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澹奕
-
2 # 平沙趣說歷史
簡單來說,是親王妃。
既然是說宗法地位,我們就從宗法制講起。
一般認為宗法制是由氏族社會父系家長制演變而來的,其目的是貴族以血緣為紐帶,分配繼承國家權力,以便於世襲統治。
那血緣怎麼劃分呢?無疑是以父系為主,女性居於從屬地位。在繼承製度中,有嫡子有庶子,但不會有女子,因為女子是要出嫁的,屬於待在自己家的外人,宗族內沒有她的位置。
從這裡出發,就可以看出親王妃跟公主的宗法地位,親王妃是親王的正妻,從屬於夫權,屬於丈夫的宗族,在宗法地位中與丈夫並居,低於丈夫。而公主不如皇家宗族,被排斥在外,畢竟公主不可能嫁給自家宗族的人。
當然,算起實際地位就很難說了,需要看是怎樣的親王妃和怎樣的公主,如果是受寵的公主和受皇帝忌恨的親王之妃,地位不言而喻。
親王王妃與公主之間的地位高低,如果從爵位方面考慮並不好比較,不過,如果從宗法方面考慮,親王王妃的地位要高於公主。
從周代正式確立的宗法制,是非常重要的一種傳統制度,其主要依附的就是父系血緣,以父族的血緣關係進行宗法傳承。而在宗法制中,女性是被排斥在外的,女子在宗祧繼承方面沒有任何的地位可言。
“父權統制”的時代,宗法制中有“出婦”之道。也就是女性出嫁之後跟隨夫家,除非孃家絕嗣,不然沒有任何財產的繼承權利。
宗法制度中,除了嫡長子繼承製之外還有一樣很重要的制度,那就是立嗣制度。“有子立子,無子立嗣”,當一個家族沒有男丁可以作為繼承人的時候(沒有嫡出也沒有庶出),那就是所謂的絕嗣,就需要從同宗近支的子侄中過繼子嗣來繼承財產,並且主導將來的宗族祭祀。
宗祧繼承,必須是男丁,就算女兒能夠繼承一部分的孃家財產,卻也不能主導宗祧也就是祭祀權利。從這一點來看,就能很明顯看出親王王妃與公主之間的宗法地位高低。
無論是漢朝的諸侯王后,還是後來比如明朝的親王王妃,清朝的親王嫡福晉。他們作為皇族近支宗親子嗣的正妻,地位也依附於自己的丈夫。
即便是丈夫離世,親王王妃仍舊是夫家宗族中的一份子是家中的主母,其所有子嗣都擁有宗祧繼承權。而公主,在本家並沒有繼承權與宗祧繼承權,尤其在出嫁之後。
簡單來說,親王王妃已經嫁入,是同宗的自家人,而公主只能外嫁成為其他宗族一份子。以漢文帝與竇皇后的女兒館陶公主,小兒子梁王劉武為例。館陶公主下嫁堂邑侯陳午,即便再受竇皇后寵愛,也只能繼承竇皇后的私財。而劉武的正妻梁王后李氏,最終是梁國的王太后,她的兒子是主祀劉氏宗祧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