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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五筆泥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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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元芳有看法
從國家和各省的改革結果來看,國土部門已經撤銷,隨之與林業部門整合成新的自然資源部,而從目前已知地區公佈的改革指導思想來看,市縣鎮的改革思路基本上也會沿用對上的套路,專事國土資源的部門將消失,要麼改名立戶成立新的自然資源站所,要麼就和林業及其它涉及領域整合成新的自然資源站所。
在很多地區的基層鄉鎮,國土部門屬於直屬部門,人事權在市縣垂直部門,這就涉及到一個人事的協調安排問題,而林業工作站,有些已經撤銷合併到農業綜合業務站所,有些獨立存在,是鄉鎮的下屬部門,鄉鎮完全自主。
國土和林業,從業務性來講,國土部門的重要性相比而言更為持重,林業相對來講弱勢一點,所以在未來的改革當中,可能會形成以國土為主的改革框架,國土所的工作人員相對來講在安排上可能會倚重的更多,佔據一定的優勢。當然,如果是在以林業為主的地區,那麼林業則屬於強勢部門,國土就會屬於從屬,相對弱勢。
總體來講,基層鄉鎮的所有站所,都不會受到太大的改革影響,即使是真要改,也無非是重新命 名科室,重新安置人員,通俗講就是換個辦公室換個座位,其它沒有什麼影響,該幹啥還幹啥。
跑偏的答案太多,仔細寫又太麻煩,簡單說下
一、自然資源管理體制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強化國有資源的所有人權益監管。以此為大前提,基層自然資源所劃為地方政府管轄與強化國有權益監管相沖突,但不排隊改革程序中暫時性的劃歸地方政府以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後重新上收的套路。
二、國土資源所必定改製為自然資源所。以當前相關中央層面機構改革的趨勢來看,基層弱化管理職能,剝離執法職能是大前提,改革的自然資源基層機構將重點落實調查,核查,評價,重點核心將轉為類似公益一類的偏技能類管理機構。
三、改革後的基層自然資源管理機構重點工作可能包括1.配合或承擔自然資源登記的權屬調查及權屬核實工作。2.配合承擔國土空間規劃及城鄉規劃的實施評價調查工作。3.配合承擔國土調查及區域自然資源國有權益監管。
四、部分地區可能與基層林業站所整合,水管站發生機構合併。因為林業,水域,草原的基礎調查與登記職能被合併到自然資源管理部門,相應調查,權屬核實等職能只能由屬地基層機構承擔。雖然當前調查類技術活動多使用服務外包形勢開展,但後期改革推進中,針對國家國有自然資源的統計,調查,核實,監管工作,個人認為逐步由市場配製運作轉變為國家全面主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