住員工,倒是老闆應該反思一下,為什麼會這樣,公司存在什麼問題。
那些認為拿了年終獎辭職沒良心的員工,無論做什麼工作,想想有沒有把自己當成有獨立人格的工作者,打一份工拿一份錢天經地義,還是把自己當成靠老闆賞口飯吃的隨從。還生活在舊社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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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說呢,假如你提前說要辭職,那麼年終獎肯定沒了,任何事情都有得必有失,得到了錢難免失去道義,有了道義,將失去錢;職場上很難找到兩全其美的事情,不關你以何種形式離開公司,都會受到別人的談論與評判,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