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對美國EB1C和L1A簽證都分不清楚,這兩個簽證都是針對的跨國企業的高階管理人員,但一個可以直接獲得綠卡,而另一個卻是臨時工作簽證。
EB1C和L1A有什麼樣的關係呢?
其實EB1C和L1A原則上是一個事情,但是它也有區別。我們做EB1C申請的時候,發起人主體是美國公司,美國公司招聘他在海外關聯公司的高管,來到美國公司繼續擔任高管。那麼在這種情況下,作為美國公司來說,它有兩個選擇。
第一個選擇實際上它是可以給外籍員工外籍高管員工辦理一個臨時工作許可臨,也就是L1A工作簽證。
那麼,另外一種選擇就是,美國公司主體可以幫他的外籍高管員工來美國工作,辦理一個永久工作許可;而這個永久工作許可實際上就是綠卡,也就是EB1C綠卡。
L1A是EB1C的必然前提嗎?
不是的,也可以跳過L1A這一步驟,直接申請EB1C。這樣做最大的好處在於節省了L1A階段的時間成本,直接申請綠卡。然而,最近移民局已經針對這種現象加大了稽核力度,尤其是跳過L1A直接在美國境外EB1C綠卡的濫用和欺詐行為。
移民局目前對於此類申請,會帶有先入為主的懷疑其真實性的態度,要求申請人提交大量的申請材料,證明併購美國企業是出於合法的商業目的,而並不是僅僅為了受益人的綠卡,並且以這個理由拒絕了大量的此類申請。
另外,EB1C和EB5不同,移民局非常看重申請受益人的管理經驗和背景,所以沒有L1的過渡和積累相關的經營和管理資料,直接申請EB1C是很難獲批的。所以,考慮到成功率因素,建議您先獲得L1A身份後,登陸美國進行一段時間的實際管理工作,再去申請EB1C。
拿到L1A後,必須轉綠卡嗎?
不是的,其實這兩者之間,並沒有必然的繫結關係。可以只拿著L1A簽證在美國工作一段時間,到期後選擇回國,也可以在合適的時機選擇透過EB1C辦理綠卡,繼續留在美國。因為L1A允許雙重傾向,即無論你今後打算回國發展,還是留在美國深造,從移民局角度來說,都是認可您的選擇的。
另外,考慮到稅務方面的因素,有些申請人更願意持L1身份在美國工作,因為如果是L1A工籤,那申請人只需要對美國賺取的收入繳稅,而無需像綠卡持有人一樣,必須對全球收入進行繳稅。
因此美國EB1C和L1A簽證是兩個相互獨立,但又存在邏輯關係的專案。有時可以搭配在一起申請,有時又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分開申請。如何搭配和選擇,就要根據申請人的具體情況而定了。
很多人對美國EB1C和L1A簽證都分不清楚,這兩個簽證都是針對的跨國企業的高階管理人員,但一個可以直接獲得綠卡,而另一個卻是臨時工作簽證。
EB1C和L1A有什麼樣的關係呢?
其實EB1C和L1A原則上是一個事情,但是它也有區別。我們做EB1C申請的時候,發起人主體是美國公司,美國公司招聘他在海外關聯公司的高管,來到美國公司繼續擔任高管。那麼在這種情況下,作為美國公司來說,它有兩個選擇。
第一個選擇實際上它是可以給外籍員工外籍高管員工辦理一個臨時工作許可臨,也就是L1A工作簽證。
那麼,另外一種選擇就是,美國公司主體可以幫他的外籍高管員工來美國工作,辦理一個永久工作許可;而這個永久工作許可實際上就是綠卡,也就是EB1C綠卡。
L1A是EB1C的必然前提嗎?
不是的,也可以跳過L1A這一步驟,直接申請EB1C。這樣做最大的好處在於節省了L1A階段的時間成本,直接申請綠卡。然而,最近移民局已經針對這種現象加大了稽核力度,尤其是跳過L1A直接在美國境外EB1C綠卡的濫用和欺詐行為。
移民局目前對於此類申請,會帶有先入為主的懷疑其真實性的態度,要求申請人提交大量的申請材料,證明併購美國企業是出於合法的商業目的,而並不是僅僅為了受益人的綠卡,並且以這個理由拒絕了大量的此類申請。
另外,EB1C和EB5不同,移民局非常看重申請受益人的管理經驗和背景,所以沒有L1的過渡和積累相關的經營和管理資料,直接申請EB1C是很難獲批的。所以,考慮到成功率因素,建議您先獲得L1A身份後,登陸美國進行一段時間的實際管理工作,再去申請EB1C。
拿到L1A後,必須轉綠卡嗎?
不是的,其實這兩者之間,並沒有必然的繫結關係。可以只拿著L1A簽證在美國工作一段時間,到期後選擇回國,也可以在合適的時機選擇透過EB1C辦理綠卡,繼續留在美國。因為L1A允許雙重傾向,即無論你今後打算回國發展,還是留在美國深造,從移民局角度來說,都是認可您的選擇的。
另外,考慮到稅務方面的因素,有些申請人更願意持L1身份在美國工作,因為如果是L1A工籤,那申請人只需要對美國賺取的收入繳稅,而無需像綠卡持有人一樣,必須對全球收入進行繳稅。
因此美國EB1C和L1A簽證是兩個相互獨立,但又存在邏輯關係的專案。有時可以搭配在一起申請,有時又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分開申請。如何搭配和選擇,就要根據申請人的具體情況而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