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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陳作發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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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瀋陽影姐
這樣的做法對當然是不對的,但當生命受到威脅時也就顧不得許多的,必定生活是最寶貴的,富人也要有善心,當他人的生命都有威脅時你拿出點糧食救他一命也是一大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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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黃貴
這個題目小可是挺難為人吶。咋說咋都對咋說咋都不對。分新舊社會兩方面火炸吧。舊社會,窮人沒有活路,餓死人凍死人是常有的是,對官方偷盜搶奪也是違法的。對窮人來說沒有辦法,為了活命,也叫打富濟貧。新社會農民有了土地,對吃穿,但基本上解決了。三年自然災害,一年平均人口分的,後來黑龍江有個夠不夠326。用糧票控制。那時人思想境界還高呢!現在貧富是有些差別。就是窮困一點兒,但是生活質量還是不錯的。現在的有人貪心,偷盜,搶劫,坑蒙拐騙。確實有。那就是犯法。那是嚴重觸犯法律的必須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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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4707058341381藍
一個真實故事,供大家參考:
七十年代初期,俺村有個人善於經商,那時正是包產,在生產隊長同意方可。
他為人善良,人緣比較出眾,那時會到農場談魚粉魚肥生意,有時也得到滿意的收入。當然接到合同,回扣報酬一定要到位,否則生意難長久,這就是經商必備。
有一次,他經過些村嶺,肚子很餓,又沒有吃的,荒山野嶺根本沒有店賣飯的地方,他見坡地種到甘蔗,首先開聲問是否有人,見沒人他便撥枝甘蔗吃吃,填飽肚子後,他放了10元壓在蔗頭上,便於回報農戶。
他隨後離開蔗地往路上去,可就在這時被蔗主發現,把他抓起來,他陳明本意還是無用,最後抓去遊街示眾……
多少年後,人們對蔗主的做法很不對勁的,偷蔗是錯,但壓上10元回報己是表明心意,若明理之人是不會抓他遊街示眾的,但什麼人都有,我們也想不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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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西陽紅
我的觀點是,窮人先向富人說明窮的原因,跟富人要點糧食。如果富人不盡人情不但不但不給,還把窮人趕出去,窮人去偷是應該的,如果不偷就餓死了,命沒了還要什麼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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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龍抬頭666
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這就是社會!這就是現實!快死之人去偷個饅頭而活命·做法不對!此事可作兩種假設·換位思考·一·我是窮人·應該去找富人或守門人·講清目前自己處境·在窮困甚至危及生命之際·尊嚴將一分不值·求得他們理解·並申明·今後會雙倍回報·相信世上還是有好人·應會得到富人的施捨·這是上策·如富人硬是不近人情·我就會席地而坐·原地不動·要不就死在富人門口·相信富人會見死而救……二·我是富人·如確實不是什麼壞人·惡人·經瞭解而確定後·我會給他一個饅頭·讓他先活下來·然後問清詳細原由·如是善良之輩·我會給他一筆錢·讓他渡過難關·越是富人·越相信善惡終有報·古人如此·現代人更會相信這個經典之倫理!至於假設三·假設四·請朋友去設吧·老龍將洗耳恭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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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紅娘養成記
應該,生命為大!命都沒有了,還需要道德來衡量嗎?這是和會體系的原因,更是社會福利的不到位,更多的是金錢至上的衡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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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一生兩人
從事情上說,不對,不問自取就是偷。但在人情上說,這個對錯真的無法去抉擇,畢竟要看情況,看事態。每個人的看法不同,或許有些人覺得只是一個饅頭無所謂偷,這麼嚴重,自然就沒有對錯。但有些人覺得這並不是一個饅頭的問題,那麼問題就很大。個人觀點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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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至尊草
做法肯定不對,違法又違背社會準則,於情於理都不對。
從法理上講,此事雖不對,但偷一個饅頭也是基本無法量刑的,因為資產本體和資產規模以及對損失者的危害都是極其微小的。
從道德方面講也是不對的,但世人有憐憫寬厚之心,道德上的憐憫與憎惡正好抵消了,甚至憐憫超越了憎惡。
所以在小編設定的情況下,此事不對,但可以被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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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帶著你私奔去
對錯,這個問題是相對的,站在富人的角度看,你沒經過我的同意拿我東西就是錯的,從窮人的角度,只是一個饅頭而已沒有必要上綱上線,從社會的角度,私人財產應該得到保護,從自然屬性的角度,不符合達爾文的進化論,從政治的角度,民不聊生,民必反,凡事都是多面性的,沒有肯定的答案,關鍵是看你站在誰的立場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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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安漢縣嘉陵江撿石人
這個問題其實是一個法制化的問題。說的是個人、集體、國家三個層面都是怎樣看問題。
一個窮人餓的要死了,然後到富人的院子裡拿了一個饅頭。從人道主義來說,他的行為可以得到原諒,但是並不能說他的行為就對。從個人的角度出發,為了保證自己的生存,拿了別人糧食,他個人往往認為這樣是正確的。但是別人不一定這樣看。
但是從更大的範圍也就是集體的層面來看,比如從他生活的那個村,或者那個鄉。他的行為肯定是不對的。他的行為就是偷竊。他應該徵求糧食的主人的同意,才能去拿那個饅頭。沒有徵求同意,那這種行為就是偷。如果徵求了意見糧食的主人不同意,他仍然拿了,那就是搶劫。他可以徵求糧食主人的意見,用自己的東西做交換,或者乾脆就是借,以後償還。或者付出勞動,比如為對方工作多長的時間來獲取糧食。不經過別人的同意,偷竊或者搶別人的東西,這算怎麼回事?每個人都會有遇到困難的時候,自己遭受了困難,就好像有了能夠白拿別人東西的理由,並且還完全可能把這件事無限的放大。很多慣偷、強盜、匪徒,就是這麼來的。當然,一個比較有錢的人,看到別人遇到了困難甚至是面臨死亡,也完全無動於衷,不進行任何的幫助。這樣的人的行為,雖然不違法,但是不合理也不符合道德,應該受到譴責。從一個集體的角度來說,這樣的人也是對集體無益的,沒有存在的價值。
從國家的層面來看,制定法律,維持一個完善的社會秩序。現在有一個人偷了或者搶了別人的東西,這肯定是違法的。那麼可以按照法律對他進行處罰,拘留或者拘役。但是一個饅頭這樣大的案子,可以進行口頭上的警告。對這樣的弱勢群體,國家的福利政策應該對他進行扶持和幫助。
綜上所述,從法律和規則的角度來說,這個人的行為肯定是違法並且破壞了規則,應該受到懲罰,也就是說他拿那個饅頭肯定是不對的。但是從道德和人道主義的角度說,他應該受到幫助,“饅頭”應該由別人給予他。一碼歸一碼。如果有些人,認為自己遭受了困難,就有權利去侵犯別人的利益,這就是強盜邏輯。如果有很多人都這樣想的,那麼集體和社會的秩序就會崩潰。人們將會生活在一個盜匪橫行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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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佔良5
一個窮人為了吃飯偷不丟人,但要有個前提,就業處處碰壁無工可打,勤勞不懶,無任何生產資料生存無忘連全家連飯都吃不上,解放前共產黨領導人民鬧革命,打士豪分田地,得到了百分之九十人以上的支援,舊軍隊也汾汾到伐,投身革命,地主,富農,資夲家等剝迫階級的資料糧食甚至他們的宅院全部無償分給貧下中農,也是把人逼上絕路讓人們不怕犧牲自已也要推翻反動統冶才幹的革命。那麼多的先烈為了公平世界也不怕犧牲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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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魏更新
這個厚大法考裡面的羅翔老師講過:瀕臨死亡的人為了生存吃什麼都不犯法,屬於緊急避險。當然,處於沒有其他能夠規避危險能力的情況下才生效。
回覆列表
一個窮人為了果腹偷竊一富人家的糧食,這種做法對嗎?
這種偷竊肯定不對,如果某人實在沒米做飯了。可以光明正大的跟你認為是富人的熟人借點米,說好幾時還給他。按照現在政府的扶貧政策,各村各居民委員會的主要工作是抓扶貧工作,對貧困人口建擋立冊,根據貧困情況分別給予低保五保等補貼,基本上能保證人人有飯吃不餓肚子,所以當前如果誰說餓得不行了,去偷點富人的糧食為由,想得到寬大處理是不可能的事。因為你餓得實在不行了可以去找村委或居委會基本上可以解決你餓肚子的問題。
我估什提出這麼個問題的目的還是有仇富的思想,我認為當前大部分人還是在各盡所能,依靠各人的聰明才智和技能為社會創造財富多少而產生的貧富差距,如某人辦養豬場。當豬肉漲價時他賺了大錢成了富人,而當豬肉跌價或遇上豬瘟大虧時又可能會變成負責的窮人。現在搞市場經濟沒有永久不虧的企業。同樣富人也有風險。他們也在日夜操勞。有的並不活得比一般人輕鬆。我認為當今中國社會還算比較公平。只要你不懶願勞動。還是有每個人的生存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