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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董217637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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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死就死唄誰人不死
既然婚前你同樣出了錢買房,房證上就應該寫上你的名字,為何當初你沒要求寫上你名?你出了錢,你這樣要求是合理的!你比那些一毛不拔還要加名的女方明理得多,而你卻又是另一個極端,婚姻雖是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礎上,但人是會變的,承諾和誓言是靠不住的!法律才是保護自己權益最靠譜的武器!即使當時沒考慮這麼多,你也應該留下你付款的證據,比方發票或銀行卡上資金流水去向,只要你能提供有力證據,法院應該會公平合理地維護你的合法權益的,你最好找個律師諮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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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手機使用者RewoXlng
你傻呀,還是腦殘啊?為什麼掏錢給男方買房子?你能提供證據嗎?能提供證據打官司要回來,如果提供不了證據,那你就受著吧,為你的蠢買單,離婚了,六親不認那不是正常的嗎?難道你還想離婚了?還和他粘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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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碎片拾荒者
婚姻情感,一直以來是個複雜的課題。沒有人能夠正真的把它搞懂。
迴歸到最原本的問題就是人的問題,情感,思想,慾望,情緒.....
以上的一些人的特徵可能會影響到人們做決定的初衷....
案例中:婚前女人掏錢幫男方買房,但離婚後男方六親不認,你怎麼看?
從表面看,這個男人獲得了很多物質的滿足,人們的觀念裡,他應該感激不盡,正當做人。體貼老婆,善待家人,不會做出離婚後六親不認的行為。
可是人是複雜的,拋開問題沒有提到的一些離婚的細節,比如房產收回,或許兩方完全鬧僵的情況,抑或是女方做了一些讓人受不了的事,等等情況來說,我們的男主角或許也會做出這樣的舉動。
社會的發展,人們都遵循著一定的規則辦事,在法律的範疇法律管,在道德的範疇輿論來管。法律有法律的原則,很明顯該男人是沒有犯法的;從道德角度來看,似乎有悖於人情不合理之處,但是道德是那麼的寬泛,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認知與處境,也不能絕對的認為男人就錯了。
總而言之,我們生而為人,我們也只一個人而已。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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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夾江狠角色
婚後共同還貸款的部分產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你有權利在離婚後提出分割。車子婚後買的更不用說了,存款也是共同財產,所以你並不是法律上會一無所有,法律也絕對不會形成這樣的結果的,特別是對女方還是比較保護的。
如果僅僅是小事情吵架而已,別動不動扯上離婚,更別說這些財產分割的話,不到萬不得已,有孩子儘可能別離,經驗之談……
婚前老公買房,首付他父母出了一半,剩下的我們向他的親戚借了一部分,我倆出了一部分,傢俱我出的錢,但是名字寫的老公的,婚後共同還房貸和借款。最近和老公鬧離婚,在談到房子的事情上,我老公矢口不提我對房子的付出,說如果沒離婚什麼都好說,離婚就六親不認,雖然還沒有離婚,但是看清了他的嘴臉,很心寒,如果離婚了,怕是我連房子也沒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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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做直斷,自已看著辦,透過自已努力奮鬥,艱苦奮鬥的精神,得來的光榮,人人平等,和平解決,和睦相處面對,還是通情達理的多,善哉善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