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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Zzz虛空索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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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黑白文史mcn
很多人把收據與發票搞混,首先先說下兩者區別:
收據與發票的區別:
1、發票是指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勞務和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憑證。由稅務機關統一印製、發放和管理,納稅人根據經營範圍向稅務機關領購相關發票。發票最主要的作用有兩個:一是經營活動的原始憑證,這既是買方的支出證明,同時也是賣方收入證明,是單位和個人生產經營會計核算的重要憑證。二是買方維權的合法憑證,萬一質量有問題時,就可以索賠。
2、收據僅適用於與經營無關的往來款項的憑證。如果要進入成本費用的,必須是發票;如果收據入成本費用的話,稅務部門查到後,要調整增加應納稅所得額徵收企業所得稅(33%的稅率)。
歷史記載的收據“正實收”記載,光緒三十二年七月,湖北多地遭受水災,災民缺衣少糧。湖北籌辦賑捐總局“按照四川、山東、湖南等省開辦賑捐所有虛銜”,接受了趙文菴捐出的白銀四十三兩二錢。其落款時間為宣統元年十月初八,由河南候補道黃勸辦所發。 記者看到,該“正實收”分為存根和正頁,且蓋了騎縫印,上面註明了買者籍貫及曾祖父、祖父、父親三代的姓名。按“正實收”上所寫,趙文菴時年28歲,他以秀才捐監生,獲得進入清朝最高學府國子監讀書的資格,再由此步入仕途。 長陽縣檔案館紀委書記覃幹介紹,清朝中後期,由於戰爭不斷,內外交困,清政府財政空虛,買官賣官被當做增加財政收入的一個重要手段。至光緒、宣統年間,清政府為了“薄利多銷”,甚至將官位打折出售,進行監生、吏典的買賣。 覃幹表示,因為清末買官的人很多,為避免有些官員中飽私囊,清政府統一印製了收據,將有關規定和所捐銀兩數量寫上,這個“買官收據”就被稱為“正實收”。“‘正實收’對了解當時的歷史,特別是研究當時的吏制有其重要的價值。”覃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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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據通常由標題、正文、落款三部分組成。
1、標題
標題寫在正文上方中間位置,標題的寫法有兩種,直接由文種名構成,即寫上“收條”或“收據”字樣。把正文的前三個字作為標題,而正文從第二行頂格處接著往下寫。
2、正文
正文一般在第二行空兩格處開始寫,以“今收到”為標題的收條不空格。正文一般要寫明下列內容,即寫明收到的錢物的數量、物品的種類、規格等情況。
3、落款
落款要求寫上收錢物的個人或單位的名稱姓名,署上收到的具體日期,一般還要加蓋公章。某人經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經手人:”的字樣。代別人收的,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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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現在差不多吧,時間地點還有因為什麼事情,要注意的是,古代字是反過來從右往左寫的,數字都是用漢語的大寫方法,還有按手印或者按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