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路人二十一

    法不禁,皆可行!總不能讓全華人民都吃素吧?你不吃是你的愛好,我吃是我的愛好,既然我沒妨礙你不吃,你為啥要妨礙我吃?…………此話獻給那些動不動就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譴責吃狗肉的那些人

  • 2 # 哈皮的爸

    人道屠宰與虐殺是兩回事。例如給牛灌水就是虐殺。人類的生存少不了動物作為食物。但是應該以善良的心態儘量減少屠宰時動物的痛苦。這是文明進步的觀念,華人在這方面是走在世界的後段與非洲,東南亞差不多。

  • 3 # 冰封誓言54

    殺動物為什麼算犯罪?為什麼?問這樣的問題有什麼目的?為什麼?問這樣問題的人已後吃草得了,因為你吃肉就代表殺動物了!毛病

  • 4 # 鳳皇于飛ZHONA

    不算,法無禁止即可為。粘上“殺"字都是罪過,可別忘了自然界的生存法則是弱肉強食,不殺能生存嗎?所謂的“虐殺”只是人類戴著虛偽面具的一種說詞而己,如果自然界中所有的動植物都說同一種語言,人類被其它動物吐槽抗議最多的應該是所謂的“虐殺”,因為人類殺其它動植有太多的方法,如棍殺、刀殺、電殺、溺殺、藥殺、…等等,都是虐殺。還有有那個50斤以上的動物那個不是被人類千刀萬剮,被千刀萬剮就算了,還要把它們的肉拿來煮、烤、煎、燒、燉等等,難道這不是“虐殺”嗎?那些所謂有“愛心"的“文明人”為何能虐殺其它動物,就不能允許別人殺你喜歡的動物。為什麼西方人永遠想不通,中國有56個民族,各民族的飲食習慣也不盡相同,為何自古以來都能其樂融融和諧地混雜地生活在一起?西方人能嗎?因為他們根本不瞭解我們古代有位聖人(老子)寫了一本書叫《道德經》,《道德經》裡最後一句話: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我們華人崇尚的是自然,你養你的,他殺他的,我吃我的,只要不違犯法律,不違揹人倫,就互不干涉,一切順其自然,所以世界四大文明古國只有中華文明能傳呈到今天。

  • 5 # 君眾律師事務所

    反對虐待動物是全社會共識,但目前也僅停留在道德層面。從法律角度來看,如果此動物是有主的,那麼可能涉嫌《刑法》第275條的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損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財物一詞的日常含義是無生命的物品,但是在侵犯財產罪中卻包括有生命的動物。盜竊他人的羊、毒死他人的豬,都構成侵犯財產罪。有觀點認為,財物必須是無生命的物體,所以動物不能視為財物。這種觀點是從日常生活角度出發,而沒有從法律角度出發看待問題。無論從文理解釋還是從論理解釋看,將動物視為財物都不存在障礙。

    如果該動物屬於無人認養的流浪貓,那麼該男子很難受到刑事法律處罰。但是這樣的行為發生在公共場所,性質如此惡略,可能會受到公安機關的治安管理處罰。

  • 6 # 上帝坐那抽菸呢

    首先這個問題很可笑,請問你吃的葷菜怎麼算??你不光殺了它,還虐屍體,吃它的肉,海鮮要吃的,生魚片要吃的,這不都是虐殺嗎?你要算犯法,那別吃肉啊,就像老虎吃雞,動物保護協會是不是該判它個虐殺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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