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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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的音樂粉動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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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善解人意逢胸化吉
現在都是還沒結婚,就都考慮離婚的事情了
這個人家寫明是全款,而且是婚前,有啥臉要求加你名字?
咱們說好的愛情呢,怎麼在房子和彩禮面前,這麼一文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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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西安屈律師
我是專業家事律師屈律師,我來回答!
我認為:應該分手。
從男方的角度出發,女友明知是你的婚前財產,卻偏偏要提出將自己名字加上去的這種無理要求,那這種女友也太過於勢利,不要也罷。
從女方角度出發,你嫁的是這個人還是他的房呢?從這個問題能看出來,你更看重房子。那就趕緊分吧,放過這個男孩。
所以,無論怎麼看分了還是要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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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麗227870546
新的婚姻法出臺了,看清楚一點,男方婚前全款買房屬於男方個人財產,加上女方名字,離婚後女方也無權分割財產。所以說女方要求加名字沒有任何意義,只是求得心理平衡罷了,何苦呢?
這個問題回答很簡單,反過來問,女方婚前自己買的房子,還清了房貸,男的要求必須加上他的名字,否則就不娶這個女的,到時候就是死活不跟女的結婚,試問女的應該怎麼辦?男的沒結婚之前就要想著離婚做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