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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中數學鄧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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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劉輝律師
未婚先孕能像男方要生活費麼?
未婚先孕能像男方要生活費麼?法律並無明文規定,但是情理上來講,可以和男方商量,如果女方沒有勞動能力可適當付些生活費。如果在孩子出生後你們並沒有結婚,這個時候法律有明文規定,男方應支付生活費。
孩子出生後可向他主張撫養費首先你和你男朋友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如果結婚前懷孕並生下了孩子。如果現在你男朋友不願意撫養這個小孩,現在小孩由你撫養的情況下。
1、生父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你男朋友如不直接撫養孩子,你可以要求你男朋友支付孩子的生活費和教育費至孩子可以獨立生活為止。2、撫育費的數額雙方可以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你和你男朋友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你男朋友如果每月有固定收入,一般按照撫養人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撫養費。如果你男朋友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依據他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孩子因患病、上學等實際需要或其他正當理由需要增加撫養費的,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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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愛隔
太應該了。丈母孃照顧懷孕的媳婦最放心了。丈母孃不照顧,你也得給媳婦飯錢,不能餓著,到丈母孃家,難道就不吃飯了?給,肯定得主動給呀,至於丈母年條件好疼女婿,不要這個錢,也行呀,女婿會感恩,會孝敬丈母孃的。
我覺得需要理清楚道理和頭緒!
1.你是未婚媽媽?什麼意思?你沒結婚,就敢懷孕,跟人生孩子?沒結婚,這個孩子就沒有名分,孩子的權益如何維護?我覺得你應該趕緊找他談條件,結婚!趁肚子還不大,還來得及,未婚先孕現在很普遍,雖然以前是很丟人的事,但是如今人們很寬容了!那你們就趕緊去登記結婚,趕緊補票!
婚姻是塊遮羞布,男男女女苟且的遮羞布。趕緊結婚把這個醜給遮住!別丟人現眼,否則,會給自己和父母蒙羞的!
他如果不肯結婚,那你懷孕是怎麼回事?這算什麼?是做愛沒戴套,沒任何保護措施嗎?
2.養胎在孃家可以理解,但是,費用應該男方出,孩子是他的,以後是要跟他姓的。他出錢了,付出代價了,他才會在乎孩子,才懂得珍惜啊!男方出撫養費,他才有責任感。我老婆在孃家養胎期間,我也給她生活費了,每次她回孃家我都給生活費了,畢竟不好意思白吃白住丈母孃他們的。
3.你應該感到危險和緊張!重點是結婚,給孩子一個名分,然後需要解決的是他要出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