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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pietr49411

    做了“風箏實驗”,1752年6月的一天,陰雲密佈,電閃雷鳴,一場暴風雨就要來臨了。富蘭克林和他的兒子威廉一道,帶著上面裝有一個金屬桿的風箏來到一個空曠地帶。富蘭克林高舉起風箏,他的兒子則拉著風箏線飛跑。由於風大,風箏很快就被放上高空。剎那,雷電交加,大雨傾盆。富蘭克林和他的兒子一道拉著風箏線,父子倆焦急的期待著,此時,剛好一道閃電從風箏上掠過,富蘭克林用手靠近風箏上的鐵絲,立即掠過一種恐怖的麻木感。他抑制不住內心的激動,大聲呼喊:“威廉,我被電擊了!”隨後,他又將風箏線上的電引入萊顧瓶中。回到家裡以後,富蘭克林用雷電進行了各種電學實驗,證明了天上的雷電與人工摩擦產生的電具有完全相同的性質。富蘭克林關於天上和人間的電是同一種東西的假說,在他自己的這次實驗中得到了光輝的證實。天電是閃電放電引起的現象,閃電放電產生的電磁波在地面-電離層波導中傳播稱為大氣中的天電現象。 除此之外,還有雪暴放電、塵暴放電和電暈放電等。有時還把某些人工放電過程也包括在內,其中最強的是核爆炸引起的大氣放電。天電的特性由瞬變電磁場的波形或振幅譜來表徵,這由放電源的特性和不同頻段電磁波在大氣中的傳播特性兩個因子所決定。擴充套件資料:就在一個簡單的放電實驗中,富蘭克林取得了第一個重要發現。他讓A、B兩人分別站在木箱上,用萊頓瓶分別使他們帶上玻璃電和松香電,又讓A、B向站在地上的第三個人C放電,結果都有火花閃現。但是如果A、B帶電後先互相握手,再向C放電,結果都沒有火花閃現。富蘭克林由此發現玻璃電和松香電可以互相抵消,於是總結出電荷有兩類,他把玻璃電叫做正電,把松香電叫做負電,分別用“+”、“-”符號來表示。並提出了電的單流體學說,他認為:每個物體都有一定量的電,電只有一種。摩擦不能創造出電,只是使電從一個物體轉移到另一個物體上,它們的總電量不變。物體上帶過量電的稱為帶正電,不足的稱為帶負電。由於這些概念的引入,使電成為可以定量的物理量了。在1749年到1751年間,富蘭克林仔細觀察和研究了雷、閃電和雲的形成,提出了雲中的閃電和摩擦所產生的電性質相同的推測。1752年他在費城進行了震動世界的電風箏實驗:在雷電交加的情況下,利用風箏將大氣電收集到萊頓瓶中,使其充電,由此證明了他所提出的“閃電和靜電的同一性”的設想。根據這一理論和他對尖端接地導體放電現象的發現,1750年提出了關於避雷針的建議。這一建議首先於1852年在法國馬利大學得到應用。避雷針的發明不僅可以防止閃電所招致的嚴重危害,同時也破除了迷信,揭示了自然力的真實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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