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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那些驚豔時光的紅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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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製圖員No33
普遍來看,租一般來說要便宜些,人家房開修完房子,建好車庫,肯定是想早點賣完,回籠資金砍斷尾巴走人。你不買人家賣給別人還要你同意?!只租,留個尾巴在這裡,又安排幾個人在這裡陪你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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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湖湘旭日
如果屬於開發商的車位,他們有權出售給業主,不管使用權在誰手上,固定的車位數同一時間只能停那麼多車,關鍵是有個共享機制,把車位空閒的時段有償分享給其他業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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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寧靜思遠
做什麼事按法律來才行,個人認為人生苦短應講究生活質量,固定車位為生活帶來便利,車位集中管護也是好模式,不過必須要良好的機制管好利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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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瘋子戲說房價
首先要明確車位的許可權規誰所有其次房開商有規屬權有義務將車位優先提供業主使用購買絕逼不能以任何藉口理由壟斷交易第三車位是小區必配物件逗優先業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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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卟愛財
如果所買為套內面積!沒有任何公攤面積,公共區域包括服務設施裝置規開發企業所有,理應繳納服務費管理費以及其他核准費用。!!!!!如果所買房產包含所有公共區域並且繳納稅費,公攤規全體業主所有,理應遵從全體業主意向客觀依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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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劉教練8962
這個問題要看開發商是否把地下車庫作為小區配套(分攤全小區成本),還是獨立的產權登記。如果是獨立產權,開發商有權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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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干將33879648
車位產權如果是業主共有的,賣了就是違法。車位是開發商有產權的,賣了合理合法,能有什麼問題。最大的問題恐怕是本來是業主共有的車位,被某些黑幕下的交易成了開發商的,還辦了產權證,這才是問題所在,但是這樣的問題,業主解決的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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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隨緣人1962
只要是開發商沒有擔車位的投資納入公攤轉嫁給業主,那把車位賣了也是理所當然,無可非議,希望業主們不要患了紅眼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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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00039743
規劃局規定的車位再A處建,再小區外面。但是開發商把A處地賣拉,然後再小區裡面建的地下車庫,造成沒有單獨的進出車的地方,人車一個大門。交房7年規劃局驗收不透過,不給房產證。小區業委會是比物業還黑的主,開發商買一個車位提給業委會1萬。業委會主任禿驢得到2個車位,一套房子,購物卡4張具體金額不知。小區業主要是找開發商業委會6個人集合找業主的事,謾罵恐嚇,找黑社會嚇唬業主,我真心祝願業委會主任早日完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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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邀。不過這問題問得好奇怪。開發商把車位賣了,業主怎麼辦?什麼意思?賣給誰了?一般情況下是賣給業主吧。你意思是沒買車位的業主怎麼辦?這問題,有些讓人無語。看銷售合同,如果車位歸全體業主所有,開發商無權賣。如果歸開發商,他可以賣。如果你質疑合同的公正性,直接告他去,要求法院判決車位歸業主所有,開發商無權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