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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佘佘

    這個婚姻一開始就是帶有欺騙性的。如果剛開始就讓你知道對方有精神類的疾病,你肯定會拒絕與她結婚的。畢竟這種病很難痊癒,而且還帶有遺傳性,將會給男方的家庭帶來一定的隱患。

    既然已經鬧得這個地步了,有點損失就損失吧,雖然心裡憋屈,但是連人都不要了,這些陪嫁的物品,拿回去就拿回去吧,這是女方家人那邊做得不地道,應該一開始就不要對你隱瞞,能接受就接受,不能接受就沒有後面這檔子事了

    我們對你的遭遇也是深表同情, 畢竟誰都知道現在結個婚,太不容易了。男方家是出財出力,盼的就是能取個好妻子進門。多少男人為了彩禮錢,一直都娶不到物件

    陪嫁的這些東西,拿走就拿走吧, 省得睹物傷心,人還是要往前看的, 東西也是可以再賺回來的。

    你們這個事情還經過了法院的調解,她拿走陪嫁的東西,也算屬於合情合法的。畢竟對女方來說,這麼一鬧,雙方的名分都有一定的損傷,特別是女方,有這個疾病, 無疑會增加再次找物件的難度。

  • 2 # 新起點105

    把人家彩禮拿了臨走時候還要把用了半舊的陪嫁還要拿走,女人把男人當什麼了?要走就走東西給我好好的放著,你給我動一下試試

  • 3 # 曦勿心理

    雙項情感障礙不是精神病,是心理病,很多患者確實需要用藥物控制,發病期間對生活會造成一定的影響。但是在藥物和心理的結合治療下,病情好轉,病發間隔很長,平常和正常人也沒什麼區別。不過隱瞞病情確實是有欺瞞嫌疑。

  • 4 # 慕紫茵

    其次,在我看來,這位題主的情況大概是大齡未婚男青年,被家裡逼婚想要生孩子已經很久了。可能是媒婆或者同村的某個人介紹了一個有生育能力但精神稍有問題的女人就花了三十多萬娶回家。

    從動機上來說,這是一場你出錢,她出卵子的婚姻,如果你不計較她的精神問題,本來雙方可以各取所需

    畢竟,如果你是個可以在外面工作多年自主找到一個結婚物件你就不用去接受家裡的安排找到一個你都沒怎麼接觸過的女人,甚至交往的時間短到連這個人有精神疾病都發現不了的地步。

    如果你可以讓她懷孕生子,擁有你基因的孩子,那麼想必,你也不會來提問,帶著滿腹指責來抱怨女方和她的家人了吧?

    除了我們能看到的,你隱瞞了什麼呢?

    如果是正常結婚,彩禮,嫁娶……為什麼法院會在你結婚後才10天提出離婚,就對於你花出去的35萬僅僅支援了5萬呢?這中間的差距太大了吧!對於一個需要透過找精神有疾病女人生孩子的男人,他的家庭條件一定好不到哪去,法院雖然不是講情的地方,但你一定也不佔理。

    這背後,你到底隱瞞了多少讓不明真相的看客無法知道的情況呢?為什麼要隱瞞呢?

    如果你不是毫無選擇,做個婚前檢查就能發現的事情,為什麼非要婚後10天才發現呢?

    一個在婚戀市場上毫無選擇權的人,才會匆忙到把錢給出去,連人都沒見過幾次的情況。

    社會上那麼多騙婚騙財禮,拐賣鄰國婦女在咱們這搞婚姻詐騙的案例比比皆是,你和家人怎麼會一點點防備都沒有就願意傾盡所有把三十多萬拿出來結婚?

    要麼是女孩長得好看到你顧不得那麼多,覺得即便是傻子也無所謂。要麼是你真的別無選擇,除了她你再找不到女的成為你的妻子了。

    不管怎樣,你必須為自己不夠小心買單,只是這個“單”確實有點大。

    也許這是你該經歷的劫,試著坦然接受,雖然三十萬確實是鉅款,但是也別太過沉溺於此,畢竟未來你能掙第二個第三個三十萬。

    願那些不懷好意的人不要再出來禍害別人,也希望題主早日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

  • 5 # 閒人說事140311869

    有句話叫“破財消災”,你既對婚姻不大謹慎,結婚後才發現女方精神不正常,那麼該離則離,花費些錢財也就算了,就權當出錢買教訓,以後多機靈點則是。

  • 6 # 寒冬之夜漫天飛雪

    不知道提問的這位怎麼想起來說女方無恥的,不管離不離婚,陪嫁的物品和你男方有多大的關係,你都說是陪嫁了,人家拿走屬於自己的東西反被說是無恥,我只能說你,你想幹嗎?能夠讓一個女人和你離婚,本來說明這場婚姻有問題,現在人家帶走自己的東西,你罵人無恥,這東西大概很值錢吧!否則怎麼會讓你這麼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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