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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豐臺警事發布通報稱,13日18時許,40歲男子郭某到某餐廳就餐期間,將事先備好的死老鼠放進火鍋內,並以此為由,向店方索取500萬元高額賠償。經審查,郭某對其敲詐勒索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郭某因涉嫌敲詐勒索罪已被豐臺公安分局刑拘,案件正在進一步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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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平淡人生一帆順

    豐臺馬家堡,有個海底撈,男子正用膳,突然大聲叫:火鍋有老鼠,大家快來瞧,老子會中毒,這下怎麼搞。

    眾人上前看,個個嚇一跳,一隻幼鼠仔,真在鍋裡熬。男子又是罵,又是手機照,妄言網上發,要把店臭倒。

    店鋪老闆到,商量把難了,男子丟大的,要求比天高:我也不多要,五百萬現鈔,款到照刪掉,就當此事冇。

    氣得把牙咬,老闆電話掏。民警現場赴,調取監控瞧。水落石頭顯,原是男無聊,中途摸口袋,死鼠鍋中拋,自編又自導,訛詐把錢敲。

    眼見事穿泡,男子垂下腦,乖乖被帶走,拘留關入牢。

    是人都愛財,取之應有道,男子行敲詐,無聊瞎胡鬧。居心不良者,最終下場糟!

  • 2 # 修行的人

    明顯的敲詐,但是敲詐的太明顯了,就壞事了,把自己禍害了。如果他當時只要500塊,估計店主會抱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態給了他。這年頭還想著靠這種方法發家的人腦子都壞掉了。

  • 3 # 公司法江湖

    謝邀,只能說男子的敲詐意圖太明顯,敲詐的伎倆也太low了點,且不說死老鼠放進去的過程監控全程記錄下來,單單從索賠的數額來看也已經明顯的“維權”變了味兒。想發財沒有錯,但是試圖透過此種方式來巧取豪奪,只能說:該罰!

    提個醒:自己放入死老鼠換不來500萬,但是可以換來刑拘和牢獄生活!

    首先男子的行為已經構成敲詐勒索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本案中男子有實施敲詐勒索的行為,雖然最終未能得逞但是系出於其主觀意志意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情況下,仍然構成敲詐勒索罪(未遂),根據其索賠500萬的數額來看,已經構成數額特別巨大,據此其基本量刑可以從十年以上進行考慮,只是考慮到其並未實際得逞以及並未造成其他嚴重後果情況下,可能酌定會做出從輕量刑。

    但是最後還是提個醒,放入死老鼠換不來500萬,但是可以換來刑拘和牢獄生活!

  • 4 # 靜待花開1314

    勒索的人腦子進水了,想錢想瘋了,由此可知看出此人的素質及其低下,應該重罰,從放頭髮、蒼蠅、蟲子升級到老鼠,太明目張膽,無視法律。

    同時也應該關注餐飲行業食品衛生問題,好多飯店,快餐店衛生不合格,照樣經營,應該發現一家,查處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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