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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五胖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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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熊玲心理諮詢
對此規矩的定義。服務行業,堪稱社會形象視窗行業,對工作人員的服務要求甚高,很自然,但若要求“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則是令人感覺既可笑,又可恨的奇葩規矩。或許有人認可它,也或許覺得它無所謂好壞,但我相信,大多數人對它沒好感,覺得太過分了。
為什麼一些服務型企事業、私營單位要定這樣的規矩,出於什麼動機,目的何在?
既然我個人,已認定它是奇葩爛規矩,那麼我分析此舉的動機自然就不是什麼好聽的了。
1)功利性。定這爛規矩肯定是一家之主-老大,你一聽這規矩本身,就帶有反向的獨裁與霸道。或許誰都能猜想到,老大要求服務人員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是多麼謙遜溫柔,是美其名為了我們的顧客上帝,信奉“顧客至上”的宗旨。但細想,如果上帝的拳頭都打在了人身上、唾沫吐在了人的臉上,你還要求人紋絲不動、乖乖的接著,這是什麼宗旨?宗旨想搞什麼名堂,想把人當成什麼呢?
毫無人性的規矩背後,只能是物慾作祟、貪婪驅使。可惡的,還美其名是服務的崇高宗旨。我想說,這分明是低階的強盜邏輯。所謂宗旨底下的邏輯是:顧客是我們的衣食父母,你不能得罪的,若他們打你罵你,你還嘴還手,父母就跑掉了,你就沒有收入沒有飯吃。只有“要不顧身體不要臉面的,哄顧客開心、賺顧客的錢”這個強盜理由,才可能訂出沒人性的爛規矩。錢,能使鬼推磨,錢,也能使人不是人。
2)非法制性。一個國家是由人、機構和法律法制所構成,而國家法律、法制的訂立,是以維護社會基本秩序、保障人民的基本需求、生命及財產的基本安全為宗旨的,並有不斷完善法律的規定。那個奇葩規定,顯然既不合法也不合理。於法,它純屬暴力行為,直接構成了對服務者的人身安全、心靈的傷害;於理,錯本不在服務者,而間接後果,是滋長了低素質打人者的施虐性。
因此我想說,訂立這奇葩規定的人,他個人既缺乏法律意識,也匱乏管理者的智慧。在一個法制社會,服務行業的發展,是在合法經營的前提下,仰仗於優秀的用人機制,和先進的管理制度。即便存在服務人員理虧,自有行規處置,或可被投訴;即使有野蠻“上帝”的囂張跋扈,也應交由法律、法制管教,而不該令服務人員承擔羞辱、犧牲服務人員的尊嚴。
世上不乏愚昧荒誕之舉,凡愚昧荒誕的事,也只有愚昧荒誕的人才想得出、做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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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太陽螺旋丸
服務二字就已經說明了,為人民服務,為社會服務,讓人心裡舒服,等等,你要是一天天的板著臉那顧客心裡怎麼想的,板著臉不說,和顧客打架更無理了,不過嗎有些態度蠻不講理的客戶,服務二字對他們來說也就沒必要了,因為人是平等的,我服務呢,是因為工作需要,等我脫下工作服,你也就沒有資格讓我服務,該打你還得打你,因為我們老闆娘就天天告訴我們,我們就是服務行業的,得學會忍,不過嗎,我的反抗精神已經被我們是服務行業這句話給磨去了,現在天天渾渾噩噩,忍和順從已經成為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說真的,現在我覺得自從幹了服務這個行業,已經和條狗差不多,順從和忍氣吞聲就已經是服務業的代名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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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博特腦絲兒
這個不能一概而論,兩個服務員,一個年輕貌美有素質,另一個相貌平平還不會說話,服務業也是看臉看素質的,聰明的人很快就會升職或者變成老闆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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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69951195024
首先我覺得你問的問題就是比較的偏激,誰說服務員就得認識吞聲啊?
服務員也是人,掙錢有多少,做人無貴賤!
這個東西都是分人,每個人的性格不一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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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T4884919
誰告訴你服務業員工都是忍氣吞聲的了?你可以去車管所、交通隊、房管所、工商所、郵局、銀行、警察局等等國有的服務業大廳去看看去,裡面的員工都跟大爺一樣,要說忍氣吞聲那都是消費者必須忍氣吞聲、打不還手罵不還口。
正確說應該是弱勢群體要忍氣吞聲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店大欺客、客大欺店自古以來都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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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獨行無忌1
首先讓服務行業的從業者忍氣吞聲的是一些什麼人?一個高素質國民修養的國度,不會出現這種情況。至於打罵服務員,那不是當代社會應該出現的事情。服務員遵守道德規範,尊重顧客,是他們的職業要求,並不是他們比誰低一等。反而是那些沒素質的人,再有錢也遮掩不了那種惡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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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行業的本質是什麼你應該很清楚,目的就是讓客戶消費通俗說就是把客戶的錢拿到手,這才是目的,其它都是次要,自己乾的話更應如此,一般出現誤解之類的解釋清楚,無理取鬧可以協商或報警,沒必要被他的節奏帶走,走的路多了,最後你會發現你無視的態度是打擊他最好的方法,就好像讓對方吃了蒼蠅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