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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看透大市

    房貸還不了,找人籤租二十年後再斷供,想法挺有創意,銀行會起訴房貸者,法院會受理,最後拍賣房產作為抵充銀行的欠款,所以雖然房產證上寫你的名字,如果不能正常還貸,房子還真不是你的。

    至於籤租二十年,籤租協議得符合常理,不可能將二十年租金一年內全部收回,按租房市場規矩,一年一簽,一年一繳房租,租金隨周邊房價,租金同步上漲。不合情理租房合同,銀行只要告,一樣為無效合同。你這行為惡意出逃資金,騙貸,會加重處罰的。

    重點說下房貸還不了,銀行會怎麼處理?貸款購房要量力而行,依經濟實力存款金額,每月穩定收入,量入為出,且不可不作計劃,盲目樂觀,到時還不起房貸,房子可能就要被拍賣,移主。

    上圖為上海臨街商鋪市場評估價為155萬,起拍價為89萬,每次增價由度2000元。這屬於優質商鋪,出租至2022年,這些租金可以從拍賣款中扣除掉。餘抵銀行欠款。

    所以不是萬不得已,千萬不要走上法院拍賣的路上,多好商鋪年收租金3萬。

    房貸者可以與銀行協商延期交付欠款,或者先還利息,等有錢時再還款,從親戚朋友籌資。所有招用完,還是籌資不上,最後才走上被銀行起訴路上。房貸者有的創業失敗,有的替人擔保負連帶責任。但銀行不管你是惡意欠貸,還是無力償還,銀行只要按時還錢,違約,一切按合同來。

    所以你這種想法天真,現實根本行不通的,只要斷供,可以肯定房子就不是你的。信用記錄有汙點,影響在銀行貸款,所以老老實實按時還貸,一切以合同為準繩,不要異想天開。

  • 2 # 檀紙間

    你所說的做法在現實中是有可能發生的,所供房貸對應的房子,用於出租簽署了20年的協議,這都屬於合理合法的。

    但是因為“房貸還不了”而去選擇“轉租於他人”,打算以此來逃避還貸的責任,那是打錯算盤了——除非你不打算要那個房子了。

    銀行會怎麼處理

    “買賣不破租賃”的前提不能保護你的房屋所有權。

    從物權法意義來說,租賃權和所有權是2條線,在法律上儘管租賃權有“對抗第三人”的概念,但是,銀行可以透過“不破租賃權”的形式,對你的房子進行“拍賣還貸”的。

    因此,如果你“未按月還貸次數達到銀行內部規定的門檻”,銀行還是可以對你的房子進行拍賣的。

    銀行只需要在拍賣公告上如實公佈“此房簽有20年租賃協議,競買人後續繼續續租或提前終止租賃協議請於承租人另行協商”即可。即便短時間內轉讓、拍賣不成功,銀行也會接手此房的後續租金收入。

    所以,除非你主動放棄房屋的所有權了,否則,長租給他人的做法,無法在你不還貸款的情況下還能保住房屋所有權。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宋史》卷三一九的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