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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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阮律的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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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楊念平律師
您好,(一)工資、獎金。這裡的“工資、獎金”應作廣義的理解,泛指工資性收入,目前中國職工的基本工資只是個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資之外,還有各種形式的補貼、獎金、福利等,甚至還存在著一定範圍的實物分配,這些共同構成了職工的個人收入,當然,在一些現代企業或外資企業中,也存在著一定比例的高工資、高收入,甚至年薪、股份期權等,這些收入都屬於工資性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二)生產、經營的收益。如果說工資、獎金屬於夫妻的勞動所得,(三)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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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誠略律師事務所
您好,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一、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
哪些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情況下,往往是根據該財產的取得時間來認定的。一般而言,結婚以前的財產屬於個人財產,婚後所獲得的財產則屬於共同財產。婚前、婚後以民政局辦理註冊的時間那天為界線。
二、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哪些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婚姻法》第17條對其範圍進行了明確約定,將包括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智慧財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者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明確僅給一人的除外)以及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原則均是共同所有。
但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獲得的一些財產也有可能屬於個人財產,主要是指:1、一方婚前財產;2、一方的專用生活用品;3、一方因身體遭受損害所獲得的殘疾補助金,醫療器械等、4、遺囑或贈與中明確僅給一方的財產。
此外,對於軍人,其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屬於個人財產。
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係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數額為夫妻共同財產。前款所稱年平均值,是指將發放到軍人名下的上述費用總額按具體年限均分得出的數額。其具體年限為人均壽命七十歲與軍人入伍時實際年齡的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