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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驊駿張老師

    男友剛認識就要求上床,談戀愛同居是不是耍流氓?

    今天說一個不招人待見的話題。談戀愛就同居是不是耍流氓?

    說的是鄭州的小紅,今年剛剛22歲,她說19歲就談戀愛了,認識第一個男友,見了第一面,還沒有說上半個小時的話,男友就要拉她的手,後來就抱住她親吻,後來越來越不像話,她一怒之下打了他幾個耳光,兩個人就沒有以後了。

    小紅談的第二個男友,倒是很斯文,兩個人的感情也慢慢升溫,親也親了,抱也抱了,可是男友提出同居的要求,小紅說,我要把最珍貴的留到最後,男友說她不開放,甚至說不答應同居就分手,於是兩個人分手了。

    小紅的第三個男友倒是聽話,他們談有半年時間,中間男友雖有激動的時候,但是都被小紅打斷適可而止了。最近男友喝醉了酒,又說那個要求,小紅說,我看中你是個正人君子,我才跟你好,原來你也是這樣?男的說,我怎麼樣,自古男人不賴,女人不愛,咱們結婚也是早晚的事,為什麼你現在不答應呢?

    兩個人吵了一架,又分手了。

    這就讓小紅很鬱悶,她說怪不得人們都說,男人沒一個好東西,他根本就不是愛一個女人,他就是為了上床。

    所以,小紅得出一個結論,談戀愛同居,就是耍流氓,這樣的男人不要也罷。

    那麼,問題來了,婚前性行為究竟該不該做呢?

    這個事情還是講個兩情兩願,如果女方不同意,最好不要勉強,如果霸王硬上弓可能有強姦的嫌疑,那是要吃官司的。

    從生理角度說,男生更想發生關係,一方面是年輕氣盛難以控制,有佔有慾控制慾的心理因素,另一方面也想讓愛情得到昇華,當然不排除渣男的流氓行為。

    女生呢,想潔身自好,又怕影響戀愛關係,常常處於被動接受局面,如果戀愛不成,最終吃虧的還是女方。

    所以說,談戀愛同居就是耍流氓,這句話雖然有道德綁架之嫌疑,但是男生女生還是要好好想一想。

  • 2 # 我愛獨處

    現代地球人就潮流這個邪淫,還認為此是凡夫的高階享受咧!

    若知弄這個的危害果報決不敢隨大流!

    負面果報如下;

    1

    若邪淫有孕去墮胎,損傷女方的子宮,子宮是未來兒女的高貴宮殿,子宮受了傷害,變成破房子,來投胎的人都是低階福少的!

    2

    墮胎後折損邪淫男女的命運!

    3

    夫妻易不和常吵架甚易離婚!

    4

    所育兒女難教及多病!

    5

    詳細請看《壽康寶鑑》《太上感應篇》

    6

    不邪淫造福自己,亦是為社會安定作貢獻,養育優秀的兒子栽培成國家的棟樑,為祖國的強大作貢獻!

    福由心造,禍由心作,福禍存在一念之間!

    7

    若生理要過關,請看萬行上師閉關時過生理關的詳情!

    你是個有覺悟的人,否則不會有此問,在此送上美好的祝福,祝你遇到一個有修行的三觀相同的靈魂伴侶[祈禱]

  • 3 # 是清淺啊

    是不是不是耍流氓,要看雙方的心態和目的。已經抱了“試婚”這樣的目地了,必然不是耍流氓。

    非旦不是耍流氓,而且還是很有必要的。

    在兩個人戀愛的時候,即使是已經非常放鬆和坦然的時期,也不可能完全達到互相瞭解。然而有時正是因為細微之處的不瞭解,才導致兩個人最終的婚姻失敗。很多人都說自己的另一半婚後就像變了一個人,然後開始無休止的吵架最後甚至離婚。我相信,這是我們都不願意遭遇的。

    然而,對方的生活習慣,作息時間、對方會不會主動做家務,對於家庭的責任能夠承擔多少……這些問題,在戀愛時期,我們可能沒辦法完全得到了解。只有在真的面對柴米油鹽的時候,你才能知道,這個人是不是適合當你能夠共度餘生的另一半。那麼,與其在婚後冒著婚姻不和諧和離婚的風險才來瞭解這一切,何不在婚前考慮好這些問題?

    至於有些人說的,掉價什麼的,我只想說,你的價值不是由同不同居決定的,而是取決於你自身的本事和魅力。

  • 4 # 爾安說史

    試婚現象在中國古已有之,並在不同的民族區域或不同的歷史階段分別存在。

    早在先秦時期,《禮記》中就載有一條宗法規矩:女子嫁到男家後,雖然行了成妻之禮,夫妻已經同居,但如果不履行拜見公婆、拜祭祖先兩個環節的“成婦”之禮,就不能算作完備的婚禮。從家族立場來說,“成婦”之禮的重要性遠遠超過成妻之禮,新婦要經過了三個月,拜了祖先,才成為男家的正式成員,取得媳婦的資格。

    這種婚姻“試用期”的禮法,是出於維護家庭和睦與繁衍後代來考慮。如果三個月內“新婦”不順或證明不能生育,符合“七出”(可以休棄妻子的七項規定)之內,可以其未“成婦”而分手。顯然,這種古代的試婚制,完全是建立在“夫權”制的基礎上的,對女方來說毫無平等可言。

    敦煌遺書56965殘卷,有“優先婚前同居”的標題殘文。原文雖缺佚而有殘痕,其含義已甚明瞭,表明漢唐時期,試婚現象也並非罕見。

    正式結婚前先行試驗同居的婚俗,過去在西南少數民族中也較普遍,如雲南省一帶的佤族、怒族、布朗族、景頗族、哈尼族等,都分別有各自不同的試婚階段。有的試婚儀式十分簡單,例如布朗族稱訂婚為“甘伯”,男方帶茶、鹽、煙、飯、菜及銀錢到女方家,女方父母收下禮物後,男方請求與未婚妻同居,便完成了試婚的正式手續。結婚是最後獲得女方全氏族親屬對同居的批准儀式。試婚階段必須經過一段未婚青年自願同居“公房”的時間,各族對這些“未婚舍”,都有自己的稱呼:怒族叫“吳堯”,哈尼族稱作“尤拉”,景頗族稱為“王治”,或稱“恩拉達”。

    臺灣的高山族也有其獨特的試婚方式。如阿美人青年戀愛開始一個月後,女方自願到男家勞動一段時間,稱為“米達別”,意思是成親前的一個難關。該習俗源於婦女在家庭中的地位:按傳統習慣,阿美人的家庭經濟生活及一切家務均由家庭主婦負責。婚前女方先到男家“實習”,既能增進相互瞭解,鞏固、發展愛情,又能檢驗和鍛鍊女方當家理財的能力。在“米達別”期間,男方把女方當成自家成員看待,不得有任何歧視。而蘭嶼島上的雅美人試婚,是訂婚後男方先到女方家中同居一段時間,但在睡覺時只能背靠背,不許有不規矩的行為,以此來考察雙方的個性、品德和耐性。試婚後,如雙方都感到滿意,就可以結婚。若女方認為男方表現不好,就可以解除婚約,男方不得有任何抱怨。

    由此看來,試婚並非完全源於西方進口的“舶來品”。某醫院負責婚前檢查的醫生透露:如今來進行婚檢的處女率不足20%。這個數字表明,試婚已經成為一種不可忽視的社會現象。甚至連一些家長也不置可否地容許,在一定期限,青年男女先試婚同居,建立感情或懷孕後才結婚,以避免因生理因素造成錯誤擇偶而帶來終身悔恨。

    試婚顯然有利也有弊,有悖於法律但亦合乎情理。筆者一不 提倡,二不責難。顯然,需要提醒的是:熱戀中的男女對自己的行為應加強責任感,試婚並不受法律保護!試婚也絕對不能代替科學的婚前醫學檢查。

    最後要特別忠告一些涉足愛河的童男玉女,有少數不懷好意的試婚者,往往打著“超前”意識的招牌,欺騙戀人的情感,一旦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便撒手分開,不負責任,以種種藉口或理由拒絕結婚,最終各奔東西,讓痴情者“一江春水向東流”。對發生在女方身上的早婚、早孕、未婚先孕的後果,更是苦澀難吞!

  • 5 # 成功絕不是偶然

    在當代社會,其實更加註重的是兩個人在一起過的舒不舒服,我們已經過了那個牽牽手就得不離不棄的社會環境了,時代進步必然帶來新的變化,那麼就衍生出了一個新的名詞:試婚。

    試婚,從字面意思來看,是去實驗一場婚姻,為什麼要試?因為想在邁出最後一步之前,去感受兩個人真正的在一起生活以後,大家的一個感受,很多夫妻,談戀愛的時候大家很恩愛,但是到了結了婚後,矛盾不斷,最後甚至感情破裂,雙方不歡而散。很多人就問了,為什麼?因為兩個人住到一起後,會暴露出平時你根本看不到的很多地方,雙方的缺點優點,生活習慣等等,這些東西會打破你對一個人的看法,甚至於很多的缺點會讓你產生厭惡,所以導致了這樣的一個結局。

    那麼在此,我個人其實是很贊同婚前同居,這無關乎吃不吃虧的問題,能夠考慮到結婚這一步,相信雙方都是做出了決定,並且擁有了做出判斷的能力,所以這個過程,就是讓即將步入婚姻殿堂的兩個人更加的去了解彼此,比起未來的幾十年,或許這幾個月很不起眼,但是,他很大程度上,幫助你去穩定了婚姻關係。所以,婚前同居這個做法,其實是一個很好的認識雙方的方式,只是這個時間不能太長,並且期間,希望雙方都能為自己的行為而負責,這樣就是最好的了!

  • 6 # 靖靖姐

    “我和我男朋友好像是談了三個多月就同居了,很長一段時間我都是有些糾結的。總覺的發展的太快了,可又總是不受控制一樣。你們覺的多長時間最合適呢?”

      “沒結婚前同居不靠譜,那樣男的覺得太容易得到手,不會珍惜,你沒結婚就天天和他住一起,久了他就會煩你,嫌你,就會離開你,要是結婚了就不一樣,他就要負起這個責任。”

      關於同居這個話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見解。有人把同居當成愛情的試金石,有人把同居當做滿足私慾的藉口。關於同居,有幾點要說:

      一、決定同居前首先要做好心理準備

      你是否能習慣對方的臭襪子跟你的內衣一起丟進洗衣機,是否能忍受對方的T恤以及耐克鞋佔領你的衣櫥,是否不介意他會看到你晚上睡覺時卸了妝的臉,或是在浴室鏡子裡看到他發福的身子等等。一旦開始共同生活,就意味著將完全暴露自己真實的一面,這也會放大這種差異噢!只有提前對互相之間的差異有了充分的認識和心理準備,才能在同居生活後更寬容的理解對方。

      此外,同居對女人來說,仍然有不小的社會道德壓力和對未來的壓力,回家之後往往還多了很多家務事;對男人來講,同居是不能隨心所欲的玩遊戲、出門找朋友,活動範圍被限制,少了自由,多了束縛。

      如果,你覺得這些都可以克服,你們的感情已經趨於穩定,日常的約會已經不能滿足你們彼此的情感交流需求,此時才是考慮同居的最佳時刻。

      二、必須清楚你們同居的目的

      有的人根本沒有想清楚,談了個戀愛就稀裡糊塗選擇同居,想當然覺得兩個人一起生活可以分攤房租、水電費,多了個人彼此照顧,提前適應二人世界。其實,這些僅僅是兩個人住到一起而已,這樣沒有目標的一起生活,節省的只是約會的成本,耗費的卻是彼此的吸引力。要想清楚同居的目的,同居才有意義。

      1、同居是為了瞭解身邊的人適不適合做你的終身伴侶。所謂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如果女人不敢肯定自己是否跟定這個男人,那麼同居就是測試男人的最好方法。看到一個真實的不同於約會時的他,能夠幫我們更早的做出決定,如果不適合就不要再勉強一起生活,如果兩人特別搭調才好進一步做出下一步計劃。

      2、同居是為了彼此走向婚姻而努力。愛情不單單是神祕美好的,它必須加入油鹽醬醋,只有加入這些的愛情才不會和生活相牴觸。女人永遠要明白同居是不受保護的婚姻,婚姻才是受保護的同居。同居過程中女人在保護好自己的同時,還要培養男人的責任感承受更多現實的東西,這樣同居才是對於你們婚姻生活的一筆最大投資。

      總之如果是為了愛,同居不是問題,如果是為了做愛,無論什麼時候,同居都是個問題。並且要明白,同居不是戀愛的必經過程,選擇在於你。

  • 7 # 皮格馬利翁

    試婚可以,同居慎重!這裡說的是發生那啥!雖然現代社會物慾橫流,但總有人因此而付出代價!不要聽這風那雨,女孩子損失的更多!一切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都是耍流氓!你不應該選擇同居,你應該選擇追求愛情,追求你的幸福,如果他愛你,會願意跟你一起渡過困難,接受你的愛,包容你,珍惜你!如果只是你單方面的喜歡他,那你就早點放手,趕快轉移你的精力,該學習學習,該工作工作,不要浪費自己的時間,特別是女孩們要珍惜自己的身體,想想你以後的生活,你還要結婚生子,以後結婚你怎麼辦,除非你們現在可以結婚,你就可以同居,建議有此想法的你們,“珍愛自己,真愛自己”!!!曾經聽說過一個男孩跟一個女孩在一起生活了三四個月沒有發生關係,不是男的不行,也不是男的沒慾望,女孩子也一樣。但就是為了負責,彼此珍惜!最終他們走向了婚姻的殿堂,過著美好的生活,雖然有時也有不愉悅的指責吵鬧,但那是生活交響曲,就像油鹽醬醋,調味品,會讓生活更有樂趣!不要問故事的真偽,用心去感受你的幸福!憧憬將來的幸福!珍惜現在的幸福!

  • 8 # 狼神公爵

    最起碼不符合中國國情!另外我想知道試婚試的是什麼?性功能?完全可以進行婚前體檢。人品?戀愛階段就應該瞭解清楚。經濟情況?也是可以通過婚前瞭解的。我就想知道想試什麼?

  • 9 # 鷹之聲2

    這種行為實際上助長了某些人拿婚姻當兒戲,拿感情開玩笑的風氣。美其名曰試婚,理由好像挺充足和挺有說服力,現實中是否存在玩弄感情追求刺激的醜陋現像呢?婚姻典堂的聖潔、海誓山盟的真誠在這些試婚者的眼中可能已是一文不值了吧?

  • 10 # 馬晶律師

    婚前同居,肯定不違法,更談不上耍流氓,但卻存在著一定的法律風險。因為這種關係不屬於事實婚姻,不受婚姻法保護,同時法律上缺乏規範和調整同居關係的法律條文。所以,在產生糾紛的時候很難通過法律途徑進行救濟。給大家兩點建議:1、在關係穩定後儘快登記結婚,獲得法律保護;2、同居前約法三章,對共同財產、避孕責任、債務等約定清楚,最好作律師見證或法律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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