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疾病證辦理
1.特殊疾病種類:
重大疾病: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惡性腫瘤的放療(化)療和晚期的鎮痛治療;腎功能衰竭的門診透析治療;腎臟、肝臟、心臟瓣膜、造血幹細胞移植術後的抗排異治療;嚴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腦、腎);艾滋病機會性感染;唇顎裂;兒童先天性心臟病 ;兒童白血病。
慢性病:高血壓病(1級高血壓中高危和很高危、2級高血壓、3級高血壓);糖尿病1型、2型;冠心病;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礙(抑鬱躁狂症)、偏執性精神障礙;肝硬化(失代償期);系統性紅斑狼瘡;腦血管意外後遺症(腦梗死、腦出血、蛛網膜下腔出血後遺症);結核病;風溼性心瓣膜病;類風溼性關節炎;慢性肺源性心臟病;
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甲亢。
2.需辦理特殊疾病的參保居民持本人的醫保卡、身份證(未成年人持戶口本)、
1寸照片2張和本人的特殊疾病2級及以上醫院相關病史資料到戶籍所在地的社保所申請,領取並填寫申請表,社保所初審並蓋章。
3.參保居民持經社保所初審後的申請表、身份證、醫保卡、本人2級醫院以上(含2級)住院病歷(含檢查原始資料)及相關病史資料到指定診斷醫療機構進行檢查診斷。對診斷合格者,醫療機構收取病史資料,對診斷不合格者,醫療機構退回病史資料。
指定診斷醫療機構:長壽區人民醫院、長壽區中醫院、長壽區第三人民醫院(限精神病)、長壽區結防所(限結核病)。
醫療機構檢查診斷時間:每月1-25號(法定假日除外)。
4.診斷醫療機構辦理流程:參保居民持申請資料到診斷醫療機構醫保辦→醫保辦安排專家按照特病診斷標準進行診斷並出具診斷證明→診斷合格的居民持申請資料和診斷證明交到醫院醫保辦→醫保經辦人員稽核後,將特病資訊維護進系統。
5.特殊疾病診斷合格的居民於次月10號後,帶上身份證、醫保卡、1寸相片2張到戶籍所在地社保所領取《xx市醫療保險特殊疾病資格證》。
6.特殊疾病待遇享受時間:取得特殊疾病資格證後即可享受。具備特殊疾病資格的人員應按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一個自然年度內未參保繳費的,從其未繳費的次年1月1日起取消特病資格,之後接續繳費的重新按規定申請辦理。
特殊疾病證辦理
1.特殊疾病種類:
重大疾病: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惡性腫瘤的放療(化)療和晚期的鎮痛治療;腎功能衰竭的門診透析治療;腎臟、肝臟、心臟瓣膜、造血幹細胞移植術後的抗排異治療;嚴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腦、腎);艾滋病機會性感染;唇顎裂;兒童先天性心臟病 ;兒童白血病。
慢性病:高血壓病(1級高血壓中高危和很高危、2級高血壓、3級高血壓);糖尿病1型、2型;冠心病;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礙(抑鬱躁狂症)、偏執性精神障礙;肝硬化(失代償期);系統性紅斑狼瘡;腦血管意外後遺症(腦梗死、腦出血、蛛網膜下腔出血後遺症);結核病;風溼性心瓣膜病;類風溼性關節炎;慢性肺源性心臟病;
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甲亢。
2.需辦理特殊疾病的參保居民持本人的醫保卡、身份證(未成年人持戶口本)、
1寸照片2張和本人的特殊疾病2級及以上醫院相關病史資料到戶籍所在地的社保所申請,領取並填寫申請表,社保所初審並蓋章。
3.參保居民持經社保所初審後的申請表、身份證、醫保卡、本人2級醫院以上(含2級)住院病歷(含檢查原始資料)及相關病史資料到指定診斷醫療機構進行檢查診斷。對診斷合格者,醫療機構收取病史資料,對診斷不合格者,醫療機構退回病史資料。
指定診斷醫療機構:長壽區人民醫院、長壽區中醫院、長壽區第三人民醫院(限精神病)、長壽區結防所(限結核病)。
醫療機構檢查診斷時間:每月1-25號(法定假日除外)。
4.診斷醫療機構辦理流程:參保居民持申請資料到診斷醫療機構醫保辦→醫保辦安排專家按照特病診斷標準進行診斷並出具診斷證明→診斷合格的居民持申請資料和診斷證明交到醫院醫保辦→醫保經辦人員稽核後,將特病資訊維護進系統。
5.特殊疾病診斷合格的居民於次月10號後,帶上身份證、醫保卡、1寸相片2張到戶籍所在地社保所領取《xx市醫療保險特殊疾病資格證》。
6.特殊疾病待遇享受時間:取得特殊疾病資格證後即可享受。具備特殊疾病資格的人員應按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一個自然年度內未參保繳費的,從其未繳費的次年1月1日起取消特病資格,之後接續繳費的重新按規定申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