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後邊有人對他車喊了兩嗓子,不知道是不是狗主人,他害怕,就開車跑了,想問問會不會負法律責任,重點是確實沒看見不故意的,當時狗狗沒被牽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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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萌寵物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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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鐵騎無聲
在公共道路上撞了無人牽引的狗只,如果車沒有受損、人沒有受傷(無需索賠),可以竟自開車離去。如果日後有自稱狗主的人尋責,可立即報警,並首先查證所謂“狗主”的“主張權利的資質”即:一、有無當地政府頒發的,有效狗證。證件是否與被撞狗只相符!持證人是否與主張人權利的人相符,如果沒證或不符,可不予理睬。
如果當時被攔截,請立即報警。千萬不要“私了”!也可以:“車輛受損、汙染,本身精神、心理受到影響”為由,提出反索賠(這是民事訴訟中常用的手段)。也不要接受“和稀泥”式的調解!須知,在這種情況下,司機沒有任何責任。如果狗主方,無理糾纏。可尋求警方幫助。同時注意保留證據。為今後對簿公堂,做好準備。
隨著社會上養狗人違法違規、無理取鬧的現象,越來越普遍、越來越嚴重。執法部門處理此類事件的力度和標準也越來越規範,越來越嚴厲。公平,正義的執法隊伍,是社會公序良俗的基本保障!請你不要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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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不差錢的楊百佬
馬路上車輛撞死任何狗,駕駛員無任何責任,交警也這麼判的!去年我開車軋壓了一條灰泰迪狗,狗主夫婦暴跳如雷讓我賠錢,我一句話不回答,報警,交警來問明情況,然後讓我開車走人,狗主大哭大鬧,交警就說了一句話:馬路不給你遛狗的!
後來聽講那兩個狗主,死狗也不要了,被環衛工扔進了垃圾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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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何時如此落寞
沒有責任,現在都要求牽繩遛狗,沒有做到,那肯定犬主承擔主要責任,但是按照中國得國情來說,派出所調解得情況下會賠一點點錢安撫一下犬主的心理,法律責任肯定是不用付,就是會被人道德譴責,也沒人會找他,可以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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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李老師69767718
最好報警處理,莫與狗主人講什麼理。不怕寵主蠻橫訛詐,別信什麼“丟財免災”,萬不能軟弱賠錢。就是上公堂依法處理,你朋友也沒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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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一馬青塵0612
放心吧,無責。
要判定你有責必須有兩個先決條件。
第一,狗有人牽繩帶著,說明養狗人沒有違反遛狗規定。
第二,狗必須要有狗牌一類的合規證件,證明他是合規養狗。
這兩條件缺失任何一個你都不用負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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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拔起蘿蔔
若果是真的沒看見,一聽就是善良的人,惡人會沒事人一樣,別的生命不會放在心上。你的朋友能忐忑不安,就說明他對生命還是尊重的。只不過是偶然不幸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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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兜大爺
本人真實在貴畢路上(下雨天)撞了一條突然橫穿公路的大狗,當時自已也嚇了一跳,又不敢猛踩制動,駛出近一百米後才慢慢停下來,想走回去看一下什麼情況,可誰知後面一大貨車司機停下車,提起那狗就丟在車箱裡揚長而去,路過我面前時還比劃了一個“多謝”的手勢,大意是:謝老哥賜狗肉!
其實當時心裡還是難受的,但至今也沒感到自己有什麼責任,因為針對這種事情,任何開車的人絕不會有意去撞一條狗,往往都是狗狗突然亂穿馬路造成的。再說,假如這種事也要追責的話,唯一的責任人也只有養狗人了。但我個人看法是,只是撞了狗而沒有造成其他交通安全事故的,也就算了,但真要因一條狗而引發其他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那養狗人的責任必須追究。這就算是回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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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夏拉非
首先,你跑了,這樣就說不清楚了,一般事故發生了,逃逸方是要承擔責任的。你說沒有牽繩,在你跑了的情況下,就沒有辦法證明了。然後,在什麼地方發生的事故很重要,如果是小區裡面就有點麻煩,如果是公共道路,沒有責任。關鍵一點是你跑了,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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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wql5321
沒牽繩的狗一律視為野狗開走就是,有主人沒牽繩或者牽繩沒證狗主人全責,牽繩有證狗主人監護責任,因為狗就沒狗權,狗的權利就是狗主人的私有財產權而已!
本來軋死一條沒有拴繩的狗是一點事都沒有的,但是因為你那朋友的法律意識的淡薄,卻變得有了事——交通肇事逃逸。
撞死狗不需要賠償,因為是狗主人的責任,前幾天才有過一個案例,遛狗的人沒拴牢繩子 ,狗子撞上了寶馬車,車損7萬,全由狗主人負責。
交通肇事逃逸(zhào shì táo yì)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刑法》規定,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當然,因為是撞死的是狗,不是人,所以肯定不會坐3年,但是駕照是極有可能會被吊銷的,目前在國內學一個駕照應該是3000-1萬左右吧,而撞死一條狗的話,大概率都是賠償1000塊左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所以本來不是你朋友的責任,現在都變成了你朋友的責任,當然對方當事人有過錯,可以減輕一部分責任。
另外就是“對於交通肇事逃逸的行為,保險公司只賠付交強險,商業險不進行賠償。”哪怕有車損,保險公司也不會賠償的。
算下來得不償失應該就是這麼個意思。
現在你那朋友就只有去祈禱對方不會去報警了。
這個就是不學法、不學法、不懂法、不遵法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