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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老伴五十多歲,雙雙退休,生育一子一女,兒子在北京工作生活,一年也難得回來一次,女兒留在我們身邊。我跟老伴很早就知道將來養老需要靠女兒,所以即使女兒工作了依然住家裡也沒有讓她給生活費,女兒買衣服、化妝品這些大件還給她報銷。現在兒子談了戀愛決定結婚,北京房價昂貴,首付都要將近二百萬,女兒得知拿出六萬元存款說幫哥哥首付買房子,我跟老伴商量後認為北京生活壓力大,打算咬牙給兒出全款,遂叫來女兒告訴她我們的積蓄都打算給她哥買房子,將來她結婚陪嫁靠自己掙(我們這裡嫁女普遍陪嫁車),女兒很反對提出首付哪怕多付點,如果全款掏空棺材本先不說將來她怎麼辦,我們老兩口萬一有事手頭沒錢也不好,但是我們沒聽女兒的,拿了所有積蓄還借了很多錢給兒子湊了全款的錢,並且告訴女兒債務是我們跟她一起償還,兒離得遠將來養老也是她的。結果女兒從此搬出了家,去了外面租房子,還換了工作跟手機號,跟我們不往來了,我跟老伴很傷心,我們做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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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闌珊君

    我認為,父母的做法欠妥。

    1、從生物的角度:兒子、女兒都是父母的孩子,父母感情的天平不能倒向一邊。根據父母的描述,你兒子全款買房借的錢,債務是父母跟女兒一起償還,父母養老也是女兒的,很明顯,你們更溺愛兒子,對女兒有失公允。

    2、從社會角度:兒子和女兒到一定年齡,都要成立各自的家庭,當然經濟也都實現了各自的獨立,根據你老兩口的安排,你兒子全款買房借的錢,債務是父母跟女兒一起償還,父母養老也是女兒的,即使你女兒願意,你未來的女婿是否答應,有沒有經濟實力償還債務及養老,都是未知數。況且因為你兒子買房,你二老可以說拿出了全部的積蓄,家庭要是有個變故,誰來處理擔當,都要想清楚。

    3、從世俗的角度。千百年來,我們國家的國情,都是兒子繼承父母的遺產,作為女兒,嫁出去的人,潑出去的水,沒有繼承父母遺產的份,當然兒子也是父母養老的主要角色。隨著社會發展,文明程度的提高,這種情況,也慢慢發生了變化,一切都根據遺囑法進行,當然義務和權利都是對等的,根據父母的描述,很顯然,對自己的女兒要求義務多一點,權利隻字未提,作為父母,是否考慮欠妥,難怪,女兒從此搬出了家,去了外面租房子,還換了工作跟手機號,跟你們不往來了。

    建議如下:

    1、正如你女兒所說,你兒子買房做首付,首付比例可高一點,減輕你二老的債務壓力,從側面也可提高你兒子的工作事業心,有壓力就有動力,何樂不為。

    2、女兒願意拿出六萬元存款給哥哥首付買房子,說明,你這個女兒也是很不錯的女兒,難得的好姑娘,找中間人和她溝通,勸她迴歸家庭的溫暖,離家時間長了,和父母的感情會出問題的。

    走出的每一步,都要三思而後行。願你們一家子,儘快走出困境

  • 2 # 特級線上

    你們的錢財,怎麼支配是你們的權利,但做法欠妥。

    多子女家庭對孩子一定要做到一碗水端平,不能厚此薄彼,重男輕女。女兒反對可能有為自己考慮的成份,但你借錢為什麼要她一起還呢?不給自己留後路的做法也不可取。孩子買房,有能力幫助出首付是可以的,但你們堅持出全款,而且是借錢出全款,真不可理喻。他們有住房公積金,為什麼不讓他們貸款呢?那筆錢只能讓它躺在帳戶上,任其貶值。不管是從理財,還是培養孩子自立,或為自己養老打算,你們的做法都欠妥。能夠在北京全款買房,也算土豪了。

    我們家是獨生子女,只有一個兒子,結婚我們操辦,生子我們給予資助。最近他們要改善換房,我們賣了原來以他的名義買的房作首付,但要求打借條,兒媳不願打,我們研究了法規,兒子一個人打也行,只要寫明錢的用途。有人說,家產將來反正都是子女的,何必鬧得不愉快,但我們堅持,我們的就是我們的,孩子的就是孩子的,我們的責任是把兒女養大成人,之後的路要靠他們自己走。

    我們這一代人,所處的時代比較特珠,上要管老,下要管小,但我們將來養老,兒女都不能靠,只能靠自己,這是大勢所趨,與兒女孝不孝順無關,他們將來有自己一大家人,一大堆事,那來時間、精力長期圍繞你轉。這一點我們一定要看清大勢,順勢而為,想明白,早規劃,免得將來陷入無助境地。

  • 3 # 淺淺的教育

    我鄰居有個老太太,生有三個孩子,兩個女兒一個兒子,人家的原則就是男女一視同仁,家裡的財產平均分,拆遷給了兩套房,老兩口又填了部分錢,三個孩子一人一套,現在老夫妻上了年歲,一個孩子上門伺候一週,不偏不向,三個孩子對於老夫妻都是非常孝順。

    我覺得鄰居老夫妻做的非常好,下面我們來看看這對老夫妻的做法。大家看看他們的做法好嗎?

    我跟老伴五十多歲,雙雙退休,生育一子一女,兒子在北京工作生活,一年也難得回來一次,女兒留在我們身邊。我跟老伴很早就知道將來養老需要靠女兒,所以即使女兒工作了依然住家裡也沒有讓她給生活費,女兒買衣服、化妝品這些大件還給她報銷。現在兒子談了戀愛決定結婚,北京房價昂貴,首付都要將近二百萬,女兒得知拿出六萬元存款說幫哥哥首付買房子,我跟老伴商量後認為北京生活壓力大,打算咬牙給兒出全款,遂叫來女兒告訴她我們的積蓄都打算給她哥買房子,將來她結婚陪嫁靠自己掙(我們這裡嫁女普遍陪嫁車),女兒很反對提出首付哪怕多付點,如果全款掏空棺材本先不說將來她怎麼辦,我們老兩口萬一有事手頭沒錢也不好,但是我們沒聽女兒的,拿了所有積蓄還借了很多錢給兒子湊了全款的錢,並且告訴女兒債務是我們跟她一起償還,兒離得遠將來養老也是她的。結果女兒從此搬出了家,去了外面租房子,還換了工作跟手機號,跟我們不往來了,我跟老伴很傷心,我們做錯了嗎?

    不知道大家怎麼想,如果我是這家的女兒,我比她跑得還快,不是在乎錢,而是在乎自己在父母的眼裡的地位太低了,兒子和女兒做不到一碗水端平,偏重點兒子也不是不可以,可是這老兩口心裡還有女兒的位置嗎?

    不僅僅把全部的積蓄給在北京的兒子全款買房,而且還借了許多錢,最可氣的是這些錢還得要女兒幫助還,沒給女兒留一點東西,女兒自己的嫁妝要自己賺,還幫助還欠款。叫誰能忍受呢,女兒搬出了家,老兩口很傷心,你們沒感覺自己的女兒傷心嗎?同是爸媽的孩子,差別這麼大,而且自己養老還得靠女兒,你把一切都給了兒子,你怎麼不找自己的兒子養老呢。

    現在社會裡,人家兒媳婦們根本就不願意和婆婆住在一起,並且你的兒子在北京,離得遠,所以你覺得你靠兒子養老的想法不現實,大概率還是依靠女兒。那麼都是孩子,都有養你們老的義務,也都是親生的,你怎麼可以偏心到這種程度。你們這裡有陪嫁買車的習慣,這也是做父母的責任吧,別人家嫁女兒都是父母陪嫁汽車,你怎麼也得把這部分錢給女兒留出來吧。再就是自己的一些養老的錢,人老了,忽然得病了,手裡有錢,這樣女兒也就輕鬆些。難道你生病了,還等著給兒子要治病錢嗎?

    這裡面的兒子到底是怎麼想的,不知道自己家裡就是個普通的工薪階層,想全款買房,錢是怎麼湊出來的,有問過嗎?還是覺得向自己的父母索要是天經地義的呢。如果覺得是應該的,那麼你這兒子將來也不會對你們怎麼樣,根本也不會體諒自己的父母,也只會啃老。

    手心手背都是肉,你怎麼可以忽視一個到如此程度。就算女兒不計較,可是女兒嫁人後,你女兒不是獨生女,如果是獨生女,那麼女婿沒有怨言,就得給父母養老送終。可是情況不是這樣的,有兒子,那麼你想叫女兒養老,那麼你得給孩子饋贈點什麼吧。你可以給兒子全款買房,到了女兒這什麼都沒有,還有可能得幫著還賬。換位思考下,誰能接受!

    好好檢討自己的做法吧。你這樣做將來可能後果很慘的。自己腳上的泡,是自己走路走路出來的,怪不得別人吧。

  • 4 # 華茂設計工作室

    父母將全部積蓄給兒子買房導致女兒與父母反目,真的是父母的錯嗎?

    看到這個問題,我很揪心,心裡很不是滋味,因為我老婆娘家相似狀況,不知道說什麼好?矛盾,糾結,一時湧上心頭,看看下面我的真實事件,可能你就會知道對與錯,是與非。

    那是2019年的國慶時,宜賓市不是有一個川南城際鐵路專案嗎,我岳父家的土地被專案組徵用了,賠償近20萬,岳父家就只有我舅子和老婆兩個人,我老婆的觀點是:“誰也別動這筆錢,留著岳父岳母養老”。但之前聽岳母講,家底都被舅子掏空了,就剩這20萬了,但是就在2020年5月,舅子義無反顧地買了一套房,並且是全款。

    我作為一個女婿,什麼都不說,也不敢說。按照我們這裡的風俗說:女兒是不能分後家的財產的,我遵照風俗,但以前每次回後家,我們拿的東西都比舅子多,也罷了,平時大家人出去開銷大部分都是我在花錢,也罷了,我們家裡都是我在開銷,也罷了,別忘記我這家也有老小要顧及,並且現在我處於創業初期,真的需要錢,有一次我向老婆提了一下:向岳父借點錢度過難關,可話音剛落,遭遇一頓劈頭蓋面的痛罵。

    我在創業初期。還在租房住,但舅子經過幫助和自己的努力後,已經有所成就,已經有一套躍層,又拿著錢去幫他19歲的兒子買了一套近150平的房子,平時我老婆對後家出手也很大方,經過這次事件後,感覺成熟了很多,有時望著天空發呆,我常常會心疼地安慰她,怕她又什麼過激的行為。

    這就是農村兒和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心裡不舒服也得接受,只是我老婆現在懂事了,我很欣慰,知道一個負債創業初期的男人,自己的老公操持一個家很不容易,現在回後家沒有再要求我一定買什麼什麼,實在要買,都是老婆花自己的錢象徵性的買一些,空手回後家,確實難為情。

    家家都有一本難唸的經,看自己怎麼面對,有時會苦笑,有時會彷徨,有時會迷茫,但日子再艱難也得過。

  • 5 # 輕沐的小小樂園

    真的不能說你們沒錯,養兒育女嘛,不說一碗水端平,起碼也得給子女留下以後幸福生活的可能。

    我詳細看了看,全款給兒子北京買房。北京的房價我清楚,全款買個房,哪怕再小再偏,六百萬、八百萬也是需要的。就這麼一口氣給了,連讓他貸款哪怕一小部分的念頭都沒有。

    這也沒啥,老人家豪氣,捨得自己的錢,本來就是愛怎麼花怎麼花,這是我看到前半段的想法。

    可我後面看到了啥,這六百萬借了一部分,借的錢希望女兒幫著一起還。

    六百萬什麼概念,女兒工作數年的積蓄是六萬,假如這是她兩三年攢下的,那六百萬對她意味著什麼,可能終其一生,也掙不到這麼多錢。

    六百萬,即使只借小小一部分,起碼也是五十萬或者上百萬,在父母看來不大的錢,可能需要女兒十多年的辛苦來換取。

    那麼這個女兒在父母眼中意味著什麼,意味著特別聽話懂事,意味著她可以為了這個家貢獻所有,包括後半生的幸福。

    是呀,只是為了讓哥哥過得更幸福一點,就要用妹妹十多年的幸福生活來換。是的,僅僅只是為了這一點點,所以何其悲哀。

    讓我想起我的一個朋友,當初弟弟大學尚未畢業,父母幫她弟弟在這個一線城市買了個160平米的房子,耗盡家產。幾年後,她在外漂泊歸來,想給自己尋一個安身立命的60平米小窩,父母連十萬都不願意給。

    這160和60的人生反差,讓她傷透了心。正如故事裡的這個女孩,父母一再強調想讓她負責父母的養老,卻是不給她一點點活路。字裡行間都是長大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傾家蕩產給兒子買房子可以,讓女兒在家裡免費住住就是莫大的恩惠。

    何其悲哀。是的,有人說親情,有人說感情,父母不管怎麼對你,你都要孝順父母,你都要照顧父母。

  • 6 # 小豬房論

    父母的這種做法非常欠妥,女兒搬出去了,父母感覺很傷心,其實女兒可能更傷心。

    做父母的不能太偏心,重男輕女的傳統的糟粕思想要不得,很多家庭由於父母處理財產的極度不公平,最後導致親人反目。這不僅是錢的問題,更重要的是體現了父母對子女的親情、關懷和愛,體現的是子女在父母心中的地位。

    從題主敘述的情況看,這個女兒已經是很懂事了,聽說哥哥要買房,主動拿出6萬贊助,而且,她的觀點也沒什麼錯。但反觀父母做的就太過分了,不但傾其所有,還四處舉債為兒子買房;不要求兒子償還自己房產的債務,卻反過來要求女兒替他償還;兒子得到了父母的一切,缺不需要履行養老義務,而女兒不但什麼都沒有,還得承擔養老義務和他人的債務,這恐怕沒幾個父母能想的出來和做的出來。當然,從法律上講,父母有權決定如何處置自己的財產,但父母卻無權要求女兒承擔為兒子買房留下的債務,那不是她的義務。很奇怪的是,兒子為什麼得了房子,卻不能承擔債務呢?非要女兒承擔?兒子家在外地,難道不可以寄錢回來給父母養老嗎?為什麼非的是女兒呢?題主的想法實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女兒肯定很傷心,甚至可以說是傷心欲絕,因為父母的所作所為,已經證明在父母的眼中,只有兒子才是親人,是心頭肉,而自己不過是個家庭義工,一個無關緊要的、可以被漠視的人,只有付出,沒有愛,這樣的家庭對她而言已經毫無意義。

  • 7 # 一紙家書

    這種情況,我認為主要原因是在父母。

    我們知道,子女為老人贍養,是義務。這裡有兩個最基本的邏輯:義務,對於所有子女是平等的;義務歸義務,但是需要尊重。

    從題主談到的做法上來講,個人認為,老人還是把義務都附加到女兒身上,兒子僅僅是一個單方的獲利者,這種情況下,傷害到女兒是必然的結果,個人不贊成。

    這裡有幾個觀點,與題主分享和探討一下:

    “尊重”,是相互的

    老人心疼自己的兒子,很正常,“可憐天下父母心”,但是對女兒的尊重同樣重要!如此的做法,確實會傷到女兒的心。換位思考一下,如果自己身在其中,會如何考慮?我想,答案應該就出來了。

    不管兒子還是女兒,都應該要為老人盡到贍養義務。只有女兒在身邊,毫無疑問,贍養的責任主要附加在女兒身上,那麼兒子的義務如何體現?從題主的做法上,照顧了兒子卻沒有得到兒子的尊重;對女兒卻只是單方面索取,沒有尊重。這是不公平的。

    所以,老人的做法,並沒有體現出對女兒的尊重和鼓勵,這種情況下導致的女兒的做法,很正常。

    至於提到的,女兒住在父母家、父母幫著出錢買化妝品之類的,這些在一定程度上能體現出父母對女兒的關愛,但是後續的做法上,與之相比,有些不值一提。

    “傷害”,是彼此的

    現實的結論已經出來了,女兒“失聯”了,不願意再與老人來往。這種表現體現出的是什麼?

    老人與女兒之間形成了互相“傷害”。最終沒有受益者,老人老年生活沒人伺候,女兒失去父母的關愛。

    女兒與兒子之間形成了互相“傷害”。估計這種做法,也會造成了女兒對兒子有抱怨心理,今後兒女之間的感情,估計很難相處。

    “付出”,是要回報的

    這並不是凌駕於感情之上的“功利”的說法。要知道,每個人都追求公平,公平講求的就是付出與回報對等。

    對於兒子來講,老人對兒子的支援是老人的付出,兒子得到了,但是老人得到的是回報是什麼?兒子的付出是什麼?這個問題希望好好考慮。

    對於女兒來講,老人對她說的很清楚,今後指望女兒養老,這是老人希望得到的回報。但是老人的付出是什麼?這個問題希望好好考慮。

    所有事情,是建立在相互的基礎之上,任何單方面的要求、索取,最終的結果,都不會盡如人意。

    以上代表個人觀點,僅希望與題主做一些分享和交流。最終,自己的晚年生活是否幸福,取決於老人的態度。

  • 8 # 等等2020536

    父母重男輕女在老一輩思想里根深蒂固。從小的照顧和生活中的差別已經對心裡產生了變化。由於溺愛寵愛和不斷思維灌輸兒子,我長大後所有房子錢都是你的。我哥就是在這種環境長大的,所以小時候他是小霸王,時常欺負我,什麼都要以他為先,有次吵架還拿凳子砸我。幸好那天有親戚在攔下了,可我對哥哥的那份情在那一刻徹底斷了,那天我是真傷到了,心想同學哥哥對妹妹這麼好,買東西啦,一起上學啦,還會為妹妹出頭。我的哥哥什麼都得聽他的,還打我甚至拿凳子想砸我。當天我離家出走,路上碰見我爸被帶回來了。我向父母哭訴了事情的緣由,心想這次哥哥這麼過分應該會受點教育了。沒想到最後捱罵的還是我。倔強任性的我知道這個哥哥我忍不起總躲得起吧。採取消極防禦措施就是至此後我沒跟哥哥說過一句話,直到他結婚後才有一兩句。平時不走動。

    也許有些人說你也太小題大作了吧,誰兩兄妹不吵架打架的呀。如果你不生在這樣的重男輕女的家庭,不是和一個小霸王一起成長的話,沒有過這種精神上的打擊受傷失望再失望的心裡過程的話,無法理解幼小的心靈會用這種消極逃避封閉自我的方法來保護自己了!

  • 9 # 愛戲水的錦鯉

    你這問的還有點臉嗎?前面看到你女兒的做法,非常的不錯,她懂得拿出六萬塊錢來幫助你兒子,這說明她對這個家庭非常重視,而你們的行為卻深深傷害了她的心,這比用刀在她心裡刮一道長長的刀痕還痛。

    而且對於還沒有出嫁的女兒,你竟然說沒有收她房租,我的天,簡直是在重新整理我的三觀,恐怖如斯啊,你兒子是你兒子,你女兒不是你女兒?而且你還知道以後你們養老還要靠她,你這行為真是可笑,而且你女兒說的非常不錯,你們這樣把錢都花完了,以後你們有個萬一,你們怎麼辦?繼續吸你女兒的血?就算愛兒子比女兒多,也要適可而止,給他們付個首付,以後他們自己掙錢還貸款就行了。

    而且你給兒子全款買房,然後讓女兒和你們償還,如果那套房子你女兒有份,她可以和你們一起償還債務,但是你有分給她嗎?既然沒有,你憑什麼讓她和你們償還?難道就因為她是你們生的?我是男的,我都看不下去,你們這種行為,真的很無恥。

    正所謂一碗水要端平,哪怕端不平,也不要傾斜這麼嚴重,還想讓你女兒養老,做你的春秋大夢去吧,你女兒離家搬走,我非常支援,換一切你們能聯絡的方式,從此形同陌路,相忘於江湖,各過各的,也不用互相看不對眼。

    這些列子看到過很多,有些完全是編的,如果你這也是編的,我祝你以後也是這樣,如果是真的,我只能說你活該,不要怪我毒舌,因為你們的無恥重新整理了我的三觀,實在看不下去了。

  • 10 # 貓尾巴系蝴蝶結

    首先,我覺得做你女兒,很不幸。因為你們嚴重的的重男輕女。你們老倆口應該覺得是你女兒不孝順,為了錢和你們翻臉的對不?我想問你們幾個問題:

    一、女兒是不是你們親生的?你們為她著想過嗎?假如,她如你們所願的孝順,那帶著你二老,揹著為你兒子買房的負債。那你女兒,一個女孩子家家,先不說難找物件,生活壓力比你的寶貝兒子要大多少倍,她承受的了嗎?

    二、你女兒平日裡對你們孝順嗎?比你兒子如何?你們生活中點點滴滴中,是你在照顧你們?誰陪伴你們聊天解悶?你們頭疼腦熱時,又是誰照顧你們?

    三、你們是不是覺得女兒終究是外人?所以認為女兒工作了,就該自立門戶,而你們仍允許她留在身邊,又不要她給生活費,已是對她最大恩賜。所以,你們理直氣壯的認為女兒應該獨自給你們養老,也應該承擔你兒子買房的債務,更應該毫無怨言。

    四、你們是不是覺得女兒出走,是因為錢?你們有沒有想過,你們自私的為兒子著想行為,也傷了她對你們的感情,因為,你們做這決定時,沒有半點為女兒著想,還為了讓你們兒子過的舒適,而強行讓女兒承擔債務。

    五、這件事發生後,你們的寶貝兒子在那?他難道仍在北京,住著,花了父母所有積蓄房子和欠外債買的房子裡,心安理得的去酬辦自己婚禮?如果這樣,你們是不是覺得還是兒子對你們好?

    做為一個外人,我勸你們二老一句話,兒子女兒都是自己的孩子,手心手背都是肉。用疼你兒子的心留一半心疼,心疼你的女兒吧!祝你們父(母)女們早日重歸於好。

  • 11 # l逢時

    一兒一女,兒子在外準備讓女兒養老,兒子結婚時父母拿出全部積蓄給兒子買房,弄得女兒反目,還不知道自己錯在哪兒?

    法律上這事兒似乎很簡單:父母自己的錢,想給女兒就給女兒、想給兒子就給兒子,誰都無權干涉。就算把錢都給了兒子,將來女兒照樣也有贍養義務。當然,如果真按法律走的話,人家女兒的贍養義務可能也就有限了:

    1、兒子跟女兒都有贍養義務,所以女兒只承擔一半兒。

    2、確定出錢的贍養義務簡單,確定個數額,兒女各一半,該掏錢就掏錢。

    3、但是行為贍養、親情關係法律就不那麼好管了,指望成仇的女兒以小棉襖的狀態跟父母相處、盡心照顧可能就沒機會了!

    上面說的是法律,下面說說人情。老人對子女多少有些偏心是難免的,但是不要太過分。兒子在北京生活,買房困難父母想多給點錢這是正常的,其實女兒不是也考慮到哥哥壓力大,主動拿出6萬元幫哥哥付首付了嗎?但父母的拿出全部積蓄的做法就過分了,一下子就把兒子的壓力全給女兒了。讓女兒沒了陪嫁錢不說,萬一父母有個什麼事還不得把女兒給壓死?這樣偏心到毫無底線的父母,還真別怪女兒走人。

  • 12 # 慕若

    我不說別人是怎麼做的,怎麼想的,只說我自己將來老了怎麼做,雖然我還年輕。我現在有個兒子,不到5歲,在接下來的時間裡我會努力掙錢為他將來買房做準備,也會好好教育他,在他身上持續投資,不遺餘力的。因為我覺得我生了他,不管他將來是窮是富,是過得好還是不好,在他需要我的時候,我都會站出來幫助他,經濟上的幫助是其中重要的部分。當然如果他自己很棒,能夠很快經濟獨立就更好了。如果將來我又有了一個孩子,不論男女,我都會把我的愛和財產儘可能的平均分成兩份,一碗水儘量端平,因為他們都是我的孩子。將來如果一個過得差點,我會額外關照一下,但是我會跟我過得稍微好的孩子講明,孩子們之前的幫助我不摻合,因為我相信愛和教育能讓他們明白哪一天父母不在了,他們是彼此最親的親人。不論在什麼時候,作為父母,要量力而行,養老這件事要做好不指望任何一個孩子的打算,養老金自己要留好一部分自己能支配的,子女孝順當然好,也不要給他們添太多麻煩。不偏不倚則問心無愧,至於孩子有多愛你,或者自己能活多久都是可以在年輕時打好基礎的,相信時間的力量,相信自己可以做得更好。

  • 13 # 浪漫孤雁

    這就是法律與傳統的矛盾對立!現行法律規定兒女都有繼承父母財產的權力;而幾千年的傳統是兒子承擔傳承姓氏的義務,養兒防老,兒子在贍養父母問題上應主動承擔贍養義務,兒子繼承父母的祖業無可厚非!所以,現在此類矛盾在很多家庭都存在。我個人覺得,不管兒子、女兒孝順父母都必須是應該的,都應該認為是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至於父母的財產,作兒女的必須聽從父母的決定,不應該將報答養育之恩與財產掛勾!我孃家有個姐姐(姐姐一至隨父母生活,姐離婚後將唯一的兒子改隨母姓。)、一個哥哥,父母單位有一套住房、老街房一間(約50多平米,現正拆遷。)、現金20多萬。雖然父母在十餘年前說我們兒女三人今後平分他們的遺產,也許我受傳統觀念的影響而拒絕了父母的安排而主動放棄繼承權,但在孝順父母的行動中,處處為父母作想,近二十多年對待與姐姐同住的父母關愛有加,在九八年我沒空調先買給父母,他們的電視、冰箱、洗衣機、貴重衣物、床上用品、金銀首飾等我都主動買給父母,看到什麼好的首先給父母先享受,五年前父親去世的喪葬費也是我搶著給,如今媽媽腦溢血造成偏癱己兩年,這兩年我們三個兄弟姐妹全部齊心協力、不分彼此搶著孝順媽媽,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把媽媽照顧得非常好,認識我們的所有親朋好友都羨慕、點贊,一家人和和睦睦!前幾天我給姐姐說:父母老了、病了,作為兒女都應該多想如何孝順父母,你把我養大、我陪你到老來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我放棄父母財產繼承那是我對哥哥姐姐一份手足情的愛!祝全天下所有的兒女都孝順!願全天下所有的父母都健康長壽!更祝願全天下的家庭幸福安康![祈禱][祈禱][祈禱][玫瑰][玫瑰][玫瑰]

  • 14 # 法重情深

    父母沒有錯,錯的是女兒太不理解父母了。

    第一,公民都有財產權利,作為父母,當然也有權將自己的財產進行分配或者贈與他人。

    “父母對子女的愛是無限的,而子女對於父母的愛卻是有限的。”所以,為了兒子幸福生活,為了兒子能夠結婚幸福,父母將全部積蓄都給兒子買房,這也是父母對兒子愛的表現,更是父母的權利。

    第二,男孩女孩都一樣,“手心手背都是肉。”父母對於兒子和女兒都是一樣愛的。但是也可能由於特殊的原因,兒子生活困難或者是不好找物件等等,父母只有都把所有的積蓄給兒子。這不是偏心,而是一種愛。

    對於這一點,作為女兒更應當對父母的行為予以理解和支援。

    第三,女兒因為財產問題與父母反目,女兒這樣做就不對了,就太過看重於錢財了。父母好不容易把你們撫養成人,應該感恩父母,而不應該處處惦記著父母的錢財。

    作為父母的小棉襖,女兒這樣做是有愧於良心和道義的。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世上最難得者兄弟”,不要為了蠅頭小利讓親情難堪,好好愛自己的父母吧,子欲養而親不待。

    你說不是嗎?

  • 15 # 鬼谷縱橫

    你們沒有做錯,你們是非常的錯!一、女兒工作了住在家裡,也沒有讓她給生活費,她買化妝品買衣服還給她報銷。

    女兒為什麼工作了還住在家裡?是因為她沒錢在外面租房子,還是想跟父母住在一起,陪伴父母?這個值得思考。

    如果她是為了孝順才跟父母住在一起,至少女兒是懂得孝順父母的。

    兒子在北京,一年難得回來一次,父母給他全款買房

    兒子在外打拼,可以理解,古代是忠孝兩難存,現如今的社會是錢與考兩難存,要賺錢,就得去大城市找機會,窩在家鄉小地方很難遇到機遇。

    父母借錢給兒子全款買房,一分都不給女兒,卻還要女兒一起還債務,指望女兒給看病,給養老!

    我覺得這父母實在是太偏心了,可以說是令人髮指的地步。

    女兒本來就願意借錢給哥哥付首付供房,這本來是一件好事,說明兄妹之間感情還是可以的。

    而父母卻要借錢給兒子全款買房,不知羞恥的是,竟然還要女兒一起還債務,兒子竟然不需要還債務,好像這借的錢是給女兒買了房子一樣。

    這是什麼感覺?

    就像女兒從外面回家,又餓又累,父母做好了飯菜,卻讓兒子給吃了,兒子吃完了,父母還叫沒吃到飯的女兒去洗鍋刷碗。

    除要沒有享受到一點待遇的女兒還債務,還要女兒負責養老!而享受了待遇的兒子卻不需要負責養老,這父母是把女兒當成賺錢和養老的工具嗎?

    女兒搬到外面住,把手機換了,我認為女兒做得非常對。

    父母能做出如此不堪的事,完全沒有把女兒當成自己人,只是把女兒當成了工具,一個還債務和養老的工具,受盡了女兒的心,女兒沒有跟你斷絕關係就已經很好了。

    父母很傷心?

    是為了女兒不跟父母來往傷心?

    是為了沒有女兒一起還債務傷心?

    是為了沒有女兒養老而傷心?

    為了什麼而傷心,我想這父母心裡自己清楚,做人能做到這樣,真是絕了。

    我覺得這女兒可以遠走他鄉了,留在這個傷心的地方幹嘛?父母就沒把自己當親生孩子看待,呆在這個地方等著一起還債務還是等著給父母養老呢?

  • 16 # 我想開心過餘生

    你和老伴只是很傷心,可你女兒還不止傷心呢。兩個孩子偏差如此之大,傷心是固然的。但是偏心兒子到了把棺材本都拿出去的話,女兒應該還有害怕吧。女兒已經表露出她的擔心:以後老了,病了,你們手頭沒錢到時怎麼辦…你說之前也會給女兒買些小東西,但是在生老病死麵前,那真的只是小錢。你們打算怎麼辦呢?兒子是不瞭解家裡情況嗎,不能吧?!家裡有多少錢,有未嫁的妹妹,這些他為了自己安逸通通不顧,那麼將來不要說了媳婦怎樣,就是他自己忙於工作,屈服於經濟壓力,養你們老的可能性也不大。自私的人總是自私。那麼就全落到女兒身上了。女兒傷心是有,但能不害怕嗎?這是僅次於樊勝美的父母啊。而你說感到傷心的是覺得也給女兒買了衣服和化妝品,可畢竟那都是小錢。願意相信你們當時也是付出了愛心才買那些東西的,但在一個年輕姑娘的心裡,突然發現在父母心中,自己與哥哥是那麼不同,傷心之下難免不會覺得那些只是你們的小恩小惠,是在她身上投入的高利貸,只給一點點,卻要她奉養你們兩位老人。她是怕了你們了!

  • 17 # VictoryUncle

    女兒提出的建議是合情合理的,對二老的最終決定不理解是完全合符現實的。把所有的“棺材本”都給了兒子,那麼:第一,兩老積蓄都沒了,他們萬一有個三災六病的,沒錢咋整。第二,兒子買房確實也應該他自己負責一部份,不能全都啃老。第三,既然是兩老全額出款,將來萬一打起遺產官司不是給後人留下剌頭嗎?第四,北京買一套房子的花銷與平時買點衣服化妝品之類的花銷能比嗎?老人和兒女之間必須有個公平、公正的處理,否則後患無窮。

  • 18 # qdlt

    當然是父母的錯,女兒生氣是正常的表現。用自己的錢給兒子買婚房,愛子之心可以理解,但是借了不少錢付的全款,就不對了,需要女兒還借款,養老也是她的責任,更過分了。顯然你們老兩口還是重男輕女思想作祟,好處給兒子,負擔給女兒,換了一個人也不會高興。這件事如果做的別這麼過分,即使全部積蓄給了兒子,別給女兒欠債,可能女兒也不會出走。

  • 19 # 驕傲的少年獨孤求敗

    你們老兩口沒錯!女兒要走就讓她走!你們老兩口也換手機號,別聯絡她,!直接賣了房子搬到兒子家,養老也別指望她!你們得有志氣是吧?

  • 20 # 孫家小女

    不是,作為兒女應該理解父母親,中國幾十年的封建傳統歷來是兒子傳承父母的任何財產,作為女兒理應有自食其力的思想,父母給就接受,父母不給也不要作怪,自己創造財富才是真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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