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義義場是意義相反或相對的義位構成的語義場。反義義場中各義位共有的義素表明了義位之間的統一關係,互有區別的義素則顯示了義位之間相反或相對的關係。如: 君子:[+人][+人格高尚] 小人:[+人][+人格卑下] 相同的義素“人”代表了“君子”和“小人”屬於同一個意義範疇,而“人格高尚”和“人格卑下”兩個相互對立的義素則真正構成了它們之間意義對立的關係。所以兩類義素分別形成的相同和相反、相對的關係是反義義場不可或缺的條件。 同時,由於對立關係的義素又分兩種不同的對立情形,即相反對立和相對對立,那麼,反義義場相應的區分為兩種:互補反義義場和極性反義義場。互補反義義場中的兩個義位中的能顯示區別性特徵的義素是建立在客觀事物矛盾關係的基礎上的,表現為截然相反的關係,肯定義素甲就否定了義素乙,否定了義素甲就肯定了義素乙,肯定了義素乙就否定了義素甲,否定了義素乙就肯定了義素甲,甲和乙之間沒有中間性的概念存在。如: 生:[+生命][+存在] 死:[+生命][+消失] “存在”和“消失”是建立在客觀物件矛盾關係基礎上的義素,兩者之間不存在中間性的概念,即不存在“既非存在也非消失”的中間狀態。所以“生”、“死”構成的語義場是反義義場。極性義場中的能顯示區別性特徵的義素是建立在客觀事物對立關係基礎上的,表現為互相對立的關係,肯定義素甲就否定了義素乙,肯定了義素乙就否定了義素甲,但是,反過來,否定了義素甲卻不能肯定義素乙,否定了義素乙也不能肯定義素甲,甲和乙之間存在中間性的概念。如: 老:[+年齡][+大] 少:[+年齡][+小] 在“老”和“少”之間還有不老不少的“青年”“中年”等中間狀態的存在,兩者不能形成非此即彼的關係,所以,反義關係的相對性使其構成的語義場為極性反義義場。
反義義場是意義相反或相對的義位構成的語義場。反義義場中各義位共有的義素表明了義位之間的統一關係,互有區別的義素則顯示了義位之間相反或相對的關係。如: 君子:[+人][+人格高尚] 小人:[+人][+人格卑下] 相同的義素“人”代表了“君子”和“小人”屬於同一個意義範疇,而“人格高尚”和“人格卑下”兩個相互對立的義素則真正構成了它們之間意義對立的關係。所以兩類義素分別形成的相同和相反、相對的關係是反義義場不可或缺的條件。 同時,由於對立關係的義素又分兩種不同的對立情形,即相反對立和相對對立,那麼,反義義場相應的區分為兩種:互補反義義場和極性反義義場。互補反義義場中的兩個義位中的能顯示區別性特徵的義素是建立在客觀事物矛盾關係的基礎上的,表現為截然相反的關係,肯定義素甲就否定了義素乙,否定了義素甲就肯定了義素乙,肯定了義素乙就否定了義素甲,否定了義素乙就肯定了義素甲,甲和乙之間沒有中間性的概念存在。如: 生:[+生命][+存在] 死:[+生命][+消失] “存在”和“消失”是建立在客觀物件矛盾關係基礎上的義素,兩者之間不存在中間性的概念,即不存在“既非存在也非消失”的中間狀態。所以“生”、“死”構成的語義場是反義義場。極性義場中的能顯示區別性特徵的義素是建立在客觀事物對立關係基礎上的,表現為互相對立的關係,肯定義素甲就否定了義素乙,肯定了義素乙就否定了義素甲,但是,反過來,否定了義素甲卻不能肯定義素乙,否定了義素乙也不能肯定義素甲,甲和乙之間存在中間性的概念。如: 老:[+年齡][+大] 少:[+年齡][+小] 在“老”和“少”之間還有不老不少的“青年”“中年”等中間狀態的存在,兩者不能形成非此即彼的關係,所以,反義關係的相對性使其構成的語義場為極性反義義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