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一個複雜的整體,其中包括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風俗以及人作為社會成員中的一分子所獲得的任何技巧與習慣.它是人類後天習得的,他為人類所共同享有.文化的特點是:1、超生理性和超個人性:超生理性是指任何文化都是人們後天習得的和創造的,文化不能透過生理遺傳.超個人性是指個人雖然有接受文化和創造文化的能力,但是形成文化的力量卻不在於個人.個人只有在與他人的互動中才需要文化,才能接受文化,才能影響文化。2、複合性:任何一種文化現象都不是孤立的,而是由多種文化要素複合在一起。3、象徵性:文化現象總是具有廣泛的意義,文化的意義要遠遠超出文化現象所直接表現的那個窄小的範圍。4、傳遞性:文化一經產生就要被他人模仿、效法、利用.包括縱向傳遞(代代相傳)和橫向傳遞(地域、民族之間)兩方面。5、變遷性與墮距(滯後):變遷性是指文化不是靜止不動的,是處於變化中的.一般認為大規模的文化變遷有三種因素引發,第一,自然條件的變化,如自然災害、人口變遷;第二,不同文化之間的接觸,如不同國家、民族自技術、生活方式、價值觀念等的交流;第三,發明與發現,各種發明、創造導致人類社會文化的巨大變遷.滯後性是指文化的各部分在變遷時的速度不一樣,導致各部分之間的不平衡、差距、錯位。
6、個體的人一旦出生,就已經落入某種文化環境中了,這是他無從選擇的。每一個人都是在文化中生存和活動並參與文化的創造的。文化創造比我們迄今所相信的有更加廣闊的和深刻的內涵。人類生活的基礎不是自然的安排,而是文化形成的形式和習慣。
7、人與動物的區別。人與動物不同,支配動物行為的本能,是動物物種的自然特性;人的行為則是靠人自己曾獲得的文化來支配。支配人的行為的,表面上看是外在於人的事物及其間的關係,但實際上,它們必須轉化為知識、價值、意義才能內在地控制人的行為 。前人、他人的生存活動對自己的影響也是如此。
8、文化一方面是正在進行、不可停頓的生存活動,另一方面是寓蘊於這種當下的生存活動中並規範、調節、控制、影響著這些生存活動的知識、價值、意義。
9、在一定程度上,文化與我們分離,如同自然先予的世界與我們分離一樣。我們無法逃脫地站立在我們創造的文化世界中,也就象我們站在自然世界中一樣;儘管文化只是源於人類,而且為了儲存文化的生命力,人作為承擔者使用文化,並用文化來充實自己。但文化並非附屬於人,而是外在於人的獨立存在。事實上,文化可以與承擔者分開,並可以由一個承擔者向另一個承擔者轉化。
文化是一個複雜的整體,其中包括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風俗以及人作為社會成員中的一分子所獲得的任何技巧與習慣.它是人類後天習得的,他為人類所共同享有.文化的特點是:1、超生理性和超個人性:超生理性是指任何文化都是人們後天習得的和創造的,文化不能透過生理遺傳.超個人性是指個人雖然有接受文化和創造文化的能力,但是形成文化的力量卻不在於個人.個人只有在與他人的互動中才需要文化,才能接受文化,才能影響文化。2、複合性:任何一種文化現象都不是孤立的,而是由多種文化要素複合在一起。3、象徵性:文化現象總是具有廣泛的意義,文化的意義要遠遠超出文化現象所直接表現的那個窄小的範圍。4、傳遞性:文化一經產生就要被他人模仿、效法、利用.包括縱向傳遞(代代相傳)和橫向傳遞(地域、民族之間)兩方面。5、變遷性與墮距(滯後):變遷性是指文化不是靜止不動的,是處於變化中的.一般認為大規模的文化變遷有三種因素引發,第一,自然條件的變化,如自然災害、人口變遷;第二,不同文化之間的接觸,如不同國家、民族自技術、生活方式、價值觀念等的交流;第三,發明與發現,各種發明、創造導致人類社會文化的巨大變遷.滯後性是指文化的各部分在變遷時的速度不一樣,導致各部分之間的不平衡、差距、錯位。
6、個體的人一旦出生,就已經落入某種文化環境中了,這是他無從選擇的。每一個人都是在文化中生存和活動並參與文化的創造的。文化創造比我們迄今所相信的有更加廣闊的和深刻的內涵。人類生活的基礎不是自然的安排,而是文化形成的形式和習慣。
7、人與動物的區別。人與動物不同,支配動物行為的本能,是動物物種的自然特性;人的行為則是靠人自己曾獲得的文化來支配。支配人的行為的,表面上看是外在於人的事物及其間的關係,但實際上,它們必須轉化為知識、價值、意義才能內在地控制人的行為 。前人、他人的生存活動對自己的影響也是如此。
8、文化一方面是正在進行、不可停頓的生存活動,另一方面是寓蘊於這種當下的生存活動中並規範、調節、控制、影響著這些生存活動的知識、價值、意義。
9、在一定程度上,文化與我們分離,如同自然先予的世界與我們分離一樣。我們無法逃脫地站立在我們創造的文化世界中,也就象我們站在自然世界中一樣;儘管文化只是源於人類,而且為了儲存文化的生命力,人作為承擔者使用文化,並用文化來充實自己。但文化並非附屬於人,而是外在於人的獨立存在。事實上,文化可以與承擔者分開,並可以由一個承擔者向另一個承擔者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