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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業主和物業的矛盾衝突越來多。物業是不是必須有?如果必須有?如何做到業主和物業和平共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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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東友律師團

    【物業是不是必須有? 】

    事實上小區並不一定需要聘請物業,並且現在仍有很多老小區保持著由街道委員會、業委會等機構提供服務,所以解聘物業實行業主委員會管理或是業主自治是可行的辦法,但是由於現在的小區樓層較高、住戶較多,管理、服務的難度也是越來越高,之前街道式的管理肯定不適合現在的小區,就需要業主委員會或業主更加專業、全職管理、服務小區,這也是目前實行業主委員會管理和業主自治的最大困難。

    【如何做到業主和物業和平共處?】

    至於如何做到業主與物業和平共處,我認為需要做到以下幾步:1.剪斷物業與開發商之間的關係;2.增強物業服務公司的監管;3.向業主與物業普及物業管理的相關法律知識。

    1.剪斷物業與開發商之間的關係

    小區在建成到業主達到一定入住率成立業委會選聘物業前,小區的物業是由開發商選擇的前期物業公司負責的,而這些前期物業公司大部分都是開發商名下的子公司,這些物業公司的服務質量、服務態度往往令人堪憂。

    並且在房屋買賣合同當中一般都附有物業服務合同,導致大多數業主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同時也簽訂了物業服務合同,前期物業公司也就一直沿用下來。

    2.增強物業服務公司的監管

    目前物業糾紛的解決辦法大多數是“報警”“打官司”,沒有相關機構對物業公司進行有效監管,導致很多物業公司入住小區後,經常擅自決定小區的管理決策,例如車位收費、電梯收費等。

    3.向業主與物業普及物業管理的相關法律知識

    之前說了很多物業的不是,現在需要說幾點業主的問題,俗話說一個巴掌拍不響,近年來,業主與物業的矛盾衝突也有部分原因在業主身上。

    業主對物業管理法律知識認知錯誤,導致有部分業主認為只要小區內部的事都應該物業負責,今天貓丟了、明天下水道堵了,然而物業公司有其服務的範圍,在物業服務合同當中應有明確標註,超出物業服務合同當中規定的服務,物業是沒有負責的義務的。

  • 2 # 房家巷

    回答這個問題,那就先讓我們看看物業做了哪些事吧,哪些是必要的,以下是我認為必要的事。

    安保工作

    安保工作這個是必須要有的,比如小區門衛,防止閒雜人等入內,定期小區巡邏,保護業主的生命財產安全,很多服務好的小區,臥室裡面都會安裝一個報警器,直接聯通小區安保,這樣的物業,讓人安全感也提高了很多。

    保潔工作

    保潔工作也是必須要的,定期收垃圾,打掃樓道清潔,小區內部步行道的清潔,當然,這一塊我覺得是完全可以進行外包處理的。

    裝修監督,秩序維護

    小區裝修必須要物業來監督,防止業主改動承重牆體,造成安全隱患。秩序維護,這裡主要指的是小區內的和小區外的秩序。小區內的秩序,比如可能有亂搭亂建的行為,這些都需要物業來制止。小區外的秩序,現在很多小區都有臨街商鋪,商鋪的行為也需要物業來約束,來管理。

    小區綠化,樹木修剪

    物業要負責小區綠化養護,保證樹木草坪存活,定期進行修剪,這個雖然不是剛需,但是我覺得很有必要,小區的綠化如果太差的話,直接影響生活品質,特別是那種大型小區。小區綠化很重要,綠化不說一定要多好,但是至少不能太差,基本的標準一定要達到,不然真的很拉低小區品質。

    總結

    我覺得物業不是必須要,但是上面說的事,必須要有人來做,如果能找到一個代替物業做上面事的機構,也不是非要物業不可。但現在不可能去挨個找吧,比如安保找安保公司,清潔找清潔公司,那樣更費時費力,也不實際。物業和業主的矛盾,我感覺是現在很多物業的水平不高,收了錢達不到業主的需求,所以會產生矛盾,現在真正高水平的物業並不多,物業行業應該多提高自己的水平,真正服務好一個小區,這樣物業就能和業主和平共處,畢竟大部分業主都是講道理的。

  • 3 # 講道理的小老頭

    對於在居住在小區,物業是不是必須有,我還是用我的親身經歷,說說自己的看法,我在2003年買的商品房,物業是開發商的,那段經歷應該說物業服務是最好的,家裡晚上8點下水道堵了。物業接到電話都能及時趕到,義務免費處理。晚上9點說家中暖氣排氣閥噴水,物業也能隨叫隨到。建立文明城市,常常配合社群晚10點回不到家裡。每天工作時長,待遇低,還時常遭到業主的漫罵?業主把雜物堆在樓道里,物業管一下,捱罵。業主車輛後半夜回來,無處停車(都是免費的)值班人員捱罵。下水道汙水井不清理不行。清理臨近的業主因有氣味罵?把綠化刨了,種上菜,物業讓清理,罵物業。各種罵物業的理由也都成了服務不好的理由,成了不交費的理由,物業費10年不漲,徵求意見,在維權人士的扇動下,得不到通過,這是業主的權力。物業也沒辦法,費收不全,物業虧損,物業整天混天度日,降低服務質量就很正常了。好在業主中有幾個"明白人"貼個通知,一幫人站一站,喊一喊,舉舉手所謂的業委會就成立了。第一個決議,就是趕走物業。物業在討罰聲中,在媒體和相關領導見證下,物業向"業委會"辦理了交接。業主自治的呼聲實現了。本是高興的事,很快一點高興的心情都沒了,這個業委會因收不到費用不幹了,其後,又有幾個業主,有年紀大的70多歲,也有年輕一點的30出頭,都躍躍欲試了一把。都堅持不下去,原因還是收費難,使戶每月幾元錢也不交。最後把前物業留下的一點家底破爛,裝置賣了,抵了人員‘(運垃圾人)工資,才告了一段落。

    小區沒人管了。默生人在晚11點用萬能鑰匙開業主家門有之,全體搶佔車位砸地鎖有了,有搶佔物業留下來的配房的……。不該發生的發生了,真看出八仙過海,各顯神通,弱肉強食的種種現狀,在瓜分著全體業主的利益。絲毫看不到維權精英們當初趕走物業的美好遠景,即使有點好兆頭,也可以看到點希望阿?

    小區沒人管了,業主門上貼滿了廣告,樓道燈壞了添黑一片,不知那來們殭屍車停滿了院子。有空的地方多了不少棚房,到處可見東一堆,西一堆自家不常用,留著無用扔了可惜的廢物,樓道里成了各家自掃門前雪。小區院裡一颳風,樹葉,塑料袋漫天飛舞,綠化沒有了,都被改造成車位了,垃圾有一扔,你扔我也扔,不怕堆大,高高的象一座小山,山腳下流淌(汙)小溪,領頭維權的英雄們也無語了。他們受不了眾人的白眼,很快都賣房走人了。留下了慘目忍堵的現狀和教訓。業主把希望寄託於政府了。終於有一天社群的物業進入了,小區都變的那麼美好了,破爛不堪的小區煥然一新。昨天我租房子的住戶打電話說空調全打不開了。我試著給物業打了個電話,20多分鐘後,租房客來電話了。電修好了,……。

    我所經歷的有很多業主是沒有經歷和體會的,有物業時,可以說物業不好,自治好,社群管理好,但真離開了物業,小區才不好呢,業主自治好,碰到賴皮戶不交費。業主自治也好不了。都說社群管理好,但國家沒有要求社群代物業進小區,所以有的業主千呼萬煥讓社群進小區代物業,很少有能代物業的社群來來管理小區,社群啥都管,就是不管個人(共有)產權的事物,那是個人應負責的事。

    業主與物業是經常的產生矛盾,而有的媒體,對業主汙損物業形象的話語,不嚴加審查,而大加宣傳,使一些自私自利的業主,更加囂張的加劇了小區的緊張關係。解決小區矛盾的唯一的可行之路,是依照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由主管部門,街道,社群。法律法規是準繩,物業與業主必須接受社群,街道的監督和指導

  • 4 # 房產集結號

    物業糾紛一直是困擾業主和物業公司的焦點問題,由於大家不太瞭解物業管理知識,導致物業與業主關係變得緊張,自己交的錢不知道用在什麼地方,也不清楚物業管理公司應該承擔哪些義務和責任!物業是不是必須有?那要看一下物業的責任和義務對業主是否有所幫助。

    小區物業公司的職責主要來源於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主要責任和義務有:

    1、小區安全護衛工作。

    配專職護衛人員,24小時值勤承擔門衛盤查外來人員及通出車輛等任務;確保小區安全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管理企業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時,應當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2、物業的維護。

    制定並設施裝置的保養維修計劃,定期對小區內所有的公共設施和裝置如供水、供電、消防、環保、機電裝置、通訊、路燈、園林綠化、排水、車輛等實施維修養護。

    3、綜合服務。

    物業檔案資料的管理工作、代收代繳等,配合居民委員會做好社群管理相關工作。

    4、維持業主的合法權益,並提供必要的有償服務,努力為業主排憂解難。5、.全面履行物業管理合同。

    對房產消費者委託管理的房屋、設施及其公共部位進行維護、修繕,承擔居住小區及小區內物業的保安、防火、綠化綠擴、清掃保潔以及房產消費者日常生活必需的便民服務。

    物管與業主的矛盾不可調和?

    有人把物管和業主的關係比作“婆媳”,既密不可分,又有時矛盾重重;選物管也好比選婆婆一樣,選擇的主動權一般都不在業主自己手裡。運氣好的遇上認真負責的物管,素質高的鄰居,那麼居住小區自然是一派祥和。不然,這日子就難熬。

    有人把物管和業主的關係比作“主僕”,雖然很多物管公司不想承認自己是業主僱傭的,不肯承認自己的顧客或服務物件——業主為“上帝”,但他們始終無法迴避自己是房屋出售前的大業主——房地產商僱傭的這一事實,開發商和物管公司所簽訂的物管管理委託合同就是佐證。

    無論“婆媳關係”也好,“主僕關係”也罷,筆者認為,任何一種關係的相處之道都需要雙方要明確自身扮演的角色,在相互尊重的前提下才能長久。

    物管:端正自己的態度

    要解決物管人員與業主之間的矛盾,關鍵是物管方要培養服務觀念。有的物管人員穿上一身制服,掌管一方小區,自以為就成了此地的“大爺”,可以對業主亂髮號施令了。然而,物管人員不要忘了,是業主出錢聘請他們的,他們的存在就是為了管好這個小區的秩序,說到底就是“為業主服務”。

    物管人員應該明白物管管理是一種服務,就如餐廳有服務員,商店有導購服務一樣。物管人員要盡心盡力提供服務,而業主在享受服務之後要支付相應費用。

    業主:相互體諒重要

    在物管人員與業主的糾紛中,業主滿肚子苦水,物管人員也是牢騷滿腹,一肚子委屈。實際上很有些矛盾是開發商遺留下來的問題,物管公司也難以解決,如公共設施不健全、小區內停車難等問題。

    在一些較早開發的樓盤,開發建設時根本就沒有考慮到停車位等問題。這些問題是物管公司難以解決的,而有的業主把矛盾轉嫁到住宅小區物管公司身上,拒交物管服務費等等,這就難免會產生矛盾。

    所以,業主或許可以站在對方的角度來思考一下問題,多一些換位思考,明確業主和物管公司之間的責任,大家都來按規則辦事,退一步海闊天空,很多矛盾其實是可以化解的,甚至根本就不會發生。

    政府:規範管理責無旁貸

    有關物管公司和業主之間的矛盾糾紛日漸增多。那麼,究竟雙方孰是孰非,物管服務到底應該達到什麼樣的標準,有了矛盾找誰來解決?許多人心裡並不清楚。除了少數新建高檔小區的物管是經過招標而來的,當前大多數物管公司都是由開發商組織成立的,服務水平參差不齊,一旦出現糾紛,物管公司各自為政,社群居民狀告無門。

    作為一個產業,物業管理不僅關係著百姓生活,更關係著社會的和諧與穩定。要真正結束物管與業主之間的“戰爭”,必須理性看待這一社會問題,除了需要物管公司和業主的相互溝通理解外,政府相關管理部門有責任,有義務承擔起對物管公司的,實行統一組織、統一管理、統一標準,只有讓物管公司真正成為廣大業主的“好管家”,老百姓才能消除後顧之憂,實現“樂業”夢。

  • 5 # 西安指標學位房諮詢

    近年來,很多業主與小區的物業公司因為物業收費不合理、物業只收費不服務、物業服務質量差、停車亂收費、全體業主的公共停車位或廣告收益不公示等原因爆發了一系列的矛盾和衝突。這些問題導致的結果是業主很氣憤,不願意交物業費,而物業很無奈,沒有收到物業費,提供的服務更加差了。這相當於業主與物業兩者都進入了各自的“死衚衕”,也陷入了進退兩難的境地。

    贊成取消物業費的觀點是物業費貴就不說了,如果物業真真正正解決我們生活中遇到的這些問題,貴一點也是值得的。但是實際上很多物業都非常敷衍,生活中很少看見他們,例如水電出了問題,能找的只有水電公司,物業是不會幫忙解決的。

    平時有事找物業的時候,物業會一直推來推去,說不屬於他們的職責範圍或者要上報給上級,等上級領導的意見和指示,大多數情況都沒有及時解決住戶的問題。所以其實物業對於小區或者商場等地方的作用其實只有一般的公共物品的檢查和維修而已,而這些完全是可以用其他模式來取代的,因此有的網友提出了取消物業,實現自治的建議。也就是說生活裡出現的一些問題,可以自己想辦法解決,而不用每個月交那麼多的物業費。

    反對取消物業費的觀點是:其實物業的作用並不是我們所看到的那樣,如果沒有物業,那些小區的公共物品就會沒有人管理,小區的安全和衛生環境條件也得不到保障。物業除了可以保障公共物品的正常使用之外,還可以保護小區的環境衛生,給大家提供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無法想象如果沒有物業,小區會變成什麼樣子。

    況且,既然都已經花了那麼多錢買了房子,為什麼不能多花一點錢來給自己買一個舒適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環境,如果還要處理這些原本物業可以解決的問題,那麼會嚴重影響生活的質量和居住體驗,因此物業絕對不能取消。

    催天下作為一家物業費收繳綜合服務商,響應國家號召,弘揚誠信文化,築牢誠信基石,通過信用教育和科技賦能,依託“匯法信用生態圈”,創新模式、合法合規、文明高效地解決物業費收繳難題。在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社會信用體系目標之下,失信人欠款資訊將被推送至風險預警系統,並向合作的金融機構、信用機構、政府信用平臺、信用大資料平臺開放,屆時銀行、小額貸款、徵信機構、消費金融、電商平臺、商業企業及失信人的親友、工作夥伴等均有可能檢視到失信人欠款不還的失信行為,讓失信業主在金融和生活中都處處受限、寸步難行,促使業主主動繳納物業費。

  • 6 # 成都別墅思琴

    很明確的講,物業是很重要必須要有的,物業管理是小區日常事務管理者,承擔業主服務者角色

    物業公司非常重要,買到房子住的舒不舒心,主要還是要看物業好不好。

    物業管理是由專門的機構和人員,依照合同和契約,對已竣工驗收投入使用的各類房屋建築和附屬配套設施及場地以經營的方式進行管理,同時對房屋區域周圍的環境、清潔衛生、安全防衛、公共綠地、道路養護統一實施專業化管理,並向住用人提供多方面的綜合性服務。

    好的物業能幫業主解決小區安全問題,保障小區良好的居住環境,甚至對小區後期保值升值都有深遠的影響。

    物業管理公司在社群中的作用越來越明顯,成為社群生活中不可少的一部分。在實踐當中,如何很好地把握物業管理和社群建設的關係,使物業管理和社群建設有良性互動,相輔相成,積極推進物業管理秩序和社群建設的良性發展,進而形成和諧溫馨的家園氛圍,是建造溫馨社群的基本路徑。

    社群建設由很多部分組成,其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就是物業管理,它可以滿足居民對裝置、環境和居住房屋的日常服務需求,提高居民整體生活水平。物業管理所從事的工作包括保潔,保安、設施裝置維修養護等,是社群建設中環境、治安、衛生等最根本的職能範圍。

    物業最重要的提現是往往二手房的價格直接與物業好壞掛鉤!如果小區業主大部分都對現有物業公司不太滿意, 可以更換物業,但是物業是必須要有的

  • 7 # 樓市千萬間

    感謝邀請!物業和業主的關係,一直很“微妙”,相依相偎,又若即若離。還常常一言不合“鬧分手”。連明星都吐槽的物業,真的是一個神奇物種嗎?是物業不應該存在,還是開啟它的方式不對?有什麼辦法能讓物業和業主和平相處,甚至相親相愛呢?

    今天,我不來吐槽物業,也不是為物業正名,而是來說說物業的誕生背景、矛盾成因和解決辦法。

    一:物業管理:消費者需求的產物

    物業管理起源於19世紀60年代的英國,由於當時房屋管理混亂,引起大量事端。一位女士制定了一套管理辦法,要求租戶嚴格遵守後,有了明顯改善,其他人紛紛效仿。19世紀末20世紀初,美國出現了專業化的物業管理機構。

    國內,從19世紀中葉到本世紀20年代,市場出現了代理租賃、清潔衛生、保安服務等經營公司,是中國物業管理的早期形式。 20世紀80年代初,隨著改革開放,物業管理由香港傳入內地,深圳是公認的中國物業管理的發源地。

    從這個發展背景中,我們可以看出物業管理是市場經濟的產物,是消費者需求的產物。作為一個服務行業,它誕生的前提和目的是,憑藉自生高效、規範的專業和技術水平,為業主解決居住維修難題,改善住房秩序和居住環境。換一句話說,就是業主花錢請人,把專業的事情交給專業的人去做。

    二:為什麼業主和物業會矛盾叢生?

    物業管理當年為了解決問題而生,為什麼反而會製造問題呢?難道是物業變味了,還是說物管行業有待成熟完善。

    1、 業主認為物業收起費來很積極,處理業主的訴求時卻雷打不動,沒有提供等值的服務。

    物業費是一筆不小的開支,這筆錢業主想花的物有所值。物業本來是服務的,但有些物業不但解決不了問題,卻盛氣凌人,變成了領導。物業的態度和處理問題的方式讓業主不滿意,久而久之,矛盾也就逐漸激烈起來。

    另外,更讓業主生氣的是,有些物業公司私自扣公共租金,如本屬於全體業主的小區公共部分收益,不但沒有分攤給業主,還重複收費的情況。

    業主們牢騷、抱怨、不滿意和投訴,讓物業人身心俱疲,業主的不理解也讓他們無奈。物業管理工作,除了業主看到的那一部分服務,還有很多公共設施的管理、各種安全消防檢查、地下設定的清潔維護,這些可能是業主不知道的,都需要花錢,費心費精力。

    就拿我所在的這個小區為例,一個月內換過3個管家,經過一堆瑣事和抱怨的洗禮,管家從第一天的熱情積極,到一週後的沉默寡言,可以明顯感覺到他的疲憊和熱情喪失。

    三:取消物業,可行嗎?

    隨著矛盾的增長,不少人提出取消物業,由業主自己來管理,更能體現 “當家作主“,或者由社群或者居委會管理。如果真的取消物業,會帶來什麼樣的變化呢?這種方法可行嗎?

    現在確實有一些小區取消了物業,並獲得了成功。但是不能一刀切,從市場發展趨勢來看,,物業已經產業化,一個好物業,對提升小區的品質,尤其是中高檔小區,還是有很大幫助。

    其實,業主自治也不是那麼容易,首先要成立業主委員會。另外,要找到有能力、懂小區管理,又要負責公正的人,代表業主執行小區服務管理權力,其實也不少容易的事。何況,業主自治,誰也不能保證權利空缺,互不信任的事情不會再發生了。

    有不少購房者認為,業主自治相對來說更加省錢。省下的物業費自己攢下來,家裡哪裡有問題就請人修哪裡,小區看門的第三方安保公司,保潔直接聘請家政公司,其實仔細算下來,也省不了多少。

    所以,我認為,取消物業不是不行,但是一個好的物業有它存在的理由和價值,如何讓物業更好地為業主服務?如何規範物業管理制度?是我們目前最應該解決的問題

    四:小區和物業該如何和諧相處?

    前面我們也說了,和國外物業100多年的發展史相比,我們的物業起步比較晚,還有很多的空間和潛力。

    買房一陣子,物業一輩子,既然有可能和物業這種生物長期相處,我們除了互相抱怨外,有什麼辦法能和平相處,甚至還能相親相愛呢。

    另外,國外的成熟物業管理模式也可借鑑。比如說嚴格的證照制度,培訓、考試及認證系統化的管理模式。比如說物業公司的靈活管理方式。小修工程、日常養護可由內部維修人員完成,而大、中工程可以採取承包方式轉給別的專業公司完成。

    2、 加強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制度建設。物業管理糾紛迅速增多,根本原因在於,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規來規範各方行為。3月27日,通過了《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標誌著物業開啟新的篇章。歸屬權和明確和制度的規範完善,有利於物業跟業主能夠長期共存。

    前面也說了,小區和物業鬧矛盾,有些原因是雙方產生了誤會,業主認為物業掙了很多錢,物業覺得冤屈,還要管很多不該自己管的事,雙方互相不信任,矛盾就顯現了。所以,“財務、事務、人事”都透明化,力求財務明細公開,物業整改逐項按月上牆,物業負責人的職責劃分公開,對於小區良性執行有所幫助。

    首先,物業管理不只是器械工作,而是要走心,人性化。物業可以提供給大家一個更好的公共環境和服務水平,相信業主們不會在乎每月交付那一筆物業管理費吧。

    其次,業主也不要吝嗇自己的讚美和感謝。物業雖是一個組織,但是物業的工作人員,保潔阿姨、管家、保安都是活生生的,他們也有自己的不易,學會理解和感激,不要高高在上頤指氣使。我之前看到一條業主自發建立微信群,發紅包獎勵物業服務人員的新聞,很受感動。這不是錢多錢少的問題,而是滿滿的人情味, 變冷變熱在於人心。

    業主和物業,不是僕人和主人的關係,也不是管理和被管理的關係,雙方在完全平等的原則下,明確行使各自的權利與義務,需要互相尊重恪守職責。

    五:總結

  • 8 # 泱泱泱泱泱

    首先物業公司必須存在,但是可以通過與業主委員會的溝通,“劃江而治”。

    目前物業管理單位與業主的摩擦愈演愈烈,從最基礎的環境衛生到地上臨時停車位的管理混亂,到公共維修基金的違規使用。物業服務似乎已經成為一種斂財手段,搞得只要一提收取物業費就氣氛緊張,劍拔弩張。

    而該階段的小區業主,基本對小區業主委員會的存在或職權一無所有。第一屆業主委員會大部分是由社群、開發商、極小部分業主共同搭建的,它註定不會站在廣大業主身後。所以現在業主換物業的訴求上升到了質疑其存在的合理性。

    1、專業性。單一小區的物業工作涉及面較廣,工種較多,包含保潔、綠化、維修、話務、安保、監控等等。新晉小區科技含量高,綜合智慧裝置,都需要專人溝通、維護。

    2、功能性。這裡的功能性指的是智慧物業的功能性。目前物聯網發展迅速,智慧物業應運而生。傳統社群物業服務的效益低、週期長、資訊溝通障礙等問題,都會被智慧物業的大資料分析所解決。

    3、特殊性。物業管理是區域管理的最終端。這一點單憑社群很難做到。

    如何“劃江而治”:

    1、首先重新成立業主委員會,在社群的幫助下,公平選擇為民發聲的好同志,必要時更換物業單位並監督物業單位工作。

    2、職責分工明確,物業作為乙方,需按合同內條款履行相應的合同條款,嚴禁擅自決定小區事宜,業主委員會作為業主代表代廣大業主行使管控、監督之職。

    以上。

    下個問題見。

  • 9 # 安平西橋

    小區物業管理是一項必不可少的工作,至於由誰來管理,業主們共同商議決定。如果業主有能力,可以組建隊伍進行管理;如果沒有能力,也可以招聘專業的物業公司進行管理。小區屬於業主的,業主說了算。

  • 10 # 固房地產尹琦琦

    看了這個標題,有人可能就會說了,你們也可以自己管啊。可是,由業主“自治”畢竟不是一個好辦法,大家都做不到“專司其職”,又沒有任何待遇,恐怕很難把小區管理好。   從媒體上不時會看到物業公司與業主發生矛盾的報道,有的矛盾還很激烈,結果就是要麼物業撂了挑子,要麼業主炒了物業,大家都很受傷。我所居住的小區也發生過類似的矛盾,而且物業管理人員換了一茬又一茬,服務態度竟越換越差,好像他們是“大爺”似的。業主委員會雖然也成立了,但基本上不作為。住在這樣的小區裡,自然會有些不舒服。   物業管理是國外發明的,但在中國卻顯得有些“水土不服”,主要是雙方的關係始終是本糊塗賬。在咱們的服務水平和個人素質都不如人家的情況下,物業管理只能被做成一鍋夾生飯。那麼,除了自我管理,就沒有其它拋開物業公司的辦法嗎?我覺得,在小區成立居民委員會就是一個辦法。過去在城市裡,最小的管理單位就是居委會,後來改叫社群了,但管的範圍也變大了。小區居委會應隸屬於社群或街道,由專職人員負責,享受一定待遇(順便也增加了就業機會),其主要職責就是管理小區。小區管理主要包含衛生、綠化、保安、維修等內容。如今的小區保安基本是個擺設,出了問題他們又不負責,所以不要也罷。綠化、維修都有專業公司,可以隨用隨請。搞衛生,僱幾個人也很方便。至於經費,管理人員的費用由政府出,其它費用由業主出。標準可由政府統一制定,再統一收取。總之,小區居委會完全可以做現在物業公司所做的工作,而且完全可能做得更好。   城市管理包括對小區的管理不是一定要用市場的辦法才可以的。真正把小區管好了,受益的將是政府,將是整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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