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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歐陽普彤

    如果一個流浪漢,我給他一塊錢,他不要。他開口向我要五塊錢,我是不會給的,而且頭也不回的離開。

    我特別厭惡這種人,不管他是真窮,還是裝窮,總把別人的善心踐踏,總把別人的善行褻瀆。給你一塊錢,你要你就收起來,不要就不要,不能向別人要求更多。那不是要求,是明搶。

    我記得讀大學那會兒,那是我見過乞丐最多的時候。那個時候,跟大多數人一樣,特別同情與可憐他們,每次見到乞丐在乞討,自己都會給他幾塊錢。

    我同學問過我:“你平時那麼摳門的人,怎麼捨得給他們呢?”我清楚的記得,我說:“你看他們多可憐,缺胳膊斷腿的,討生活不容易。”其實,那個時候自己不懂討生活不容易,懂這個道理都是從書裡看來的,理解不是很深刻。

    “他們才不可憐呢?比你富有多了!別犯傻了!”我一個師姐跟我說。我不明白,多問了一句:“怎麼會呢?”她笑而不語,丟給那個乞丐五塊錢。“你注意看路人的眼光和表情。”

    我不知道她為什麼讓我這麼做,但我還是按照她的吩咐做了。我發現很多人都看著我們,交頭接耳的不知道說什麼。有的人還對我們指指點點,笑容可掬。

    我跟我師姐說:“沒什麼特殊啊!”我師姐對我說:“你覺得他們對我們是讚賞,還是笑我們傻呢?”我很驚訝,他接著說:“你才來不久,知道的不多,跟我們來的時候一樣,不怪你。明天早上你起早一點,你再來看看這些乞丐,看看你下次還會不會給錢。”

    天哪!真的不敢相信。那天早上,我竟然看到了那些乞丐在換裝,在裝悽慘。什麼缺胳膊少腿,什麼悲慘的故事,都是假裝的。

    我覺得自己特別可憐,特別愚蠢。以前所有的正義感在那一刻被擊毀,徹徹底底。直到現在,我碰到乞丐都會猶豫一下,到底要不要給錢?他們到底是不是乞丐?

    說實話,以前我從來沒有想那麼多,只是單純的同情他們,可憐他們,隨手就掏錢出來給他們。但他們,不是乞丐,是騙子,事實多麼傷人心。

    如果像你說的那樣,他開口向我要錢,我想我是絕對不會給,甚至少不了我的大白眼。如果他過分了,按我的暴脾氣,肯定會罵人,甚至揍人。

    願天下人,都是善良人,做善事,做良人。不要把自己的善心善行,給了那些不值得、也不配擁有的人。

  • 2 # 鴨子下河

    我還真碰到過。一次我把家中的一些含有報紙之類的垃圾給一個騎著三輪車的流浪漢模樣的人。我說如能用的送給你,你幫我把它們處理掉就行。流浪漢處理完後要給我五元錢,我不收,他馬上板臉說,我不是乞丐,我是做生意的!從今往後,我碰上這樣的事就與他們正兒八經的做買賣,那怕一元錢也收下。華人自強不息,你可以不喜歡他,但絕不可瞧不起他。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職場中,面對領導親戚,有理就一定要吃“啞巴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