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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航空視界

    首先這個問題問的很好,也很有意思。首先城市反恐應該算是,近21世紀才出現的戰爭形態,其衝突的程度其實一點也不被以前的巷戰簡單,反而更復雜,需要士兵掌握的作戰技能也更多,也是一個敵在暗我在明的狀態下。

    至於大口徑反器材該武器是否能在城市反恐作戰時使用,目前國際上或者哪個國家,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主要還是看特定作戰環境下,遇到的作戰對手和情況來定。

    但其大口徑反器材,擁有的超強的穿透力可輕易摧毀,其恐怖分子在其街道上設定的障礙物,甚至還能直接攻擊其房屋建築內躲藏的恐怖分子,美軍在其阿富汗與伊拉克時期,經常使用該武器對付恐怖分子。

  • 2 # 強武堂

    如果能夠嚴格區分城市反恐作戰和歐美所謂城市治安戰,將前者定義在本國城市,由軍警以保護和平居民生命財產為前提進行作戰,那麼大口徑反器材步槍確實不太實用。

    美軍判斷通常只有5%的目標出現在100米外,90%以上的目標會出現在50米以內甚至35米,也就是單兵識別距離上。

    通常來說國際上大部分建築採用300~600毫米的磚建造,碰上150厚或更厚重的鋼筋混凝土建造建築的機率還不如150毫米的木質牆壁的機會。有10%的機率碰上200毫米以上的加固混凝土。但是對於現代輕武器而言,這些建築的防禦力實在不夠,美軍測算5.56毫米北約制式子彈擊穿16英寸木牆,也就是相當於400毫米木牆,只需要1~3沒子彈,對於鋼板門,5.56毫米子彈可以直接擊穿。7.62毫米子彈同樣可以直接擊穿木板牆和鋼板。對於無法擊穿的磚石牆,軍用子彈又很容易出現跳彈反彈的情況,因此使用突擊步槍隨意射擊,子彈打死目標的機率也許還不如擊殺無辜平民的機率高。

    12.7毫米子彈在200米距離上足以擊穿14英寸(約350毫米)的沙袋或者700毫米的土袋。另外城市作戰中常見的填砂油桶也會被12.7毫米子彈輕易擊穿。而且12.7毫米子彈對於城市環境的大部分建築幾乎是不考慮距離直接擊穿。在伊拉克戰場上美軍曾使用穿爆彈直接擊穿磚牆,殺死磚牆之後的伊拉克士兵。但是如果是反器材步槍射失,子彈擊穿磚牆後還可能對老百姓造成殺傷。

  • 3 # 戰魂尤在

    不是不可以,也還要看是什麼樣的人來執行反恐任務。如果是警察,因為反器材狙擊步槍威力太大,城市反恐又因為平民的因素,只能有限的使用。這還是基於人道的考慮,如果不考慮這些,直接上重火力予以清除,比反器材狙擊步槍效果更好。如果是軍人來執行則不存在這個問題,因為在軍人的腦子裡,犧牲已經不可避免,唯一要做的就是怎麼樣才能將犧牲降到最低。如果能剿滅恐怖分子,犧牲一些平民我個人認為還是值得的,要知道恐怖分子的破壞力可不小,這一點毛子就幹得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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