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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52510796211

    《醫師執業註冊管理辦法》規定,連續兩個考核週期未參加醫師定期考核的,醫師個人或其所在的醫療、預防、保薦機構應當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30日內報告註冊主管部門,辦理登出註冊。考核不合格登出執業註冊後,如何重新註冊:根據《醫師執業註冊管理辦法》,醫師定期考核不合格,並經培訓後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30日內報告註冊主管部門,辦理登出註冊。醫師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滿兩年可申請重新註冊。申請註冊時,應當提交在省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定的機構接受連續6個月以上的培訓,並經考核合格的證明。考核不合格如何處理:對考核不合格的醫師,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其暫停執業活動三個月至六個月,並接受培訓。暫停執業活動期滿,再次進行考核,對考核合格的,允許其繼續執業,但在本考核週期內不得評優和晉升;對考核不合格的,由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登出註冊,收回醫師執業證書。考核合格有什麼證明:證明1:考核結果通知書醫師考核合格後,經定考系統可查詢或下載列印電子化“考核結果通知書”,可作為多點執業、變更註冊的資質證明。結果通知書全國統一制式和編碼,具有執業身份的可追溯性和唯一性。證明2:考核合格防偽標貼醫師考核合格後,考核管理部門會在醫師《執業證書》執業記錄欄貼上定期考核合格防偽標貼,作為每週期考核合格證明。防偽標貼由中國醫師協會醫師定期考核辦公室統一印製併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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