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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網悠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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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長山紫雲1
這也不算什麼問題,應該把酒席錢結了,餘下的根椐家庭狀況而定,在我們這裡一般都歸老人管理,條件好的,結婚不欠債,有的給兒子,如果欠債先還債為對,好借好還嗎,沒欠債那就奔誰耒的給誰,除非想自己另過,否則誰管不都得過日子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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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糧食飽中之保
新婚份子錢,婆媳相爭大可不必了!通常婚宴是男方出資出面,應由男方統籌安排最為適當。但是,女方有的份子錢提到就交到女方家長,有的也在登記處交錢。所以,現時代都興各方人緣的份子錢由各自提取,原因是有的之前就送出去了。有的今後還得去還理。那就公平,公正,公開盤算各自人緣的份子錢,取而代之,不就平安無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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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龜茲故里
按說,所有來慶賀兒女新婚之喜的都是父母隨禮花錢換來的,作為兒媳婦索要婚禮禮金是不應該的行為。因為別人的兒女結婚掏份子錢的是公婆非兒媳。結婚大喜之日婆媳因此爭吵也不怕沖喜掃興不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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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愛拼積木的理查德
份子錢還真是一筆糊塗賬。要理清楚確實不太容易。
首先應當定一個原則,誰的投資誰收益。
根據上面這個原則,自然也就可以推導處第二個原則,誰的投資,所支付的費用也應當由誰承擔。
下面根據這兩個原則來看待題主份子錢的事情。
份子錢的歸屬
對於份子錢的歸屬,簡單的說到底歸屬於誰,需要根據不同的情況不同對待,大概可以區分為如下情況:
一、父母朋友隨的份子錢
父母朋友的份子錢,原則上應當歸父母所有,當然,這裡又有兩種情況:
第一,父母以前隨禮,父母朋友的還禮,這部分份子錢是父母之前投資的回報;
第二,父母朋友的禮,但是期待父母未來的隨禮,這部份其實是父母未來的負債。
二、孩子朋友隨的份子錢
孩子朋友的份子錢,原則上應當歸孩子所有,當然,這裡和父母的朋友的情況一樣,也分兩種情形,不再重複。
對於份子錢的歸屬,可以簡單的根據彩禮的賬本來計算,相對來說還算有依據,只是比較麻煩。
婚禮的支出
對於婚禮的支出究竟由哪一方承擔?如果雙方共同承擔的話,應當如何分擔?這個確實很難完全定量的去界定。從婚禮承擔的作用來嘗試著分配一下吧!
婚禮大概有如下功能:
第一,向熟人或眾人宣示雙方建立婚姻關係,這一點現在已經基本被結婚登記所取代;
第二,舊時眾人對熟人間出現突發事件的保險措施之一,相當於眾人每人出一點錢來幫助新婚夫婦度過初期艱難的日子。
從這兩個意義來講的話,前一個更多的是為了夫妻,而後一個現在更多的是為了父母。因此,夫妻和父母給承擔一半也許比較合適。
但是,其實家真的不應該是一個把所有事情都分的清清楚楚的地方,雙方協商,甚至夫妻一方適當的忍讓一下都好,畢竟父母也不容易,如果婚禮酒席的錢都讓父母承擔也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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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漖獸說美景
這個問題的話還是看自家人,我家的都是在老人那裡,因為我們沒分開,也就是沒分家,所以就在他們哪裡。要是分家了又不一樣了,分家了以後都是自己保管的,我這裡基本上都是這樣,可是有些地方不一樣,所以這個不一定的,要看你那個地方來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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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雙玉豔生的時光機
我當時結婚的時候,是我父母和他父母一起各出了3萬塊錢,這筆錢用來結算結婚的一切費用,然後份子錢就是誰的朋友送的就歸誰收!因為以後總是要還回去的,那就是誰收了誰還這個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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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津du縱貫線
根據上面的案例來分析一下!
份子錢的歸屬問題,根據家裡情況不同,歸屬理應不同!
因為婚禮舉辦一般都是是男方父母出資,如果男方家庭狀況不錯,其實這筆錢會主動留給孩子們的。而另一種狀況,男方家庭並不是那麼富裕,當然份子錢能解決眼前問題最好!
以上為個人看法!
下面說一說家庭暗戰!
一般對於,家庭本身來講。在新婚初期,婆婆和兒媳往往會因為錢的問題產生爭執,對於這一點來說,小貓覺得本著尊敬老人的理念去處理應該沒什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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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娛樂搞笑波波
新人朋友送的份子錢交給新人,親戚這些送的份子錢給父母,畢竟現在收了以後還是要還出去的。也有網友說,都是一家人沒必要分得那麼清楚,要互相體諒,錢可以掙,關係搞差了以後就難以相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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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小草144270718
謝邀!為了不起爭議,最好是釐清那些禮金是誰送的,若是兒子、兒媳的親朋好友送的,就歸小倆口,是公婆的親屬及朋友送的就歸公婆,畢竟這不是家庭收入,而是一筆人情往來債,終究是要還的!當然,分錢也必須分攤酒席錢。家庭應以和為貴,為了那點份子錢鬧的不愉快也沒必要,量大才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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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溫柔只給意中人A
份子錢是婆婆的親戚就婆婆留
年輕的朋友就留給年輕人
因為禮尚往來嘛!份子錢永遠不會是自己的,只是暫時放在兜裡,真正意義就是辦喜事了人多熱鬧,而不是為了份子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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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錢難倒英雄漢”,“貧賤夫妻百事哀”誰能和錢不親呢?談感情傷錢,談錢傷感情。這不,重慶奉節的吳先生參加朋友婚禮就遇到婆媳因如何處理份子錢而爭得面紅而赤的。誰是誰非呢?
婆婆覺得分子錢正好用來出酒店喜宴的尾款,看來婆婆小算盤打得很溜,滴水不漏。但媳婦也有自己的打算,這個份子錢要留給子女,說白了自己留著以後生活備用,兩人自各打得自己的“小九九”一言不合開撕,在大喜的日子爭吵不休,完全不顧忌她倆共同愛的男人——新郎的感覺。
婆媳吵論不休,忽略一個主要的問題就是這錢究竟是屬於誰!隨的份子錢當然趕誰禮就是誰的錢了。結婚來趕禮一般是衝著這六個人:公公、婆婆、新郎、新娘、岳父、岳母。份子錢歸一個人顯然不合理,來趕誰禮就歸誰。
“十里不同風,百里不同俗。”每個地方都有每個地方隨份子錢的特點。就我們當地而言,一般是這麼處理的:
在婚禮的現場會設定兩個收禮的“喜臺”,上面標註“婆家”“孃家”,用調侃的話說,來趕禮吃飯,在這買“飯票”。如果你是男方的親戚、朋友、同事都隨禮線都寫到“婆家”的禮單上。如果是衝女方的來參婚宴,禮錢就寫在“孃家”的禮單上。
這樣問題就很簡單了。孃家的禮錢,父母跟女兒去掰扯,婆家的錢財,父母和兒子去分配吧。婆媳沒有利益上的交集,自然就不會產生矛盾。
我們當地的風俗一般婚宴酒席的錢全有男方家出,而禮錢則是事後協商分配。如果是單純是婆家收的禮錢用少部分來結算婚宴的尾款,也不過分。男方親戚趕的禮錢可以屬於婆婆,但是新郎同事朋友隨的錢應該給新郎,因為日後這個錢還是要“回禮”的,現在可做新婚生活的儲備金。
“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既然已經是一家人們人了,凡事多為對方考慮協商解決。
隨份子的錢歸屬問題也要看一下老人的經濟能力。如果老人為了兒女結婚已經拉了一屁股“饑荒”,做兒子、兒媳的就不能太自私,把隨份子錢佔為己有,讓老人年老體弱去還債,拿出錢來還債也是應該的。如果老人經濟條件很好不差錢,作為兒女,哼哼,撒撒嬌、使使性就據為己有了。
愛屋及烏,為了所愛的人,包容一下他愛的人。關於分子錢到底如何處理?所謂“入鄉隨俗”,還是以當地的風俗習慣主流思想為主,這樣當事人接受起來都容易,千萬不要誰強勢誰就說得算,兔子急了還咬人吶,所以家裡的事協商解決吧。
大喜的日子,吵吵很不吉利。若結帳就是沒有錢,先解決一下燃眉之急也是必要的,來日方長,何必急於一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