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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雨打沙灘萬點坑h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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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Jim郗
就演繹實力而言,林志穎和鹿晗還是有一些共同之處的。首先就是高顏值,林志穎絕對是九十年代初期到中期,數一數二的青春偶像,有著帥氣Sunny的形象,用現在的話說就是極品小鮮肉,但給人的感覺卻並不“娘”。
鹿晗作為當今最當紅的偶像,也是小鮮肉這個名詞的代表人物,出眾的外形條件自然不必多說。但是可能是由於現在審美的偏好,總感覺缺乏一些陽剛之氣。
然後就是能唱能演。兩人都是以歌手身份出的道,發表過多張個人專輯,舉行過多次大型個人演唱會。1992年,年僅17的林志穎推出自己的首張個人專輯,林志穎以主打歌《不是每個戀曲都有美好回憶》和《十七歲的雨季》成為當時熱門的流行金曲。2012年4月,22歲的鹿晗以南韓男子組合EXO/EXO-M成員正式出道,組合內擔任主唱、領舞、門面擔當。
就唱功和舞蹈實力而言,實事求是的講,鹿晗是高於林志穎的,因為畢竟在南韓受過高強度的專業訓練。但在影視方面,林志穎的表現則要比鹿晗要專業一些,他趕上了港臺影視的黃金年代,曾參演過多部電影與連續劇,經驗更加豐富。
畢竟在林志穎爆紅的年代,網路資訊並不發達,資源也很有限,但他卻能一度紅遍了港、澳、臺,以及整個大陸地區,甚至在東南亞也擁有極高人氣。林志穎多年來取得的成就,在國際上也曾獲得認可。2003年,他獲得國際傑出青年獎,為首位華人國際傑青,也是全球演藝界繼湯姆·克魯斯後獲此殊榮的藝人,舊金山定2003年10月17日為“林志穎日”。
而現在正是鹿晗當紅的年代,是資訊發達,資訊共享的時代,當然競爭可能也更加激烈。2015年9月25日,吉尼斯世界紀錄宣佈鹿晗於2012年轉發的一條微博,截至同年9月2日共獲得了100,252,605條評論,重新整理了“微博上最多評論的博文”的紀錄。現在看來,這個紀錄確實也證明了鹿晗的受歡迎程度。但小編在想,如果當年的資訊也如此發達,巔峰期的林志穎是不是也能創造同樣的紀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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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邀回答。可嘆小編當年沒有機會感受林志穎到底有多麼火爆了,但林志穎很火爆是極其肯定的了,即便是現在依然活躍在大眾的視線之中,而且從沒有什麼負面新聞,不僅外形依然俊朗,還扶持晚輩,把更多的機會給到了年輕人。可謂是德藝雙馨,依然被人們推崇備至。他之前的無論是音樂作品,還是影視作品在今天看來依然是經典之作,被人津津樂道。所以他一火就是三十年,在娛樂圈也只有劉德華天王能和他相媲美了。
許多年以後人們再提起林志穎,都會津津樂道,娓娓道來,但是說到鹿晗這個人,我想人們就只能搖搖頭呵呵呵了吧(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